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6年7月3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6月28日至29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陈栋、邓石如、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及17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林建、安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吉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贞超,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外侨办、市总工会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3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会后由相关工委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合肥市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要求,对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应当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纠正。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合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合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决定。
七、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克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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