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 及建议审查意见的报告 (2005年1月20日合肥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洪心义 大会主席团: 本次会议代表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我市“两个率先”目标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计献策,提出议案、建议总计达11件。在议案截止日期内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05件,其中工业交通方面13件;农经水利方面5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43件;财经贸易方面8件;教科文卫方面17件;政法及其他方面19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全局性、重要性、可行性方面对上述议案逐件进行认真研究,拟作为议案处理5件:其中农经水利方面1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2件;安全生产方面1件;人才建设方面1件(以上5件议案详见附件一)。这5件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其余100件议案,有的属于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方面的;有的属于县、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工 作;有的由于政策、经济及其他方面原因一时难以办理的。这些议案均改作建议处理。其中,工业交通方面13件;农经水利方面4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41件;财经贸易方面7件;教科文卫方面16件;政法及其他方面19件(具体案由见附件二) 。 此外,截止1月20日,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106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审查意见的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一 作为议案处理5件: 1、沈光东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尽快建设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的议案(第10号); 2、杨光磊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中国中部苗木花卉基地”的议案(第11号); 3、沈章涛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合肥旧房改造的步伐”的议案(第81号); 4、王永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强化人才意识,将人才强市战略落到实处”的议案(第29号); 5、汪明来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重视解决城隍庙安全防火问题,防止庐阳宫火灾重演”的议案(第28号)。 附件二 议案改作建议处理100件: 一、工业交通方面13件: 1、杨光磊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重新修建合派路”的议案(第1号)。 2、彭均生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修通大蜀山至刘老圩旅游公路”的议案(第2号)。 3、周建林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修建上派三桥”的议案(第3号)。 4、吴帮所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迁移桃花收费站”的议案(第4号)。 5、卫先林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年内改造洪双砂石路为柏油路”的议案(第5号)。 6、吴邦所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规范出租车市场”的议案(第6号)。 7、范毓顺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议案(第23号)。 8、邓玉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建立‘数字合肥——信用支付体系’”的议案(第100号)。 9、郑顺新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打通肥东县岱山湖旅游开发区南部通道”的议案(第101号)。 10、周茂林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组织研讨市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产品出口遭反倾销对策”的议案(第102号)。 11、张玉芬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民众路油路亟待修复”的议案(第103号)。 12、任远龙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开发建设岱山湖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大道”的议案(第104号 )。 13、徐子平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长江东路交通堵塞问题”的议案(第44号)。 二、农经水利方面4件: 1、陈敏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巢湖圩区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议案(第7号)。 2、陈敏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丰乐河三河段防洪保安工程配套经费”的议案(第8号)。 3、米灵枝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护城乡老杨村家禽养殖问题”的议案(第99号)。 4、陈恩璜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圩区低产田改造”的议案(第105号)。 三、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41件: 1、沈训鲁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南淝河路建设向南延伸”的议案(第9号)。 2、樊晓晓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再次拓宽长江路问题”的议案(第12号)。 3、周慧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新建大型小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的议案(第13号)。 4、夏敏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在我市主干道两侧建公厕问题”的议案(第14号)。 5、范毓顺等19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修建岳西南路”的议案(第15号)。 6、范毓顺等20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蜀山区景区管理”的议案(第16号)。 7、何勇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改造拓建太湖路”的议案(第17号)。 8、何勇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扩建改造肥西路”的议案(第18号)。 9、郭孝莲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改善长江西路路灯照明”的议案(第19号)。 10、杨晓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打通大蜀山野生动物园进出口通道”的议案(第20号)。 11、洪一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打通淠河路,解决沿途居民出行难问题”的议案(第21号)。 12、丁绪年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彻底整治三里街龙须沟”的议案(第33号)。 13、李缜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合肥‘烂尾楼’续建工程”的议案(第34号)。 14、钟先祥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大兴镇污染问题,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的议案(第35号)。 15、胡杏初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扩大老年人、残疾人乘车范围,优先市民出行”的议案(第36号)。 16、杜从源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招聘市容执法队员工资待遇”的议案(第37号)。 17、杜从源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调整道路清扫保洁费用”的议案(第38号)。 18、杜胜红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将蒙城北路延伸至长丰工业大道”的议案(第39号)。 19、赵圣华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市政府帮助建设岗集镇污水管网”的议案(第40号)。 20、王家权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增加适用学生IC卡公交线路”的议案(第76号)。 21、王有宏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将环湖大道义城段修成景观大道”的议案(第77号)。 22、王家权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恢复建设卫岗中心小学教师住宅”的议案(第78号)。 23、刁联硕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公厕向社会免费开放”的议案(第79号)。 24、白连社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改造整治九华山路”的议案(第80号)。 25、刘家万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规划建设合肥市东南污水管道”的议案(第82号)。
26、刘家万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南淝河施河港口码头”的议案(第83号)。 27、刁联硕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逐步开放城区免费公园”的议案(第84号)。 28、韩祥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启动建设蒙城北路景观大道”的议案(第85号)。 29、丁绪年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在长江东路与当涂路交口建立交桥”的议案(第86号)。 30、黄惠民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打通拓宽嘉山路”的议案(第87号)。 31、计宝忠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建设用地和辅助设施建设比照高校优惠政策执行”的议案(第88号)。 32、黄惠民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恢复启用站前路与胜利路地下通道”的议案(第89号)。 33、瞿福焕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打通凤阳路东段”的议案(第90号)。 34、米晓环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和修建乡村道路”的议案(第91号)。 35、罗德坤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开辟包公故里一日游”的议案(第92号)。 36、贾德珍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议案(第93号)。 37、孙斌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打通临泉东路”的议案(第94号)。 38、孙斌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治理二十埠河”的议案。(第95号)。 39、殷锐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合肥建材二厂用地分成问题”的议案(第96号)。 40、李明浒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将小包村包公遗迹列入包孝肃公园规划”的议案(第97号)。 41、许泽夫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开发包公出生地为旅游景点”的议案(第98号)。 四、财经贸易方面7件: 1、程林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市政府帮助消化乡村债务”的议案(第41号)。 2、范毓顺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请求尽快解决蜀山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议案(第22号 )。 3、张瑾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整治中菜市环境”的议案(第26号)。 4、白连社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在合肥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与再利用科技示范基地”的议案(第71号)。 5、陈恩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财政支出力度,逐步化解村级集体债务”的议案(73号)。 6、宣冬梅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落实乡镇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的议案(第75号)。 7、张国云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议案(第74号)。 五、教科文卫方面16件: 1、张国云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统筹协调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瑶海人民渴望建立文化和体育设施”的议案(第42号)。 2、李家俊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协调解决瑶海区城东街道所属社区居民农转非问题”的议案(第43号)。 3、陶克扬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为四方新村学龄儿童划定学区”的议案(第25号)。 4、罗太平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小井庄包产到户纪念馆”的议案(第27号) 。 5、孙帮源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议案(第30号)。 6、郑顺新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农村教育专项资金”的议案(第72号)。 7、浦丽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合肥市中小学区划应配图公示”的议案(第63号)。 8、唐德军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成立合肥市职业病防治院”的议案(第64号)。 9、邹淦泉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挽救痴迷上网青少年帮教志愿团体”的议案(第65号)。 10、吴东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县乡两级医疗急救网络”的议案(第66号)。 11、吴东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议案(第67号)。 12、米灵枝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亟等解决农村教育投资问题”的议案(第68号)。 13、吴大元等21名代表提出“关于必须兑现三县某些教育投入”的议案(第69号)。 14、赵瑞平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农村学校中学生辍学率上升”的议案(第70号)。 15、陶克扬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要重视现阶段婴儿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议案(第25号)。 16、汤勇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合肥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议案(第50号)。 六、政法及其他方面19件: 1、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的议案(第31号)。 2、范毓顺等18名代表提出“关于对《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第32号)。 3、许泽夫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市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应在媒体全文刊发”的议案(第45号)。 4、汪昌兵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制订合肥市教育督导条例,加快教育全面健康发展”的议案(第46号)。 5、梁娇云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议制定社区建设和管理法规”的议案(第47号)。 6、浦丽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区划调整后,街道辖区应进行相应调整”的议案(第48号) 。 7、张克明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被征地农民转为城市户口问题”的议案(第49号)。 8、丁绪年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孤寡老人患病期间生活困难”的议案(第51号)。 9、黄惠民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清理和规范合肥市正三轮、残疾车”的议案(第52号)。 10、夏敏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殡仪馆搬迁问题”的议案(第53号)。 11、赵立斌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街道人员编制及经费问题”的议案(第54号)。 12、陈守春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将斛兵塘建成开放式公共游园”的议案(第55号)。 13、杜从源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区划调整中遗留问题”的议案(第56号)。 14、何建民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部队高层次人才家属安置问题”的议案(第57号)。 15、许泽夫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强自身宣传,构筑宣传媒介”的议案( 第58号)。 16、许泽夫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对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所提《关于设置‘合肥文艺奖’议案》予以答复”的议案(第59号)。 17、刘永贵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乡镇正科级干部提前退休享受副处级待遇问题”的议案(第60号)。 18、洪一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社会统一联系电话平台”的议案(第61号)。 19、许中杰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边远地区教师缺编问题”的议案(第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