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及 建议审查意见的报告 (2005年7月28日合肥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洪心义
主席团: 本次会议在代表提出的议案截止日期内,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5件。其中: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11件;财经贸易方面1件;教科文卫方面1件;政法及其他方面2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最近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议案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事项的规定,对上述议案逐件进行了研究,认为有的议案在今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已提出过并已立案,目前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正在办理之中;有的属于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具体工作方面的问题;有的属于县、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工作;有的因政策或市级财力所限等原因,目前还难以办到。因此,本次会议所提的议案均作建议交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见附件)。 此外,截止7月28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审查意见的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11件: 1、陶克扬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将‘1路’公交车南终点站由南门换乘中心延伸至十五里河”的议案(第1号); 2、刘学桂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结合拆除违法建筑,做好城中村改造”的议案(第2号); 3、韩传垠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重视和加强城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的议案(第3号); 4、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将岳西路列入市政府工程计划尽快修建”的议案(第4号); 5、魏玉萍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彻底解决长江路403号楼脏乱差等问题”的议案(第5号); 6、许维华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搬迁‘月潭庵’”的议案(第6号); 7、魏玉萍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修建合肥市中心花园广场”的议案(第7号); 8、谷胜传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续建南淝河路向南延伸至大圩乡政府”的议案(第8号); 9、苏修刚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统筹城乡土地市场,促进农村老村庄改造”的议案(第9号); 10、刁联硕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逐步实行改水改厕”的议案(第10号); 11、吴世明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利用拆违契机,尽快启动对双岗街道劳动村等危旧房改造 项目”的议案(第15号)。 二、财经贸易方面1件: 1、韩传垠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市、区政府解决街道拆违费用”的议案(第11号)。 三、教科文卫方面1件: 1、孙帮源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将合肥四城区疾控中心等重点项目列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议案(第12号)。 四、政法及其他方面2件: 1、刘家万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或修改征地转户若干政策”的议案(第13号); 2、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活动宣传报道”的议案(第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