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孙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06年8月23日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报请对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孙斌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许可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许可对孙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