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陈栋、邓石如、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及22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林建、赵鉴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吉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经贸委、市招商局、市审计局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2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一、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会议决定于2007年元月31日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时做好准备,妥善安排工作,确保集中精力开好大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要精心准备,全力以赴做好大会筹备工作。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6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全市工作中心,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主题,认真实施“工业立市”战略,我市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开创我市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其中多数已得到纠正。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他正在整改的事项抓紧落实,切实纠正。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通过了关于表彰市人大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六、会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许道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七、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何炳章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卢德超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和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将报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任命王先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司盛宽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陈庆法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朱诵贤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免去文遐训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