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5次主任会议,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秘书长周阿成出席会议,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市政府有关议题汇报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民政局关于合肥市地名情况的汇报、市发计委关于《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开展《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确定2006年度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对象的说明,会议同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县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案件暂行办法》,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于2006年4月27-28日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明确了常委会黄同文主任、甄长琢副主任的工作分工,黄同文主任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甄长琢副主任协助黄同文主任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同时继续分管办公厅、研究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