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本刊编辑部
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们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的精辟概括,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揭示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在思想上树立道德修养的标杆,以“八荣八耻”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求群众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努力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以自己的高风亮节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做新时期弘扬正气的模范。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法行使人大职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在“三大推进”中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王爱华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第一年,也是我市推进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建设的重点就是城市建设,而关键在于全面拉开“141”城市发展框架、提升城市形象、强化城市承载力,其突破口在于兴建一个生态型、现代化的滨湖新区。面对这一充满希望的建设进程,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按照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彰显合肥个性的要求,高起点、大手笔地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晰城市的景观格局。
一、迅猛发展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削弱的城市景观特征。
合肥的“环城公园,楔形绿地、风扇形城市形态,”曾经是代表我市的最重要景观特征,然而随着中心城规模不断加大,这种景观特色逐渐削弱。环城公园在200多平方公里的城市中已不再突出,风扇叶的城市形态也随着环路建设、“摊大饼”布局而名存实亡。楔形绿地也被城市的无序发展肢解破碎。合肥虽然有良好的城市规划基础,但是近年来在城市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对城市景观、城市特色及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通盘考虑不足,城市景观特色正在逐渐消失,城市形态和结构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二、传承城市历史脉络,构建现代化的城市风貌。
如何塑造更有特色、更有魅力、更适宜居住的城市环境已成为近十多年来各大城市追求的目标。很多城市从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吸引投资的角度,重新认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就合肥而言,在传承城市历史脉络的基础上,应从城市形态、城市空间和建筑环境上认真研究,精心策划,打造具有“国际眼光、国内一流、合肥特色”的现代城市景观风貌。
1、保持良好城市形态
保持良好城市形态,在宏观层面上对城市土地使用和空间结构进行控制,是塑造合肥城市魅力第一个层面必须处理好的问题。根据合肥市周边生态环境的特点,紫蓬山风景区、大蜀山风景区(一山二水)和巢湖风景区是不可多得的山水环境,已构成了我市形象特色的自然基础,形成了城市建设格局与生态格局的和谐共融。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这些大尺度的自然空间,通过控制一定的用地范围,来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形象。
合肥未来的城市形态将是背依山水,面向巢湖,轴向生长,形成“141”的城市空间结构。为保持城市建设区与自然环境的紧密结合,匹配大城市组团式布局结构,在城市建设地带建立划分组团的绿化廊道是非常必要的。具体可通过利用水体和地形,以及城市发展受限制的地区,如水库、河流、高速路、铁路、高压走廊等布置绿化带,绿带林地最小宽度应控制在300米以上,局部有条件的可进一步放宽等措施,来避免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保持组团之间的生态绿地,是维持“生态绿色合肥”的关键。而各个组团内部则通过功能的塑造和优化,形成相对独立、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功能区。
充分考虑城市周边的自然山水格局的现状特征,将城市绿化板块与水系和山体有机结合,是体现绿、水、城相融合,完善城市景观结构的重要理念。利用南淝河、派河、十五里河、二十埠河、四里河等生态走廊,并通过保持其连续和不小于100米的宽度等措施,形成贯穿城市,联系周边山水,面向巢湖的公共景观通道。而这些带状开敞空间的形成,将进一步拓展我市的生态园林格局和完善景观网络体系。
2、营造宜人城市空间
南淝河、环城公园、大蜀山是不可复制的景观要素,已经固化为合肥城市特色景观风貌的表征,是城市中最具自然和历史景观特质的地区。在合肥新一轮塑造城市形象中,需要确定一系列策略。如南淝河沿线增加休闲和公共服务设施,使之成为城市最重要的游憩廊道和生活轴心,住宅建筑应离开河岸线50米以上。环城河沿岸地区建筑高度应尽量保持现有建筑尺度特点,新建建筑应高低错落,避免高层建筑“长城式”排列。大蜀山是黄山路、马鞍山路景观视廊的重要对景,应作为城市森林公园予以重点保护,现有单位的扩建应严格限制,一些单位还可以考虑逐步搬迁出去。南淝河生态景观廊道与黄山路—马鞍山—包河大道建筑景观廊道应作为合肥的二条景观主轴线予以重点设计,精雕细琢。
合肥老城区位于环城水系内,面临着巨大的人口、交通和生态环境压力。一方面要通过用地功能的调整、建筑形体的控制和违法建筑的拆除等措施,优化老城区功能,提升老城区形象。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新建筑密度(35%以内),加大退让道路距离限制零星用地开发等达到“双增双减”(即增加绿地和停车场,减少居住人口和建筑密度)的目标。另外,高层建筑形态应以点式为主,其分布主要沿长江路、蒙城路、美菱大道等布置。城市历史建筑和景点应予以保护,体现城市历史和景观多样性。
3、塑造和谐的建筑环境
城市整体建筑形象的优劣影响到人们对城市的认同和评价。加强对地块整体开发的引导,突出对于城市和地区能够产生整体效果的建筑群体显得尤其重要。而对建筑的外部空间、建筑的尺度体量、建筑色彩的控制与引导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建筑品质,构建和谐的建筑环境。
首先,要在合肥城市中心、城市副中心、主要道路交叉口等地区建设富有视觉冲击效果的建筑群体,塑造各具特色的赏心悦目的城市中心—副中心—片区中心—主要节点的多层次建筑群体形象,大幅提升城市总体景观形象。
其次,要对建筑外部空间处理加强研究,这是塑造建筑特色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在规划管理中将加强对外部空间设计规定,建筑退让空间不应作为停车或其它附属设施使用,地面停车场必须设于街景视线以外,建筑裙房部分的设计应考虑步行的功能和尺度要求等。在沿城市重要开敞空间周边(如南淝河,城市公园等)将执行严格的建筑高度控制线规定。高层建筑物主楼部分宜采取塔楼形式,形成相对开敞的上部界面。在一般的生活性街道上应尽量缩小高层建筑的面宽。而建筑形式在保证个性化的同时,应更多地强调建筑之间以及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协调与对话。对屋顶的形式提倡多层建筑采用坡顶或平退台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对建筑屋顶进行绿化。
最后,要加强建筑色彩管理。城市色彩的宏观结构是由底色、主色、辅色、点缀色组成。以绿色为主的自然环境色彩应成为城市的底色。城市的主色调应是淡雅的、偏暖的复合色。城市点缀色的主体是广告牌、雕塑、小品等。明度、纯度偏低的灰色复合色适合作城市的辅色,如路面及铺地。以浅色作为合肥整体城市建筑的基本色调,易于形成轻松愉快的生活氛围和明朗洁净的视觉感受。在老城区内的新建筑明度不宜过高,不要大面积使用明亮耀眼或沉闷的颜色。
三、加快滨湖新区建设,打造城市未来新名片。
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有过新建设的实践,如作为城市副中心的巴黎德方斯和作为新产业基地的韩国茂山工业城。我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新城建设成为当前一个较热门议题有其必然性。合肥滨湖新区建设除了要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更应该清楚的了解自己的条件,遵循有自己特色的发展原则和路径。
合肥滨湖新区位于合肥主城区东南部,建设滨湖新区是打造现代化滨湖通江城市,提升省会形象和影响力,是落实合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标志着合肥将从环城时代走向滨湖时代。因此,要按照“世界眼光、合肥特色”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独具魅力的城市新区,以彰显合肥的城市个性和特色。滨湖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0平方公里。其核心功能是行政办公中心、商务文化会展中心、省级休闲旅游基地,主要功能有综合居住等。滨湖新区是合肥未来通过巢湖,走入长江,融入长三角地区的水上门户,是合肥未来新形象的集中展示区。因此,新区形象将充分体现城市礼仪界面的属性,反映地域风情和大城市风貌。
建筑高度和密度会影响天际线的趋势和走向。我们在滨湖天际线研究中通过对上海外滩模式、东京模式、芝加哥模式的三种模式进行比较后认为,滨湖核心区公共建筑群应以高层为主,采用高层错落式,建筑设计强调富有创造力和与众不同的品质,以利于勾勒出令人赏心悦目富有韵律的城市轮廓,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崭新的城市未来新名片。
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扎实做好“十一五”环保工作
刘国华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中央的一系列战略决策表明,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环境保护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环境容量成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管理成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环境成本成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这些重大变化,标志着我国环保工作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今年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持之以恒地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这些重要论述高瞻远瞩地为我们的环境保护事业指明了方向。
合肥是省会城市,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关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在加强环境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环境。始终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环境问题入手,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为契机,尽心竭力地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群众生活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生态安全。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保护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未来几年是合肥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人民群众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的任务也将越来越繁重。我市已对“十一五”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今年“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具体措施。我们必须进一步把握大势,牢记使命,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不断拓展环境保护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社会性的事业。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彻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低消耗、少排放、可持续的环境友好型社会,追寻经济和环境双赢之路,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最大程度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近期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和市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紧扣全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工作主题,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环境保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重点工作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以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为“十一五”规划实施开好局。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决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以效能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环保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围绕我市工业立市和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战略,强化环保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自觉把环保工作融入到全市的中心工作中去,积极寻找环境保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切入点。围绕我市打造现代化滨湖城市的目标,积极开展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完成巢湖水污染防治支撑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选择基础条件好的重点工业企业和农业示范园区作为循环经济试点。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改造和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方面给予环境专项资金支持或补助,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认真贯彻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控制,防止新的污染和破坏,力求新建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三同步。
(三)不断巩固创模成果,力争我市创模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加强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河道管理,完成十五里河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工程,启动并加快板桥河、四里河、二里河、二十埠河整治进度,完善南淝河、十五里河生态补水机制,消除市区劣五类水体;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开展以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为重点的环保专项行动,建立有效的督查监管和查处机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小区和县域重点污染源监督检查,促使县域及开发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确保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污染排放单位安装任务;建立健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污染源监控设施作用;加强与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的联系,积极请求上级的检查指导、技术核查和考核验收,全力以赴做好国家环保总局创模技术核查和正式考核验收的迎检准备工作。
(四)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对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烟尘污染控制,结合烟尘控制区的创建和巩固工作,开展三产业污染集中整治,特别是“冒黑烟”小锅炉集中整治行动,积极探索污染整治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力争取得明显成效;保护饮用水安全。继续开展污染源调查,禁止向水体直排污水,禁止可能污染水体的生产、养殖、经营活动,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创建和巩固噪声达标区。着力控制工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严禁中高考期间噪声扰民现象;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与核定工作,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监管,努力提高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全面实现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启动建设固废集中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切实做好环境信访。认真解决好、处理好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议案。提高环保快速反应能力,坚持信访回访制度,提高环保信访处理满意率。
(五)加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健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认真制定全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局应急救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应急工作职责,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开展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应急监察能力的建设。完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等课题研究;加强辐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放射源管理制度。以放射源监管为重点,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放射性废源(物)的收贮管理。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开展社会危险废物调查研究。
(六)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指导各县做好小城镇建设环保规划,加强乡镇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推动县域经济跨跃式发展;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督管理。开展紫蓬山、四顶山等自然保护区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整治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活动。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抓好加拿大一支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的治理。继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七)加强环境基础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加强环境科研工作。积极参与合肥市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针对环保的重大课题和有关技术难点,开展科研工作。加强环境科研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估机制,强化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提高环评质量;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发挥环保学会联系环境科研与产业的纽带作用,推广环保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信息技术交流活动;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工作。开展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环境监测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完善监控中心工程建设,完善企业环境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以推动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和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为重点,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向各级领导和各界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知识、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
百姓贴心的法律顾问
——合肥市148指挥中心点滴见闻
赵徐州 青藤
合肥148由单纯地接听接访,变成了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的平台,在内部形成了一张网。通过这根线,把全市公证、律师、基层司法所串在一起,由单兵作战的小舞台,变成了整合全社会资源的大平台,在外部形成了一张网。把全省、全市各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串在一起,涉及到哪个机关、哪个单位,一次联动就落实到位。148没有权,没有钱,但有一个非常成功的运作模式,一下子把群众的诉求给打开了,成为群众贴心的法律顾问,党委、政府贴心的决策参谋,社会服务贴心的知名品牌。
2003年4月,当“非典”突袭而来,开始在生活和经济领域掀起波澜。少量受“非典”影响产生的合同纠纷,开始在148热线咨询中显山露水。
“身边缺少而又是群众需要的,正是148要努力去做的。”他们迅速联系了一批主任律师、法院民庭庭长和省内知名专家,在《安徽商报》上指点迷津。律师、法官、专家多维一体,烹制了一道实用、权威的法律“大餐”。
连续3个整版的法律讨论,形成强势观点,加上连续10期对涉及的各种纠纷的法律点评,组成集束“炸弹”,及时帮助广大读者澄清与“非典”有关的法律问题,从舆论上稳定了人心,将许多纠纷消除在萌芽中。
2004年8月,合肥二手房交易升温,房屋中介如雨后春笋。中介公司良莠不齐,诚信不足,买卖合同签订不严等,引发交易纠纷剧增。把准这个市场脉搏,合肥148率先推出新举措,为二手房交易成立“法律服务团”。
律师和公证人员组成最佳“搭档”,10名资深律师,肩负起提供咨询、草拟合同的使命,为交易双方免费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以规范交易,规避风险,预防为先,一旦发生纠纷,立即介入,依法维权。公证人员,则现场办理提存公证,在交易双方之间架起一座诚信的金桥。新华社、人民网在第一时间里聚焦这一便民新举措。
2005年7月,合肥刮起大“拆违”风暴,148热线更火了,3路热线几乎被“打爆”。22日“拆违”法律咨询热线开通当天,接待上门咨询的市民达78人次,接听电话260多个,均创下该中心成立以来的最高记录。8月8日上午,中心又与《安徽商报》、市普法办、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在和平广场举办了大型“拆违”法律咨询,咨询场面火爆,短短一个上午,接待解答咨询达1000多人次。
“拆违”产生法律问题,升到了“最高温”。这根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让148人更加小心翼翼,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答,做贴心的法律顾问。
“是帮政府,还是帮群众?我们都帮,但帮法帮理不帮亲!”
面对148,群众敞开心思,把心底的压抑一吐为快。当得知先后有160余户准备上访,148指挥中心主任苗永刚仿佛预感到,由“拆违”引发的另一场风暴即将来临。“在政府与群众矛盾的‘风口’,最需要148这个沟通的平台。”
“我们可以不管,但我们不能不管。”
律师们耐心地解答着,分析拆违的合法合理性,授以解决违法建设拆除后引发合同纠纷的“钥匙”,解释拆违与拆迁的政策区别……贴心的服务,让他们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从背离政府变为贴近政府。
当148的“拆违”专题简报报送到市委,市委副书记黄同文立即作出批示:“在‘拆违’战役中多发挥148和律师的作用,需要我们引起重视的问题,望能及时反馈和报告。”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盛赞合肥148指挥中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敏锐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以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将148完全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成为决策不可或缺的法律参谋,并真正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合肥148迈出了成功可喜的一步。
岁末年初,农民工维权问题再度浮出水面。来148求助的民工与日俱增,听着他们无奈的叹息,望着一双双无助的眼神,主任苗永刚再次感到,作为政府“窗口”单位,肩上的压力和责任沉重。
如何为农民工维权,就这样被摆上148的议事日程。很快,一场专项活动挑起“民工维权”的大旗,由合肥148与《安徽商报》、省电视台《第一时间》联袂揭杆。一时间,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团、民工维权专栏和专家热线,走进千家万户,大型现场咨询活动火爆,向民工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受邀请的省法援中心主任黄家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唐明德及全国知名律师王亚林走进安徽农村广播电台《法治时空》栏目,通过电波宣传,为民工维权送去金“钥匙”。
听到广播,31名辽宁铁岭民工代表16人来到148中心,反映中外园林建设总公司合肥分公司克扣工资12万元,眼看年关将近,己有15名民工感到无望而提前返家。
“民工的维权诉求,就是148的正义服务。”“编外148”记者施健康和省电视台《第一时间》、省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立即展开维权行动,但该公司声称:钱已付给包工头了。在3家媒体对此事曝光后,该公司负责人和法律顾问还以外来投资商作“挡箭牌”跑到中心振振有词。
主任苗永刚针锋相对:“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企业将民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必须直接支付到民工手中。这31名民工的血汗钱你们如果不给,不仅媒体要跟踪报道,民工也要与你们对簿公堂。”
看到148的态度坚如磐石,厂方承诺3天内把钱付清。12月26日下午,在市司法局一楼会议室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工资发放,31名民工从该企业老总手中接过了拖欠的12万元工资。
截止2006年春节前,该中心接待解答咨询2500多个,接待上门来访700多名民工,成功地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名民工讨回了 88万元的工资和补偿。
“民工要钱难上难,148维权讨公道”,一面面锦旗,见证着148的正义和成长。
群众的需要在时时刻刻,148的服务就在时时刻刻。
做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记合肥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张家义
曹钢
张家义同志,今年56岁,84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96年组织上安排他到庐阳区安庆路街道任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现为庐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合肥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十年来,张家义同志在人大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勤奋拼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践行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荣获市优秀人大代表光荣称号。
张家义同志在街道任人大工委主任期间,经常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干好工作、跟上形势就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首先,带头抓好自身学习。他利用各种空隙、休息的时间,采取全面看标题、重点看文章、标出实用句子、写出心得笔记等方法,更新和拓宽知识面。其次,坚持每周三上午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他亲自带领大家学习各类报纸、杂志上刊登的重要文章,安排党员收看电教片。在他的组织下,学习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寓教于乐,提高了大家的学习兴趣。第三,抓好街道“中心组”成员学习。第四,抓好人大代表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提高自身和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他每年都亲自组织四次以上人大代表到辖区有关单位、社区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为把代表活动开展好,每次活动开展前,他多次与辖区单位联系协调,并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代表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作为人大代表,党工委书记,张家义同志作风扎实。他注重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工作有的放矢,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如在处理杏花街道居民上街拦路上访问题上,他亲自赶到第一现场,了解情况、劝导疏通、说服教育。傍晚还到有关上访居民家中做工作,直至第二天凌晨4点多才回家休息片刻,白天接着上班,继续做上访居民工作,一直到大家心服口服不再上街拦路上访为止。辖区阜南路70年代建造的,125号居民楼房住有72户人家,多年来无人管理、又没有办理房产证、墙体开裂、地基下沉、属于危楼,居民住户多次上访无果。张家义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几次上书市、区政府,呼吁尽快解决。同时,又多次抽时间到现场做工作,三次召集居民代表开会,征求和反馈意见。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了回音,政府同意出资加固改造。去年底72户居民终于住上了放心楼房。他们感谢党和政府关心,感谢张家义同志为民办实事的真心。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之我见
秦顾萍
中共中央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意见》,是党中央在全国上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促进政法工作的积极开展,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督原则。依法监督原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具体落实和体现。这项原则最根本的要求是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各项监督措施和监督方式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在政法工作中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二)监督为民原则。监督为民原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集中体现。监督为民原则要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监督,促使政法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司法,公正裁判。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就是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听取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有关情况报告,全面了解和掌握政法工作的实际情况。集中就是党委政法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思想,作出正确的决策,从而采取得力的监督措施,纠正和解决政法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不包办代替原则。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党领导和管理政法机关的一种重要方式,要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能越俎代庖,包办或者代替政法机关行使职权。党委政法委要把执法监督与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开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职权,从支持政法工作的愿望出发开展监督工作。
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权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情况。政法各部门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通过自身职能作用的发挥,自觉主动地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确保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工作中得到体现并顺利实施。
(二)监督党委部门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和专项斗争的执行落实情况。党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和实际需要,经常对政法工作做出重大部署。地方党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往往也对政法工作提出重要指示。各级政法部门对于这些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应当积极响应,并坚决完成。
(三)对上级党委政法委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上级党委政法委和领导同志对政法工作的某些方面、某些问题和某些重大案件所做出的重要批示,下级党委政法委和有关政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下级党委政法委必须强化监督,并将查办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方式和基本程序
(一)听取工作汇报。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监督方式,主要适用于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以及党委部门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和专项斗争的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应当采取书面汇报的方式进行。前者一般一年一次,时间可固定在年初或者年末,后者可在事中和事后两次进行。执法监督部门在听取汇报之前,应当正式做出相应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政法相关各部门。被通知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向执法监督部门做出书面汇报。
(二)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应当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也可以根据上级指示或者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检查。要确定检查重点或者工作主题,并要组成专门的执法检查组开展活动。检查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或听取工作汇报,或实地考察,或明查暗访,或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等等。检查结束后要写出执法检查报告,通报被检查的相关部门。
(三)协调政法工作业务。有关政法部门需要提请党委政法委协调政法工作业务和重大案件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工作业务和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需要协调的请求事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在收到报告后一定期限内,要对报告进行分析、论证,作出是否需要协调的决定,并书面答复提请部门。需要协调的,同时还要抄送有关政法各部门,并通知相应的准备事项。有关部门在收到通知后应认真准备,研究工作业务问题和案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协调。执法监督部门主持协调工作,提请部门和有关政法各部门必须到场说明情况,介绍各方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协调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政法委应当以文件的形式作出决定,要求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协调不成的,可由政法各部门分别报请上一级政法各部门决定。需要继续协调的,由上一级政法部门报请同级党委政法委协调决定。党委政法委主动提出协调的,可参照上述步骤进行协调。
(四)督办重大案件。应当建立和完善以下五项工作制度:1、立案登记制度。督办的重大案件主要来源于上级党委政法委和有关领导的批示、党委政法委的主动督办以及涉法上访和人民来信的反映。对前二者可以直接立案督办,对于后者因其反映的案情不一,可由执法监督部门研究决定后报政法委领导批准立案。立案登记应设立案号,记载案件的来源、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交办的时间、承办的部门等事项;2、督办承办人制度。执法监督部门对于督办案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承办人负责处理将政法委督办函或者督办决定书送达有关政法部门、督促有关政法部门尽快办理、联系上级党委政法委和信访人并报送督办结果等具体问题;3、承办部门报告制度。有关政法部门在收到政法委督办函或者督办决定书之后,应当及时向执法监督部门报告案件的处理、落实进展情况。尚未办结的,应当报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准备采取的措施。执法监督部门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党委政法委和信访人报告和通报;4、案件结果报送制度。案件办结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的处理结果书面报送执法监督部门,政法委应当及时将督办结果书面报告上级党委政法委和信访人;5、督办案件立卷制度。督办案件是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案件督办过程和有关督办文件形成卷宗存档,既是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体现。
从我省地方立法谈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纪荣荣
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是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权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权开始起步的。二十多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成绩斐然,截止2005年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完成立法项目414件。其中,民主政治方面的立法78件,占立法总数的18.89%,行政方面立法199件,占立法总数的47.99%,经济方面立法62件,占立法总数的14.86%,社会及其他方面立法75件,占立法总数的18.1%。这些法规的出台,对于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落实,促进和保障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多年的立法实践,笔者认为,提高立法质量应做到以下六点:
一、逐步做到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实现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是地方立法质量保障的起始环节和基础性环节。对宏观、中观立法质量具有决定性意义,对微观立法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制定并实施得好坏,与立法质量成正比。凡制定并实施好的,该地区的整体立法结构合理、立法规模适度,选项适当,宏观和中观立法质量就高,微观立法质量也有了扎实的基础;反之亦然。做好立法预测、规划和计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必须与国家及本地方的改革、发展规划相协调。二是必须与国家立法的总体部署相配合,使地方立法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衔接。三是统筹兼顾,坚持需要和可行相统一。四是坚持科学合理。
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注意将立法规划与立法预测结合起来,把科学的立法预测成果作为编制立法规划的重要参考或者依据。二是在进行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多方面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把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四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搜集信息,进行系统研究和处理。五是引进项目科学管理机制,使规划项目的责任、考核、变更等制度化,以保障规划的实现。
二、努力实现立法程序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完善立法程序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就地方立法而言,实现立法程序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应当在立法的各个阶段,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
1、立法准备阶段的程序。一是建立健全法规立项的调研、论证、确定制度。二是拓宽法规起草的渠道,提高法规案的质量。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将其纳入制度化的运作中。四是健全制度,做好法规草案的审查工作。
2、制定法规阶段的程序。这是立法中最重要的阶段。一是规范法规草案说明、报告制度。对于说明、报告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明确要求,使立法机关对草案各阶段情况全面掌握,提高审议质量。二是完善审议制度。审议法规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性环节。根据立法法的精神,地方性法规草案由法制委员会负责统一审议,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审议的具体工作,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意见。三是建立健全法规草案协调工作机制,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有处理解决办法。四是完善法规草案征集公众意见的制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修改、补救机制
建立健全法规修改、补救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弥补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使法规随着形势变化而有所调整,以提高法规的适应性。实践中,有的法规条款在立法时就存在某些问题,也有的法规条款不适应新情况应当修改而没有修改,存在这些问题有时是在所难免,关键是应当建立相应补救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矫正错误、弥补不足。因此,地方立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清理、修订法规的制度,把立、改、废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四、建立地方立法质量评估体系
法规质量评估体系,是指对已制定的法规质量是否符合立法质量标准,法规的作用和效果如何而进行评估的一种系统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法规质量评估体系,对增强人们的立法质量意识,总结立法经验,认识和掌握立法工作规律,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地方立法一要建立法规质量评估机制。二要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动法规质量评估水平的提高。三要逐步建立法规质量信息数据库,加强分析研究和运用,为法规质量评估创造条件。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指规范性文件公布后一段时间内,由其制定机关依法报送有关机关,有关机关依法对其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的过程。规范性文件各审查一要明确规定报备案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报备案时间和具体要求,保证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规定报备案。二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三要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的具体操作程序。
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立法技术
立法技术是指开展立法活动的方法和技巧的总和。立法技术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它具体回答人们在立法活动中的各种实际问题,指导人们怎样具体地开展立法活动。立法技术的规范和提高,是立法工作质量提高的表现,也是立法实践发展的必然的结果。我们相信,随着立法技术的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基层人大工作
洪心义
乡镇和街道人大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最基层组织机构,也是人大最基础的工作。发挥乡镇、街道人大机构作用,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对落实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握乡镇、街道基层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一是与党委合拍,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是在党的领导和协调下发挥职能、开展活动的。因此基层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与党委合拍,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做到围绕第一要务,服务第一要务,推进第一要务。
二是与政府合力,把监督做为第一要事。人大与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共同事业中,职能不同,目标一致。基层人大一方面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同时应体现支持寓于监督之中。
三是程序合法,依法办事为第一要件。人大履行职能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坚持方法的民主性,程序的合法性。人大做为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不仅应围绕大事、要事、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做好立法工作,同时应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能。把抓好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做为第一要件。创造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社会主义法制环境。
四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把服务代表做为第一要求。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是人大工作永恒主题和重点。人大的职能及作用的发挥,是通过代表及其工作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基层人大机构应时刻与代表同心,为代表履行职责、执行职务、开展活动提供保障,搞好服务,使基层人大成为代表之家。
二、切实抓好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工作,在“四化”上下功夫
一要在选题小型化上下功夫。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每次应选择一个专题,明确活动指导思想、内容、方法及预期目的。避免面面俱到,主题不突出,热热闹闹,流于形式,没有效果。
二要在内容中心化上下功夫。即代表小组活动,应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这样才不会使基层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两张皮,脱离中心,脱离实际,才会大有用武之地,发挥更大作用,获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更有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要在形式多样化上下功夫。基层人大工作既要继承传统,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采取既能收到实效,又为代表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多种多样,以充分调动代表参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活动的效果,有利于职责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
四在制度规范化上下功夫。为使代表工作及活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乡镇、街道人大应逐步建立健全代表学习培训、代表活动、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代表参加评议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走访联系选民、代表为民办实事等制度,把代表工作引向制度化轨道。
三、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各级党组织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高度,充分认识乡镇、街道基层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加强基层人大机构建设,配强配齐人大领导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人大主席或工委主任,应参加同级党委,并享受同级领导的政治、生活待遇。
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基层人民政府应主动向基层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基层人大监督。并为基层人大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协助和指导他们规范化地履行职权,开展工作。乡镇、街道基层人大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勤恳务实,开拓创新,热诚服务,不断开创基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基层的四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我为“三大推进”作表率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06年效能建设年”大会交流发言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促进“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于4月24日举行了“我为三大推进作表率”的大会交流发言,以下是部分同志的发言摘要。
王启云:机关效能建设,重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能是效的基础,没有能就不可能有效。要做到两个提高,我认为一靠政策,二靠人。政策是领导决策的,我们当好参谋,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作为个人需要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包括高尚
的品德,坚强的信念,扎实的作风,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
我个人需要从以下三点来加强效能。
1、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党员修养永无止境,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步更新,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2、令行禁止,严格要求。有令就行,有禁就止,这是对机关工作人员最起码的要求。作为个人要按章办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五不准”。
3、加强协调,改进作风。人大机关分工明确,但也需协作配合。因此要顾全大局,遇到工作不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增强纪律观念,维护人大机关形象,做到有利人大机关效能建设和形象的话多说多做,不利于人大机关效能建设和形象的话不说。
王 建:作为从事老干部工作的一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三心”服务意识,在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中,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
一是强化热心服务意识。热心服务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前提,许多老同志为新中国的建立流血、流汗,我发自内心地崇敬他们,怀着对老同志的敬意,为他们搞好服务。老同志普遍进入“多高期”,老年性病较多,我们定期邀请专家、医生,给老同志讲解老年病的的预防与治疗、老年饮食等自我保健知识,深受老同志的欢迎。有人说老同志难缠,要敬而远之,事实并非如此。老同志最反感的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我认为,只要我们把中央、省、市有关老同志的政策抓好、抓实,以滚热的心亲近他们,他们就会象对待自己子女一样关心你,支持你,理解你。二是强化诚心服务意识。诚心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基础,我们做老干部工作的同志要善于和老同志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老红军漆孟林同志病逝后,墓地买在小蜀山。二年后,漆老老伴翁阿姨含着眼泪到老干处找我说,漆老墓地后面有一个大坑,一下雨墓地就积满了水,祭扫都过不去,她找了管理部门,几个月过去了,还是老样子,她非常难过。我听后一面安慰她,一面和民政部门联系,经过多次协调,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老人十分满意。机关老同志大多是老俩口生活,有时遇到水龙头堵了、灯不亮了、厕所坏了,看起来是小事,也不是我们的工作范围,但只要老同志找来,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去帮助修理。通过这一系列的诚心服务,增进了与老同志之间的感情,让老同志领略到人大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三是强化耐心服务意识。耐心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几十位老同志,年龄悬殊,个性不一,需求各异,身体有好有坏,思想观念也有很大差别,有通情达理顾全大局的,也有不了解情况各持已见的,但是,我认为当老同志遇到困难和问题,需要帮助时,只要不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都应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政策不允许和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都应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事实证明,只要把道理讲透,工作做细,是能赢得老同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的。
徐志刚: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公务员应该具备两种心态。一要对社会对人民充满感恩之心。如果没有这个感恩之心,你就不会思考到你每一天的工作如何、效能如何,你就会糊里糊涂地过着日子。作为一名机关公务员,你肩负的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你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机关。二要对待你的职位和老百姓的期待有一种敬畏之心。一旦失去了这种敬畏心理,你的内心就没有一种约束力,当你放弃了这道屏障的时候,你将直接面对的是老百姓的失望,或将是党纪国法的惩处。有了这样一个前提,你在你整个履职生涯中就能当好一个公仆,你就能正确地面对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能够做到严格自我约束、甘于奉献、埋头苦干。作为国家机关的一员,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积极为合肥市的“三大推进”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杨和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就是加强个人的自身建设,通过学习我深深认识到,虽然我们工作分工不同,但我们都是机关效能的体现者,又是效能建设的主体。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首先就要加强自身的修养,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效能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浓厚氛围。
机关车队的工作是机关效能建设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工作任务既平凡又重要,既繁琐又单调。但服务的内涵却很深,不只是扶个方向盘,踩个油门跑个来回就完事了,还有个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问题。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车队同志,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需要出发,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联系起来。用自己的能量来感召别人,用自己的形象来影响别人,用自己的行动带动别人,用自己的业绩回报社会,在日常的工作中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维护人大机关的形象。让我们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自豪地说:“我是合肥人大人。”
苏 青:首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效能革命坚持的重要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人民的权力,就不可能有公务员的权力,作为新时期的国家公务员,必须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融入到为人民谋利益的实践中。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更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想问题,做事情,在立法、监督等方面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其次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至上的意识。效能革命的核心就是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服务”理念。机关干部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面对人民群众首先应该想到“这是我的服务对象”,只有寓行政于服务之中,寓执法于服务之中,人民群众才会满意。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机关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创造优质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人大干部职工”的活动,要在不断提高为“三会”、为代表、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上下功夫。
三是要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和真抓实干的务实精神。毛泽东曾说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奋力崛起的事业需要奋发有为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奋力崛起的进程。建设合肥,发展合肥,实现合肥“三大推进”,首先就要有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得夙兴寐,只争朝夕。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更要树立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食不甘味的责任感和振兴合肥的使命感,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
黄 煌:对照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从个人角度来说,我觉得提高效能,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以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的突破口。在学习态度上要克服浮躁情绪,静下心来多学习、勤思考、苦钻研。在学习方法上要注意借鉴他人的学习经验,实现资源共享,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学习内容上要注意学习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其他一切有用的文化知识,并将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作为人大机关工作者,理应具有民本意识,把为民办事、为代表服务作为我们的天职。特别是在当前,全社会大力宣传、深入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之际,人大机关工作者要以“八荣八耻”为标尺,在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下功夫,树立为民不遗余力、办事不图回报、工作不带私心的观念。
三是要把勤奋工作作为人生的一种幸福。不能简单地把工作看成是个饭碗,它承载着责任、义务和使命,因此必须改变那种等下班、等工资的敷衍思想,把对群众、对代表的感情转化为对事业、对工作的激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享受付出的乐趣。
孙华平:去年我市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大拆违、大招商、大接访活动。今年市委又审时度势,提出了以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推进”,这些都是合肥奋力争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正确举措。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公务员如何面对当前发展机遇,勇当时代先锋,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合肥的发展要靠大家的努力,需要每个合肥人锐意进取,为合肥的发展无私地奉献自己的才智。特别要求我们党员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要从我做起,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殚精竭虑的忘我工作态度,为合肥的发展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从我做起,就要时刻心系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时刻牢记维护人民的利益。从我做起,就要像雷锋、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同志那样,身体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时时、事事、处处从我做起,一以贯之地严格要求自己,一以贯之地为人民谋利益。从我做起,就要乐当各方面的表率。一当政治坚定的表率。只有政治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才能不做任何违背党的宗旨、破坏党的团结、损害党的形象的事;才能敢于同各种错误行为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二当勤奋学习的表率。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不仅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一种手段,更把学习当作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三当公道正派的表率。公道正派是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事之基。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四当求真务实的表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五当团结互助的表率。搞好团结、维护团结,乐于助人,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是人与人之间崇高的道德行为,理是值得我们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追求的精神境界
王维红:作为一名新同志,从学校毕业后即进机关,新鲜的工作内容,宽松的人际环境,给了我充足的工作动力,我珍惜工作,不断学习,扎实干好本职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效能。工作效能的提高来源于对本职工作的熟悉掌握,对工作方法的精益求精,还有持续饱满的工作热情,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同事学,向实践、书本学,不断拓展能力,尝试更加有效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工作水平。首先,注重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加强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自己的工作作风、学风有机统一起来,增强社会责任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践行以“八荣八耻”为重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次,培养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戒骄戒躁,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力争全面提高。第三,通过工作学习过程中的严格自律,以及领导同事们的教育关怀,使自己逐渐具有模范的言行和较高的人格力量,展现新时代公务员的风采。
孙宏霞:作为市人大机关的一名新兵,我要立足本职,为我市“三大推进”作出积极的贡献。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认为:一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效能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会上,具体提出了“八荣八耻”标准,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是指导全体公民为人处世的精神指南。诚实守信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敬爱的周恩来总理一贯提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并身体力行。作为新时代的人民公务员要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改进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至关重要,要注重制度的配套和完善,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规范和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管理制度,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松散性。我从事人大常委会的宣传工作,我深知此项工作的意义,我应该给自己压任务、加担子,严格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迎难而上的精神,时刻保持新闻敏感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效能。三要建立学习机制,抓好学习培训,这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方面。只有坚持长期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公务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激励干部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习理论、思考问题,才能促进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就我而言,刚进入人大机关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都不甚熟悉,实践经验也很欠缺,因此更应奋发努力,树立强烈的进取意识,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努力增加知识储备,逐步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在合肥市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中不断实现自已的人生价值。
浅析机关工作效能建设
石传翠
机关效能建设是反映机关办事效率和能力、衡量机关工作效益和结果的重要标尺。因此,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意义重大。
一、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以前,我们也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在全区开展机关工作效能建设,通过建章立制,效能监察,依法办事意识得到增强,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对外形象有了进一步提升,在优化投资环境上迈出了较大的一步。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等都还离效能建设的目标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任何麻痹松懈、等待观望的思想都是不正确的,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把优化投资环境和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当作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来抓,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起机关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依法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丰富,任务重大,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机关效能建设应如何抓?我认为,关键是要解决好“事难办”的问题,重点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1、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按章办事,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
2、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实践证明,民主评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对评议出来的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提高评议效果。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途径。为此,各单位要从民主执政的高度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尤其是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要作出表率,必须公开的内容,一定要公开。
4、切实加强工作效能监察。市、县(区)应成立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三、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面广,影响面宽,必须各方联动,整体推进
机关效能的最终成效体现在发展环境上,而发展环境的优劣,是单位机关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的综合体现。所以,每个单位都要端正态度,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一推、动一动”的思想。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突出“效率、依法、公开”三大主题,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四、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应从形式和内容上真正加以落实,加强对党和国家在不同阶段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法律、法规以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从而达到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目的。
人大机关效能建设应着力于创新与规范
家圣
效能是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效能是衡量工作结果的尺度,效率、效果、效益是衡量效能的依据。机关效能建设就是一种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实现党的根本宗旨的一种具体有效的途径,对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激情工作,热情服务,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新形象,增强干部干事兴业的干劲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不同的机关其效能建设的着力点也应有所不同。
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和党委、政府以及具体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工作机制上还是存在差别的。人大机关工作的效能建设要结合人大机关自身工作的特点来进行。从根本上讲,人大机关是一个服务性的机关,服务就是人大机关工作的特点。首先,人大机关要为人大的“三会”服务,即为开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服务,要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并当好参谋助手。其次,要为本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服务,既包括提供事务的服务如提供交通、食宿服务,也包括提供一些基本资料或专题资料等带有咨询性的高层次服务。最后,还要积极为本行政区的选民服务,要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诸如信访和申诉案件的接待、处理等工作,切实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根据人大机关这种服务性的特点,其效能建设就必须把创新和规范作为着力点。
所谓创新就是改革,就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人大机关进行效能建设需要在服务的创新上下功夫,而创新又与学习和应用互为因果,从而构成人的素质的外部表现形式。学习是人的素质的基础,一个不善于学习的人就谈不上创新和应用;创新是学习和运用的桥梁,它既检验一个学习的成果,又衡量一个人工作的实绩;应用是人的素质的归宿,没有应用,学习和创新就成了空中楼阁。人大工作要深化,要发展,就必须创新。创新已经是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虽然人大工作的创新需要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领导集体起关键性作用,但与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的高质量的带有创新性的服务却有着很大的关联,可以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学习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
先进
今年5月1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将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从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对信访人的权利义务、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及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明确人大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
依据各级人大受理信访事项的范围应当与地方组织法赋予的法定职权相适应的原则,《安徽省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受理信访事项为五个方面,即:1、对本级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检举或控告;2、对本级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或者控告;4、对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决定不服的申诉;5、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畅通人大信访工作的渠道
《安徽省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应当按照有利于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按职责权限办理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机关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出建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应当表明身份,热情耐心接待,不得刁难和歧视信访人;依法办事,按程序公正、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徇私舞弊;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人员或者单位,也不得向被检举、控告的人员或单位透露有关情况;对信访人持受理凭证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除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应当如实答复;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弃、隐匿、毁损或篡改。
为了畅通信访渠道,条例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信访人依法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国家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保证有人接收、接听、记录、登记、呈报。建立来访接待制度和接待场所,公布信访工作机构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接待时间地点、查询信访事项的方式等信息资料。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等,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办理和督办
依照《安徽省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转送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信访事项涉及下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可以转送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机构转送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对转送的信访事项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工作机构可以要求被转送机关在指定的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有关国家机关在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转送、交办的信访工作机构。收到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认为该信访事项不属于其受理范围的,应当报告转送、交办的信访工作机构,不得自行转送、交办。
国家机关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按以下方式办理:1、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利于国家机关改进工作、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书面答复信访人;2、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及检举或控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3、信访人因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提出求助请求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应当自受理信访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国家机关负责承办信访事项的机构、人员应当对信访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信访处理意见,向信访人送达盖有本机关印章或信访专用章的信访处理意见。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对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采取阅卷审查、听取汇报、回访信访人等方法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处理、未按程序受理处理及推诿、敷衍、拖延或弄虚作假的,应及时督办或提出改进建议。
尊重和维护信访人的权利
《安徽省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的八项权利,即:1、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2、向办理机关查询其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及结果并要求答复;3、要求提供与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4、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请求;5、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6、申请复查、复核;7、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依法申请听证;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信访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依法信访的义务,在信访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本级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到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履行有关登记手续;多人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且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各级人大信访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应当充分尊重信访人的权利,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积极主动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促进依法信访和依法办理信访。
《安徽省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各级人大的信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人大信访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促进人大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人大信访工作的水平。
规范人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势在必行
王成保
为了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在任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都会组织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其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考试内容难把握。 很多地方在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过程中,从命题、考试、阅卷、评分等环节,其基本做法大多是由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人员一手包办。由于不是专门从事法律教学的个人、集体和法学研究的单位,对法律知识缺乏全面了解,出题的标准以及深度、广度、应用性等方面,很能准确地把握。二是考试的方式、方法难定位。由于考试内容涵量广,法律条文多,应试者复习起来较为困难,为了使干部任前考试的积极性不受到影响,大多时候,人大常委会采取开卷的形式进行考试。而这一形式显然达不到考试应有的目的,更不能真实反映应试者的真实水平。 三是考试内容的保密性难保证。考虑到法律考试不及格将会影响自己的任命,应试者大多会通过各种渠道打探试题内容,一般会出现要试卷、和领导打招呼、套试题等不良风气,使经办人员工作处于被动状态,考试内容的保密性难以得到保证。
针对以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搞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必须做到:
一、精心组织,完善考试程序。一是召开专门会议。 拟任命干部在法律知识考试前,由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其任前考试作专题安排,由分管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的常委会领导在会上讲话,谈意义、提要求,向应试者通报考试涉及的相关专业法,使参加考试人员提前做好准备。二是定期不定期举办应试者法律知识培训。可以定期在专门会议之后,考试 5—10天前进行, 对考试可能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大略讲解。不定期举办任命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使培训长期化,不断强化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是任前考试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 为了弥补任前考试单一,不能真正检验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建议把任前考试和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任后执法实绩、用法情况进行经常性考核,综合考评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严格操作,规范考试内容。一是出题规范。 聘请专业人士,研究出台统一的考试教材、题库,使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科学、规范。当然,考虑到应试者工作差异,统一试题的分值定位在80分,其余20分由人大常委会根据应试者拟任岗位灵活掌握试题。二是内容规范。本着以考试促进学习,以学习提高素质的宗旨,试题主体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综合性法律法规知识、 拟任职单位相关专业性法律法规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三是阅卷规范。 阅卷过程涉及到考试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考试结果、个人命运,因此,建议进行现场考试,现场阅卷,也避免可能出现的阅卷不规范现象的发生,而且保证了阅卷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
三、健全制度,确保考试权威。为了使任前法律知识真正落到实处,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一是责任追究制度。首先是领导责任追究制。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室主任、副主任要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不以职位要挟,不搞个人关系套取试题、泄露试题内容。严格纪律,落实责任,出现违法规定现象,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其次是出题者责任制。包括 80 分统一试题、20 分自由试题两部分,责任明确。二是考试制度。以开卷为主,20分自由试题采取闭卷的形式,提前3至5天通知拟任人员复习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试卷。作弊者,以考试不合格处理,从而真正实现任前考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与会人员听讲座 受益匪浅
4月28日,在合肥市召开的全省人大宣传工作暨研究室工作座谈会上,会议组织了与会同志们和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干部听了一堂颇有见地的法制讲座课。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主讲,以国外议会与地方人大监督权为重点,主要从现代议会制度的产生及成因、国外议会制政体形式等几个方面,给与会领导和同志们做了深刻而系统的讲授。蔡定剑教授主要从事宪政制度和中国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是国内著名学者,也是一位海外有相当影响的中国学者,先后在美国可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访问、研究和讲学,在海外发表多篇论文。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听完讲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场讲座对大家更好地了解国外议会、议会制政体形式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两个多小时的讲座,让大家受益匪浅、思路大开。(吴 超 孙宏霞)
赣南行
刘世兴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直机关工委于2006年4月7日——16日组织了“红色之旅”——井冈山、瑞金行活动,瞻仰革命遗址,接受红色洗礼,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有感而发:
井 冈 山
星星之火燃井冈,
武装革命大旗扬;
红米南瓜挑粮路,
竹钉滚木防御墙。
茨坪小井瞻旧址,
烈士陵园仰流芳;
黄洋界上炮犹在,
天街深处笑声朗。
瑞 金
昔闻沙洲坝,
今饮“红井”水。
春雨漫天洒,
疑是伟人归?
术前捎款寄深情
刘志佳
不久前的一天上午,肥西县山南镇李桥村塘梢村民组 57岁的唐圣宏和他的老伴李孝聪挎着一篮子鸡蛋,急匆匆地来到镇人大主席徐明银的办公室,没等徐主席招呼,唐圣宏老俩口便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地说道:“老徐呀,求求您带我们到县里张主任家去一趟,他得了这么重的病,又要做大手术,还惦记着我家孙女上学的事,我们不去看看他,心里实在不安啦!”
原来,唐圣宏老俩口有个儿子叫唐德健,早在12年前娶了房媳妇,由于家里穷,儿子、媳妇三天两头吵嘴打架,经常闹得鸡犬不宁。1995年秋天,儿媳妇生下孙女唐丽还不到50天就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唐德健久等媳妇不回来,一气之下也出去打工去了。儿子、媳妇都走了,小孙女丢给了爷爷、奶奶抚养。唐圣宏老俩口本来身体就不好,种了几亩包产田,只能够糊饱肚子,大前年唐圣宏又犯了急性阑尾炎,在医院作了手术, 日子就更难过了。那年小唐丽刚满9岁,正在横店小学念三年级,可因为没钱交学费,只好辍学回家了。那阵子,唐圣宏老俩口心里别提多难过,整天以泪洗面,唉声叹气过日子。
“小唐丽绝不能辍学,她的学费我来给。”在山南镇调研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伦德了解到唐圣宏家的窘况时,动情地说。打那以后,每逢小唐丽新学年开学,他都提前把学费给她送去。今年9月初,张副主任因患癌症住进了上海一家医院,手术前,他躺在病床上拉着爱人汪大姐的手说:“马上我就要上手术台了,别的事情我已无牵挂,只是小唐丽的200元学费还没来得及给她送去,今后不管我病情如何,你都要一直供她读书,千万不要耽误了孩子学习呀!”汪大姐按照张副主任的嘱托,当天就托人把钱捎给了小唐丽。唐圣宏老俩口感动地逢人就说:“张伦德爷爷真是个好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还惦记着孩子的学习,我们全家忠心祝福他早日康复!”
楚大墓遗址断想
马家圣
从长丰县城西行20多公里到庄墓镇,沿着一条乡村公路北行约四华里,走下公路折转向东,踏上一段荒草丛生的田埂,看到一堆厚厚的黄土堆,这就是被称作离散古堆的楚大墓遗址。
古堆早已名存实亡,再也寻不见当年那耸然兀立的巍巍大冢了。所能看见的是在这大片隆起的土地中央,陷下一口面积两千余平方米深不可测的大坑,被四周的农田紧紧包围着。史料记载,这里就是两千多年前楚国君王楚幽王的埋葬之地,也是二十世纪初引起国内乃至世界考古界震惊轰动的地方。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发生在脚下这片土地上的那一段历史,我曾不止一次地探究过,而且早已烂熟于心。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破楚国郢都,楚被迫迁都于陈。公元前241年,楚考烈王与诸侯共伐秦,不利而去,又将都城东徙至寿春,即今寿县,并改称新都为“郢”。
那是一次溃败!一次可怕的大溃败!楚国大片锦绣之地惨遭沦陷。当年楚国那拥有云梦大泽“为天下富”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更没有了号令诸侯的那种霸气,此时的楚国,已元气大伤、国势衰微了。公元前228年,在位十年却毫无建树的楚幽王熊悍驾崩,墓址就选在都城东南六十里外背依舜耕山、南眺瓦埠湖的一片开阔之地,也就是我脚下的这块土地上。
楚幽王死后仅五年,即公元前223年,秦将王翦率六十万大军一路东进,势如破竹,攻下楚国苦心经营了十九年的新都寿春,楚人这块最后的归宿地也被踏平,楚国从此灭亡。躺在这里的熊悍,未必能想到,在他死后的当年,宫延中就发生了一场流血事件,刚刚即位的哀王被负刍所杀,王位被夺;更不会想到,延续了四百多年的楚国江山,顷刻间灰飞烟灭!就在秦军攻破城池的那一刻,寿春城里的百姓纷纷出逃,流落到江淮各地散居下来。为了让子孙永远记住自己的故国,那些不苦做亡国奴的楚人,几乎都把自己居住的村邑改称“郢”,寄寓了他们不忘雪耻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誓死不降的决心。
楚幽王在黑暗的地下寂寞地躺了两千一百多年。沧海桑田,斗转星移,朝代更迭,战国的烟云早已散尽。不想过多地纠缠于其中的细枝末节,只想把它留给历史学家去考证。直到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一群盗墓贼偶然中发现墓室藏宝的秘密,搅闹得幽幽开启时,简直把所有的人都给惊得目瞪口呆。人们发现,这座楚墓墓制规模之宏大、墓葬之奢豪、随葬品之丰富精美,在中国乃至世界考古史上都极为罕见。当大墓中部分文物面世后,“报章竞载、寰海喧腾”。1935年,楚王墓出土的部分铜器参加在英国伦敦举办的中国艺术展览会,被欧美学界推崇为"世界之最"。一时间观者云集,那些鹰钩鼻子蓝眼睛的人无不先睹为快。在国内,人们也开始重新关注、审视、拷问起那段几乎被时间长河湮没的历史。
据说,大墓遭到了当时一些官僚豪绅数次大规模的盗掘,青铜器、石器、陶器共四千多件文物被劫虏一空,其中包括大量“国宝”级文物。当时,一个驻留蚌埠的瑞典人加尔克白,将掠走的一大批铜器分售到欧美各国。这个“北欧海盗”的销赃所得,恐怕他几辈子也吃不完花不光。还有大量珍贵文物通过古董商流落各地,被私人收藏。1939年冬,桂系军阀李品仙动用三个运输连,历时数月,将古墓掘个底朝天,木椁内所剩文物洗劫殆尽,只贸下眼前这口终年积水的大坑。
楚幽王墓中的随葬品,光青铜器就达一千余件,其中著名的“铸额大鼎”重达四百多公斤,可煮下一头牛,仅次于河南安阳出土的殷商“司母戊”大方鼎。而那只“飞鹰攫蛇”青铜雕塑,与甘肃武威出土的已作为中国旅游徽标的“马踏飞燕”又有异曲同工之妙,堪称“国宝”,代表了楚文化乃至战国文化的最高成就。
徘徊于楚大墓遗址前,倾听历史的回响,脑子里挥之不去的是这样一个疑问:这个楚幽王在位的十年里,他究竟做了些什么?楚国的统治者被秦人一路驱逐,惶惶如丧家之犬,失掉了泱泱大国国君的风度。更可悲的是,楚王和楚国的贵族们,非但没有从噩梦中醒来,认真去总结惨败的沉痛教训,“十年磨一剑”,砥励意志,变革图存,拒敌于千里之外,而是把寿春城作为他们暂时的避风港、安乐窝了。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出,在楚国最后的十九年里,楚国贵族们恶习难改,“直把新都作故都”,寿春城内依然是灯红酒绿,笙歌处处。幽王熊悍依然沉湎于声色犬马之中,日日饮酒作乐,夜夜美女销魂。阅读这段历史,我这个楚人的后裔,听出的都是楚国大势已去、气数将尽的哀乐和招魂曲。我以为当初熊悍能学越王购践,卧薪偿胆,走富国强兵之路,待时机成熟,反戈一击,收复失地,历史也许从此改写,最起码不至于让秦人横扫三军如卷席,楚国也不会灭亡得如此之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其实,在这之前,孟圣人就向世人作出过这样的劝诫。
看来这个幽王熊悍不仅懂得及时行乐,甚至把自己的身后事也安排得妥妥贴贴。建造这么一座长、宽、深均达三十多米气势森然的大墓,就决非一日之功。而那数以千计的精美铜器,又得耗费多少资财,得供养多少来自各地的“铸客”们。这足以证明幽王熊悍虚荣、糜烂到了什么程度。
秋风阵阵,草木萧萧,雁叫声声。深秋的阳光照在身上已经没有多少温暖。站在楚大墓遗址前,收住纷乱的思绪,凝神屏息,极目楚天,一种苍凉之感顿时涌上心头。
两月要闻
3月6日—7日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农业部副部长牛盾率调研组一行来肥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武巍、邓石如,秘书长周阿成陪同。
3月9日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考察团一行来我市参观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秘书长周阿成陪同。
3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3月23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李碧传会见应邀来访的塞拉里昂议会代表团一行。
3月24日 省人大工作研究会领导孟富林、郑锐一行来肥参观考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秘书长周阿成陪同。
3月28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
4月6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本立一行来肥调研我市1—3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形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李碧传陪同调研。
4月11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福明来肥进行《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巍陪同。
4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会,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进行动员讲话,秘书长周阿成主持。
4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5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合肥市地名情况的汇报、关于《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说明、关于开展《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关于确定2006年度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对象的说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县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案件暂行办法》(草案)、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4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拆违建绿情况进行视察,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陈栋,秘书长周阿成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4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商定了2006年“一府两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
4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何炳章、吴德珍、武巍、陈栋,秘书长周阿成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4月27日—28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关于《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说明、关于《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和市政府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确定了2006年度进行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对象。(孙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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