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
及建议审查意见的报告
(2007年2月2日合肥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议 案 审 查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洪心义
大会主席团:
本次会议代表们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这个主题,在促进合肥又好又快发展,全力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在议案截止日期内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6件,其中工业交通方面8件;农经水利方面9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29件;教科文卫方面20件;政法及其他方面20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全局性、重要性、可行性方面对上述议案逐件进行认真研究,拟作为议案处理8 件6案(其中4 件议案分别合并为2 件议案处理):其中工业交通方面1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2件;科教文卫方面4件;政法及其他方面1件(以上8件议案详见附件一)。这8件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其余78件议案,有的属于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方面的;有的属于县、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工作;有的由于政策、经济及其他方面原因一时难以办理的。这些议案均改作建议处理。其中,工业交通方面7件;农经水利方面9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27件;科教文卫方面16件;政法及其他方面19件(具体案由见附件二)。
此外,截止2月2日,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51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审查意见的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一:
作为议案处理8件6案(其中第28号、18号议案合并为一案;第66号、40号议案合并为一案):
第一件:
1、郭孝莲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失地农民大病救助和建立保险”的议案(第28号);
2、沈训鲁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失地农民和远郊农民大病统筹、大病救助”的议案(第18号)。
第二件:
陶克扬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工业立市’应时刻绷紧节能降耗、节约资源之弦”的议案(第50号)。
第三件:
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做好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议案(第47号)。
第四件:
杨刚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合肥市博物馆”的议案(第13号)。
第五件:
1、吴玉朝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在三里庵修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通道”的议案(第66号);
2、王国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在长江西路与官亭路交叉口建设过街天桥”的议案(第40号)。
第六件:
黄惠民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禁止残疾人三轮车在汽车站、火车站门口拉客载人”的议案(第79号)。
附件二:
议案改作建议处理77件:
一、工业交通方面7件:
1、杜昌寿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议制定《合肥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办法》”的议案(第1号);
2、殷锐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议案(第2号);
3、范育科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增加2007年市政道路东部组团部分项目计划”的议案(第3号);
4、刘永贵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合蚌路肥东收费站北迁至肥东与定远交界处响导乡”的议案(第4号);
5、张玉芬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大众路建设”的议案(第27号);
6、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待遇“的议案(第29号);
7、王家文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生物能源产业发展”的议案(第56号)。
二、农经水利方面9件:
1、刘永贵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乡镇区划调整后,亟待改善办公和住宿条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镇合并”的议案(第5号);
2、郑顺新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建设市际、县际断头路”的议案(第6号);
3、陶克扬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大力扶持市蔬菜基地建设”的议案(第7号);
4、杜胜红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将世纪大道、五湖大道列入合肥市市政道路规划和建设”的议案(第25号);
5、宣冬梅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对农村特大当家塘坝除险加固给予资金支持”的议案(第30号);
6、吴大元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对全市农村的饮用水进行一次普遍检测”的议案(第31号);
7、罗法金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采用源水直供降低用水成本,提高市民饮用水质量”的议案(第32号);
8、徐翠英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董铺水库水资源涵养对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的议案(第33号);
9、王为传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议案(第57号)。
三、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27件:
1、刘家万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将花园路与南淝河路全线贯通”的议案(第8号);
2、唐德军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建立合肥BRT(快速公交系统)”的议案(第9号);
3、夏佩兰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设立合肥现代城市规划展”的议案(第10号);
4、沈章涛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解决大圩乡岗区村民自来水供给问题”的议案(第11号);
5、庞良怀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将蒙城北路延伸至长丰县下塘镇”的议案(第26号);
6、范毓顺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议案”的议案(第34号);
7、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优先发展公交,加强公交系统建设”的议案(第35号);
8、宣冬梅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梁园镇自来水厂改造和扩建”的议案(第36号);
9、徐翠英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对长江西路至环湖东路段西边人行道外箱涵给予清淤”的议案(第37号);
10、王永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市政工程建设应规范信息公示制度”的议案(第38号);
11、夏敏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在黄山路、潜山路上建造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议案(第39号);
12、范毓顺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让合肥南岗镇人喝上清洁水”的议案(第41号);
13、范毓顺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保护、发展蜀山风景区”的议案(第42号);
14、肖竹森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改善大兴地区人居环境”的议案(第58号);
15、钟先祥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实施二十埠河综合治理工程”的议案(第59号);
16、袁贤祥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修建合裕路”的议案(第60号);
17、邵明君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合理利用立交桥下空间设立历史文化景点”的议案(第61号);
18、杜从源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公交车辆固定停车场所”的议案(第62号);
19、丁绪年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改造史家河北段”的议案(第63号);
20、吴玉朝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恢复光明巷原来道路,还路于民”的议案(第64号);
21、吴玉朝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开发大蜀山旅游景点,活跃市民文化生活”的议案(第65号);
22、徐子平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修建磨店乡通往北三环道路”的议案(第67号);
23.徐志强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实施‘城中村’和危旧生活小区改造,必须明确几个问题”的议案(第80号);
24、徐志强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开发‘两库’上游,保护‘两库’水质”的议案(第81号);
25、徐志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北二环与嘉山路交叉口设立红绿灯”的议案(第82号);
26、肖竹森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办公室规划问题”的议案(第71号);
27、徐志强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切实解决新建社居委办公和服务用房问题”的议案(第85号)。
四、科教文卫方面16件:
1、吴东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的议案(第12号);
2、邓玉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大学城周边网吧及娱乐场所整顿”的议案(第14号);
3、张南贵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议案(第15号);
4、沈训鲁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复建包河区大圩乡古城隍庙徽文化旅游景点”的议案(第16号);
5、刁联硕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把合肥市传染病医院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议案(第17号);
6、胡玉兰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强市’战略”的议案(第43号);
7、杨晓钟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将属于孩子们的时间还给他们”的议案(第44号);
8、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幼儿教育管理”的议案(第45号);
9、吴大元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规范合肥市市区及三县高中阶段招生”的议案(第48号);
10、陶克扬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合肥市农村文化建设力度”的议案(第49号);
11、浦丽星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合肥市孤独残儿童生存教育问题”的议案(第55号);
12、王年翠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促进合肥医疗急救事业快速发展”的议案(第68号);
13、徐子平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整合市区教育资源,保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第75号);
14、魏玉萍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同区域借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第83号);
15、张瑾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规范办学体制,取消民办公助学校”的议案(第84号);
16、范毓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议案(第46号)。
五、政法及其他方面19件:
1、刘永贵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议案(第19号);
2、杨祖梅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我市老年公寓建设”的议案(第20号);
3、杨祖梅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简化机动车养路费缴费年检手续”的议案(第21号);
4、浦丽星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大力倡导‘绿色殡葬’”的议案(第22号);
5、刁联硕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的议案(第23号);
6、汪昌兵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应按规定执行”的议案(第24号);
7、浦丽星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我市特殊教育职工待遇”的议案(第51号);
8、吴秀川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比照公务员统一安排教师津贴”的议案(第52号);
9、吴秀川等15名代表提出“政府应速抓新建小区与地方政府管理脱节问题”的议案(第53号);
10、白和凤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统一开展社区自治管理、理顺责权关系调研”的议案(第54号);
11、阮厚广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我市特殊教育教职工特殊教育津贴”的议案(第69号);
12、丁绪年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瑶海区与肥东县区划遗留问题”的议案(第70号);
13、丁绪年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落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议案(第72号);
14、肖竹森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提高社居委书记、主任工资待遇问题”的议案(第73号);
15、汤勇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议案(第74号);
16、陈守春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议对整治‘四乱’进行地方立法”的议案(第76号);
17、王泽富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重视和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议案(第77号);
18、杨秀宏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和向社会公示”的议案(第78号);
19、谷胜传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市政府尽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老年公寓的相关政策”的议案(第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