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6年8月28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21日至23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陈栋、邓石如、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及22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存荣,副市长王林建、雍成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熊建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吉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峰列席会议,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参加评议工作组的部分市人大代表,4名述职人员和2个工作评议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5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卢德超关于《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邦林关于《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二、会议审议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草案)、《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草案),会后由相关工委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我市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优化经济结构,扩大有效投入,保持了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良好发展势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进度较快,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会议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半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五、会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孙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3名局长和市政府秘书长谢刚的述职报告,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的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6个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会议进行了分组评议和联组会议,4位常委会委员分别对4位述职人员和2个工作部门的评议情况作了大会发言,常委会全体成员对述职人员、工作评议部门进行了民主测评。各评议调查组会后根据常委会会议的评议情况,形成评议意见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评议意见书形成后,连同常委会测评情况向述职人员和工作评议部门反馈并抄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就评议整改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被评议的人员和部门接到评议意见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候,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七、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杜平太、张进、赵鉴华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安列、朱宁辞去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陈祖善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和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