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6年5月10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4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陈栋、邓石如、秘书长周阿成及19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林建、张雪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吉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贞超,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总工会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5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一、会议审议了《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会后由相关工委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说明。关于委员们在审议中对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后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采纳。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贯彻执行《条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全市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科学编制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率,为我市“三大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会议根据《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述职、工作评议对象的办法》,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确定了2006年度进行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对象。今年进行述职评议的4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谢刚、市教育局局长刘正亚、市卫生局局长陈社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国华;进行工作评议的2个直属部门为: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