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先进性 再创新辉煌
本刊编辑部
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实现既定目标之际,我们迎来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85周年华诞。
中国共产党85年的奋斗历程,是极其艰难曲折而又辉煌壮丽的。我们党刚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时,只有几十名党员。经过85年的艰苦奋斗,党不仅发展成为拥有7000多万党员的大党,而且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使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到一点就是:我们党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并保持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离开这种先进性,我们党不可能在旧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长期斗争和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不可能始终保持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可能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长期拥护和支持,也不可能成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坚强领导核心。85年的历史表明,党的先进性是一面光辉的旗帜,能够吸引和凝聚全党全民族共同为实现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纲领目标而不懈奋斗;党的先进性是一种崇高的精神,能够鼓舞和激励全党全民族不怕牺牲,前仆后继,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夺取新的胜利;党的先进性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能够激发和振奋全党全民族推动历史前进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回顾党的光辉历史,展望未来新的征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人大机关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牢记宗旨,不忘使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把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向前进。
认清形势 明确目标 把握特点 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甄长琢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信访条例》和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能够进一步认清当前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对提高全市人大信访工作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本届以来全市人大信访工作的简要回顾
自2003年换届以来,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信访工作, 为落实好全国人大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目标要求,我们从认识、制度、组织到具体工作,都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为维护法律尊严、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使其逐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新模式的建立,围绕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方式,完善信访程序,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相继出台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受理、转办、交办和督办等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使人大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完善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工作,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涉法涉诉信访是人大信访的主要内容。许多人大信访件都涉及到有关法律法规,涉法业务性很强,单靠信访部门办理力不从心,必须借助专职律师的力量,为上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人大信访的办理水平。从2003年6月开始,我市人大信访办就与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共同开展专职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工作,一是对上访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其中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二是对信访事项提出法律分析意见供信访部门办理时参考。通过律师接访,有效地宣传了法律、政策,有理有据地疏导了上访群众的情绪,赢得了上访群众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完善和司法机关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努力解决疑难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根据人大信访主要是涉法涉诉信访的特点,人大信访部门和司法机关于2003年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由人大信访办牵头,市公、检、法、司机关和政府有关单位的信访部门参加。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相互通报信访情况,研究疑难信访问题,督办人大交办的信访件。这一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信访工作联系,为我们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处理人大交办的信访件,最终落实办理结果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
四、加大督查力度,努力创新督办机制。
办理信访事项最关键环节就是督查督办,它直接关系到信访件的办理成效,为此我们加大了督查力度,创新督办机制。人大信访部门除了日常的电话催办、专函督办外,还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对信访事项的督办。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法定主体;信访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应当介入对信访件的督办,这既为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履行代表职责提供了一个平台,也为信访部门加大督办力度,落实解决信访事项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手段。
五、健全工作机构,为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经市编办同意增挂“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牌子,对外以信访办公室名义协调常委会信访工作,办理信访件的转办、交办、催办、督办等业务性工作。为了增强信访部门力量,在去年录用的公务员中安排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的同志到信访部门工作,还聘用了一名机关退休干部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同时向财政申请了专项信访经费,提高了信访工作人员的补助津贴,为信访部门配备了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各县区人大也加强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力量。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
面对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新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四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近几年虽然我市各级人大在信访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着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有待于我们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实施以后,我市整体信访形势有所好转,但人大信访形势仍很严峻。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办理群众来信537件,比2004年增长1.91倍;接待群众来访1237批2522人次,比2004年增长2.61倍;信访总量3059件(人次),比2004年增长2.35倍。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群众来人大信访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信访量大幅度上升;二是信访内容涉及面广、内容多元;三是集体访、异常访明显增多。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级司法机关和县区行政、司法机关。突出的有几大类:一是涉法涉诉的申诉类信访,特别是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和执行难问题;二是反映劳动与社会保障问题;三是检举控告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四是反映房屋拆迁和征地补偿的问题;五是“三农”问题等。这些问题基本反映了目前改革和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不引起重视,不但伤害群众感情,更不利于我市的和谐稳定。面对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方面,人民群众来人大信访体现了对人大的信任。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的历史使命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以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明确目标,抓住关键,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全国人大提出人大信访要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原则办理,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100%。落实这“四个百分之百”,关键是要通过抓交办,抓督办,抓反馈,认真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法依政策妥善处理。去年市人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人大信访工作的程序,前不久还下发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明确了人大信访交办的有关事宜,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三、把握特点、搞好分析,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监督作用。
人大信访不同于其他单位的信访,多数信访件是通过交办的方式去解决的,但不能因此把人大信访变成是收发中转站,被动应付。我们一定要通过合适有效的方式使交办的信访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还要善于通过对人大信访的综合分析,发现问题、捕捉苗头,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信访要避免就事论事、孤立办案,要注意在综合分析上下功夫,通过人大信访的综合分析,及时掌握人大信访的动态情况,了解信访群众在一个时期、一个时段所反映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这样既能为"一府两院"的工作起到启示作用,同时也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强化监督提供依据。
四、加强领导,努力改善人大信访工作条件。
人大信访工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各级人大一定要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要确定一名常委会负责同志分管人大信访工作。根据分工和工作需要,有关领导应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要挑选办事认真、待人热情、政治素质高、群众意识强、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做人大信访工作。从事人大信访工作的同志很辛苦,各级领导要关心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努力改善人大信访干部的工作条件。
同志们,当前全市信访形势趋于好转,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由于改革在不断深化,必然会触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所以信访工作还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的干劲和韧性,不断探索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努力把我市人大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发挥党员表率作用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周阿成
一、机关效能建设的科学内涵及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效能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效能建设是运用各种科学管理的手段、制度和载体,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机关效能是机关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机关工作结果的重要尺度和标准。机关效能建设,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因此,机关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激发机关人员对工作的饱满激情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树立良好的机关作风,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当前我市正处在黄金发展期,全市上下凝心聚力,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掀起了推进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三大推进”热潮。在推进大环境中,机关效能状况处于核心环节,其影响举足轻重。因此,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形势所需,意义重大。无论从机关的性质和任务,还是从当前的形势要求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第一,是实现党的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各级党政机关是我们党执政的主要机构,其工作表现情况,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形象和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落实。党政机关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将会引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反之,党政机关工作得力,优质高效,就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二,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要抓好发展这一第一要务,优化发展环境是保障,而优化发展环境党政机关是关键。党政机关的效能直接影响发展环境。
第三,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比较滞后,必须改革现有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四,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加强廉政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党政机关拥有很多权力,易滋生腐败行为,通过加强效能建设,一方面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用权,一方面制约权力,规范用权,从而遏制腐败行为,保持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的廉洁高效。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就其必要性而言,有其现实针对性。最近,吴存荣市长在相关讲话中,指出了当前我市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缺乏“两风两情”,想问题、办事情,满足于当“太平官”、做“太平事”。二是审批项目多环节多,手续繁杂,多头审批,让基层办事无所适从。三是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办事推诿拖拉,甚至吃拿卡要。 四是存在衙门作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时有发生。五是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出现矛盾问题,有利主动干,无利搁一边。往往不大的事,非得上级领导协调过问才能解决。 六是组织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甚至打牌玩电脑游戏等。以上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部门和人员身上,但影响极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就是要立足解决这些问题,重塑各级党政机关的对外形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一直重视机关的效能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对照吴存荣市长在相关讲话中指出的那些问题,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全局观念不太强,整体效能发挥不够。机关有的部门习惯于从本部门和局部去思考和处理问题,从常委会工作大局和机关整体要求上考虑不够,相互之间缺乏主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影响机关整体效能的发挥。二是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效率和质量不够高。少数人身上,还存在办事不认真、不主动,工作效率较低、质量不高,有时出差错等现象。三是有的制度落实不够好,检查督促不够有力。目前,机关各项制度比较完善,有章可循,但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够好,没有完全按制度办事,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大。这些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否则将影响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甚至会损害人大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我们说,木桶的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链条的承受力由最薄弱的环节决定,因此,参与效能建设,个个都要出席,一个都不能少。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从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和推进我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按照市委的要求把市人大机关的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做到让领导满意、群众满意,在市直机关带好头。
二、人大常委会机关如何搞好效能建设
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效能建设要结合人大机关工作的特点来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四项职权,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由于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且不直接行使行政执法权,因此,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服务性。其主要工作一是要为“三会”服务。即为开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服务;二是要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服务。三是要为本行政区的选民即人民群众服务。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服务性特点,决定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效能建设的侧重点不是转变职能而是强化职能,不是简化程序而是规范程序,不是重在缩短办事的时间而是重在提高办事的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简言之,党政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在提高办事效率,人大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在提高服务质量。
从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特点出发,我认为,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是机关高效能的基础。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性能再好的自行车也赛不过性能最普通的摩托车。所以我们强调,建设高效能的人大机关必须同建设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每个人都要完成知识充电及更新换代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在人大机关形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风尚。一要加强修养性学习。重点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二要加强业务性学习。重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理论,宪法、法律法规和做好人大工作所必须的有关业务性知识。通过学习,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工作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的各种本领。三要加强技能性学习。重点是计算机网络等实用性、工具性知识,适应现代社会要求。 总之,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广泛汲取各类知识营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保障。
2、规范工作行为,完善各项制度
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机关职能、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等,必须依靠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这就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这是人大机关进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要健全规章制度。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新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治理、从制度上防范约束机关工作效能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二是要完善规章制度。要适时地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对不合时宜的制度要及时地废止,以推进制度建设的科学、规范、有效。近来,依据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后,提出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健全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实施执行的监督管理,努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围绕“四项职能”,搞好三个服务,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任务。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一,在立法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从源头上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立法工作中贯彻效能建设的要求,一方面要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高质量的地方法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法规,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从根本上减少行政审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中安排的几项立法任务,如《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条例》、《合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都是与全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工作大局息息相关的,我们人大机关的同志要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各项立法工作。
第二, 在监督工作中,要抓住效能建设重点,加强对政府行为和司法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为此,常委会一方面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使其严格执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我们要运用好各种监督形式,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的审议;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要做细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工作运行程序,在加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
第三,在为“三会”和人大代表服务中,要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这种服务工作,政治性、法律性很强,标准和要求很高。因此,提高市人大机关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是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们机关在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中,做出了很大努力,积累了许多经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但也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目标,扎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从我们机关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他们的服务热情和工作激情,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机关各工作机构和业务处室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点,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工作机构之间、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效能建设从我做起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3月份以来,我们人大机关稳步扎实地开展了效能建设年活动,按照市里面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我们市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市人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围绕推进我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奋力崛起、勇当先锋”的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为工作目标,突出改进“两风”、增强“两情”,重点抓好思想教育、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机关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在党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党组织和全体机关党员,在这一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任务面前,应思想重视,从我做起,严格要求,做好表率,发挥党员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老老实实做人民的公仆,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要模范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带头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按规矩办事。
三是要激发饱满的工作热情。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勇于进取,争创一流。
四是做到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不搞特殊,不谋私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总之,要始终保持和展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要一如既往地扎实开展机关党建活动,做到党建与效能建设相互促进。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取得明显成效。机关效能建设是巩固先教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形式。因此,人大机关党组织应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拓展人大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域和空间,使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不断开创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和效能建设新局面。
同志们,效能建设需要真抓实干,需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希望我们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党组领导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扎实开展好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应有成效,为我市政治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落实三大推进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多作贡献!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共同推进人大信访工作
——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发言
5月25日,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来自三县四区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四个开发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信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肥西县、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建委、市信访局的代表做了发言,摘要刊载如下:
王先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2005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在淮北市召开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会议贯彻了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召开的《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信访工作的主要措施,肯定了各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新的工作模式和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所取得的明显成效。我们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去年以来,我市人大信访量大幅上升,我们要充分认识人大信访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新的人大信访办理模式和“四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要求,特别要在按时报结办理情况、加强综合分析、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发挥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共同推进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开展。
束红英(包河区人大内司委副主任): 我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制定落实了《常委会加强信访工作办法》,坚持每周四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信访制度。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信访室做好接待、登记、报批工作;一般信访件经常委会分管主任批阅后,由办公室信访科统一交办,并负责督办结果;涉法涉诉信访件由内务司法工委进行督办,必要时调阅卷宗;重要信访件交由主任会议研究,并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相关工委进行深入调查、督办,承办单位要限期办结,及时向人大汇报,并书面答复上访人。
针对易引起群众上访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失地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等问题,常委会在接处信访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和视察,给区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求区政府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妥善完置拆迁群众,努力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服务工作;并争取市里支持及时做好农民转户工作,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区政府都作了很好的办理。
我们于2005年开展了人大代表挂牌进社区履职试点,在社区公布人大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后交由街道人大工委和区人大代表工委办理,真正使一些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
朱先斌(肥西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首先是常委会确定了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其次是重新修订了《信访工作制度》,从受理群众的信访范围,具体操作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由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分别受理,统一交办,谁受理、谁督办,充分发挥了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对所联系单位的人员及工作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有利于化解矛盾,督促信访案件的落实。
同时我们还重视指导和推动乡镇人大的信访工作。要求乡镇人大要把处理信访工作作为联系选民的一项职责,每年都要列入工作计划,信访制度要与人大的其它制度一并上墙公布。
为了促进信访案件的落实,我们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的执法检查、专题审议、述职评议以及个案监督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实效。
左学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鉴于近几年涉诉信访案件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变化,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以立案庭为主、各业务庭积极参与的多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合理界定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并且制定了科学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流程管理制度,分为收件、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催办、报告结果、回复、立卷和统计等十个环节,以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对案情重大或者有异常上访倾向的涉诉信访案件,采取院长或分管院长督办的形式,进行跟踪催办。
人民群众的上访行为,体现在审判工作上,往往与正在审理、执行或已经审理、执行完毕的案件密切相关。因此,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是此项工作的根本出路。去人大及其它上级领导机关上访的当事人,其在心理上往往对法院办案公正与否或多或少存在着疑虑。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特征,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会做和善做来访人的思想工作,是案件是否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的关键所在。
审判实践表明,调解结案是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的有效方法。加大调解的力度,丰富调解的方法,将调解工作贯彻于民商事案件的全过程,渗透到案件的立、审、执各个环节之中,提高调解结案率,减少案件申诉率,充分发挥调解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作用,实现审判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杨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我院成立了人大交办信访事项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市人大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催办工作,对市人大交办的信访事项,定期反馈办理情况,对人大代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将处理结果或办理情况同时答复代表,并保持与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工作联系,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和协调处置重大复杂的信访案件。
为保证人大交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分片负责催办、督办与专门催办、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急事急办。对于人大交办的重要信访件优先办理。三是对人大交办的所有案件,确定专人负责,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坚决杜绝案件的积压和滞留。
今后,我院将严格执行《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密切与人大信访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大办理人大交办信访案件力度。同时加强对涉检信访工作的调研分析,扎扎实实地推进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
马谟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2005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群众集体上访、封门堵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进京赴省上访数量较上年大幅度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今年以来,我市信访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总体情况看,当前全市信访形势仍不容乐观,潜在的信访隐患仍然较多,信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群众赴省集体上访得到有效控制,但进京赴省上访总量仍居高不下。
二是潜在的、深层次的信访隐患和矛盾仍然较多,有的还相当突出。
三是信访诉求相对集中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城市建设规划及房产物业管理、劳动保障和涉法涉诉等方面。
四是上访老户缠访闹访不断、息诉率低。
(欣 昉 整理)
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实践与体会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
审查批准预算、决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我们财经(预算)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和《合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市条例)的颁布实施,有效地增强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可操作性,对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条例,我们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和经验交流会,认真学习省条例,交流贯彻条例做法和经验。加深对省条例内容的理解。
二是与市财政局联合举办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邀请省人大财经预算工委的领导和安徽大学财经学院教授为相关人员讲课,专门讲授了省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以及预算编制、执行和审查监督方面的理论和业务知识。
三是和市财政局、审计局共同举办“全市预算监督和财政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财经工委主任和工作人员,县区财政局(包括三个开发区)、审计局分管领导,市直机关一级预算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市人大财经(预算)工委领导对修订后的市条例进行了重点宣讲,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就如何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了辅导。市直部分单位交流了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的经验。通过多层次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对宣传贯彻预算法和省、市条例,树立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观念,推进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的法治化进程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是对市条例进行修订。《合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是2001年制定的,通过几年的实际执行,强化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2002年省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条例有些规定与省条例不一致,特别是缺少法律责任内容。为使市条例更为完善,2005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市条例,既体现了省条例的基本精神,又突出了合肥特色,更便于操作。
二、加强预算监督的主要做法和收效
(一)着力抓好初审工作
预决算草案的初审,是省、市条例赋予人大财经(预算)工委的重要职责,为使预决算审查监督真正实现向实质性转变,我们着力在初审环节上下功夫。
2003年初,我们对当年市本级可用财力安排和10个单位2003年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审,依据预算法和省、市条例,我们集中3天时间对市本级可用财力的安排和部门预算进行审查和分析,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初审报告。初审报告对市本级可用财力安排提出了4条意见和建议,对10个部门的预算草案提出了5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主任会议的重视,其中有些意见和建议经审议作为主任会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市财政局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意见采纳情况和有关问题向财经(预算)工委作了书面反馈和说明。其中关于大房郢水库失地移民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畴、关于加大对农村村级公路建设的投入、关于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应提前与人大财经(预算)工委通气的意见,都得到很好的采纳。
为加大初审力度,每年预算编制“二上”之前,我们在市财政局配合下,选择5-6家市直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情况调研,着重了解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和相应经费安排需求,掌握了解相关情况,为初审预算做好准备。在对200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和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初审中,对法定支出、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项目和经费安排进行了重点审查,并针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如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应深入科学论证和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等,得到市财政部门重视和采纳。再如关于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我们建议,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这项工作开展和经费使用安排情况的报告。
(二)加强对超收收入使用安排的监督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财政政策的调整,预算收入超收增幅较大,2004年市本级可用财力比年初预算增加3.04亿元,增长了19.79%;2005年市本级可用财力比年初预算增加7.6亿元,增长了40%。针对这种情况,为了防止财政超收资金使用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2004年11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采纳我们建议,首次听取市政府关于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建议,超收收入安排应突出保稳定促发展,适当增加偿债准备金。通过加强对超收收入的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005年,我们又进一步建议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超收收入安排情况汇报,当年第四季度,市财政局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5年市本级超收收入使用安排情况。通过常委会听取审议超收收入使用安排报告的形式,使预算审查监督向实质性转变迈出了新的一步。
(三)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
为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我们还注重抓好对审计报告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深化。过去常委会听取审计部门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仅在会议上审议,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得如何,常委会不再听取报告。为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我们建议常委会专题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跟踪监督。2005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属于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对属于部门违规违纪问题,会议要求依法彻底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开展部门决算初审试点工作
为逐步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全过程监督,今年5月,我们在学习借鉴省人大财经预算工委对部门决算审查监督经验基础上,选择了市人事局、卫生局、交通局、畜牧水产局、市委党校等五个部门,开展部门决算审查试点。初审中对决算编制的合法性,收支决算的真实性,以及决算与预算之间的差异性进行了重点审查,指出了8部门决算草案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在与市财政局沟通后,正式形成初审意见,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报告,为常委会审查批准2005年决算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几点体会
(一)深入实际、扎实工作,是提高审查监督实效的前提。近些年来,各地人大都是在探索中进行预算初审工作,逐步积累经验。我市人大这方面的工作虽然起步较晚、经验不多,但由于采取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等办法,使初审工作逐步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我市预算编制逐年规范细化,预算申报逐年理性适当,预算安排逐年科学合理,初审实际效果得以显现。
(二)预算监督要努力探索新途径和新方式,勇于创新。目前,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正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墨守成规是不行的,必须不断探索敢于创新。近几年来,我们在不断强化部门预算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初审的同时,还加强了对超收收入安排使用和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监督,今年人代会又将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上会供代表查阅。今年我们还开展了部门决算初审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我们刚刚起步。决算是整个预算执行的结果,我们认为开展部门决算审查监督,有利于了解预算执行的质量,有利于分析、研究、改善预算资金的分配结构,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切实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加强沟通办理 切实解决问题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几点做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桩桩件件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提出的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提高效能建设的必然需要。因此,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2000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代表建议4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现将我们的办理情况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省、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这些意见集中反映了对进一步加快我市改革开放,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切希望,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市人大代表378人次给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建议案46件,其中:2000年6件,2001年 17件,2002件5件,2003年2件,2004年6件,2005年5件, 2006年6件。内容上,涉及养老保险、待遇方面17件,医保政策方面15件,劳动维权方面8件,就业再就业和培训方面4件,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方面2件。这些建议现已全部答复代表。其中,省、市人代会期间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均在按规定的办理时限内提前办复,从历年收到的人大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明确,层层抓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落实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解决好代表建议涉及的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将其列入局长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我局受理的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局主要负责人都逐一阅批,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办理时间“三落实”。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每个局分管领导还做到“三个直接”, 即直接听取办理人员汇报,直接深入部门抓落实,直接与代表沟通听取意见。对于重要的建议及涉及我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视情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形成办理意见。在代表建议的答复函件形成后,先由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分管局长审核,最后由局长审签。层层把关,以保证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形成督办工作网络
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我们重新修订了《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今年还新制定了《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使办理工作有章可循。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建立了督办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坚持局领导把关,办公室牵头,确定专人负责、督查协调落实,各业务处室确定专人具体办理。督办工作网络紧紧围绕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随时过问、抽查、了解掌握办理进度,将有关情况、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局领导反馈,从而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落实和办理的质量。同时,我局还特别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列入工作人员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完不成任务的处室、个人不能评为年度先进,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办理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坚持实事求是,重在解决问题
在交办会上,局主要负责人明确要求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不答空话,调查研究,注重实效,重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在办理时限内及时解决:有一定困难但经过努力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解决;对因政策限制等原因一时难以办到的,要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取得理解和谅解。如针对“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各项服务工作的议案”(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3号),我局专门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5号文件和劳动保障部的实施意见,讨论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农民工做好转移培训,就业服务,维护权益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又如针对“关于加快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直管服务工作的建议”(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7号),我们及时采取措施,调整了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计划安排,一是加大对市属各县的退管工作协调指导力度,二是制定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进度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出具体布置和要求,三是组织全市开展争创退管工作“示范社区”的活动,引导退管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退管工作的宣传力度。
试析合肥市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四大难题
李鲁北
一、工业总量规模偏小,发展相对较慢。
在全国26个省会市中,合肥工业增加值只排第17位,与中部六省会的资料对比中可看出,2004年合肥全部工业增加值为最小,规模以上企业各项经济指标,除实现工业增加值倒数第二外,其它都是倒数第一,合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675户, 比2000年只增加200户,年均增加40户,在中部省会城市中增加量也是最少的,2006年专门下这个净增目标,增10%。工业增长速度在中部六省会中,2002年居第二,2003年居第五,2004年退居最末。值得一提的是,2005在全国百强市排名 由39位升至31位,城市综合竞争力名列36位,GDP增幅已跃居前列,在中部六市中第一,省会市第二,2006年一季度增幅仍居中部第二,全国第六。一季度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中部六市第三,增速第一。与省内马、芜、铜、淮比,近三、 四年合肥也只能排第三、四位。合肥工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在省内三市中,2002年倒数第二,2004年已降至倒数第一。从省会城市在全省的首位度看,工普前合肥只有12.3%,2005年公布普查结果,GDP数调增,已达15.9%,而南昌25%、长沙30%、苏州占全省三分之一、西安40%、唐山占25%。这说明其它市的发展都很快,在全省的份额大,影响大。为扭转合肥总量小、发展不快的现状,市委提出要以更高的目标定位,引领全市加快发展,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破解难题,用发展为民造福。通过“十一五”努力,尽快把省会的首位度提上来,巩固省会的经济中心位置,不能只当政治意义上的省会,使GDP占全省的份额从去年的15.9%提至21%,市人代会已确定2006年增幅16.5%,尽快改变在中部六省会中总量居最末一位的落后局面。
二、工业投入不足,制约产出,影响后劲。
发展为上,投资为本。超常规的大发展, 离不开超常规的大投入。刚刚结束的“十五”,五年的工业总投入不过250-260亿元左右。工业投资增幅既小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更小于房地产投资增幅。再往前两个“五年”看,合肥工业性投入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七五”的53.9%,到“八五”期间的40%以上,降至“九五”的34%。2002年、2003年、2004年更降20%、16.3%、16.7%。2005年工业投入达89亿多,是最高的一年,也只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495亿的18%左右,整个“十五”为18.2%。合肥2004年的工业投资额只是太原市的35%,南昌市的61.7%。工业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 2002年在中部六省会中还居第三,2004年就已降至最末一位,与省内马、芜、铜、淮比,近三年也都处在倒数一、二位。这就是为什么合肥相比周边兄弟城市产出少、发展慢、总量小、差距越来越大的直接原因。
“纲要”明确“十一五”五年间工业投入要确保1200亿,力争1500亿。这就意味着2006-2010年平均每年的工业投入相当于“十五”五年之和。落实投入是能否实现加快发展的关键,主要渠道无非是四种。即企业自筹一块(占300亿投资主体)、 民间资本一块(占200亿元,没利用好)、招商引资一块(占700亿,其中外资30亿美元,内资500亿),金融贷款一块(占300亿)。招商引资是合肥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去年全市组建453支招商小组,1068名队员出征标志大规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全面展开,5月8日第二批284个招商小组,589名招商人才又已出征, 围绕园区产业展开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 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中部崛起”,沿海资本以及经济要素成本在上升(包括外资成本),逐步向内地转移的趋势十分明显,沪、江、浙也掀起向西部转移的高潮,但梯度转移如同流水,合肥只有形成“凹地效应”才能留住过路财神,存住资本之水。 在融资方面,我们将充分利用金融顾问的聪明才智,为工业经济号脉,为工业技改投入把关,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政策献策,为促进银地、银企沟通搭桥,为创新金融品种扩大贷款探路。此外,我们还将充分发挥工投公司的抓手和平台作用。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用(注册1个亿、成立3年多来,已为243家企业担保9.48亿元),支持所属股份公司上市融资,在市财政的支持下,逐步把工投打造成能动用百亿资本,撬动千亿投资的投融资平台。
三、县域工业落后,经济力薄腿短。
“十五”以来,合肥的县域工业虽较过去有了较快发展,但总量仍偏小,只占全市总量六分之一多,三县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15.7亿元,占17.5%,工业增加值33.83亿元,占 1 7%,实现利税5.8亿元,占10%,产业也多是低水平的传统产业,比较优势与特色都不明显。既缺龙头骨干企业,又缺众多小企业的支撑。与江、浙、粤等省的县域工业相比,存在巨大反差。浙江湖州2004年(也辖三个县)县域GDP317亿元占全市53.7%,2004年工业投入97.1亿元占全市总投入 57.7%,财政收入31亿元,占全市60%,工业产值380亿元 (2005年500亿元)是合肥三县之和的三倍多。
目前县域经济的发展已步入工业为主导的新阶段,工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一个县的兴衰,我市三县近几年的确有了不小的进步。2005年肥西、肥东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在全省县级排名中升档晋级步伐很快,双双进入全省10强(肥西7、肥东8)。国家级贫困县长丰的工业也呈现以南部崛起带动全县的势头,全省排序从25位跃升到第11位。但从总体看三县与全市的水平相比还是存有较大距离,城乡人均水平约差7倍。
在“十一五”规划实施中,如果没有三县的大跨度飞跃,合肥崛起将流于空谈,合肥县域经济必须在发展县区工业园和特色产业上求突破,依托龙头企业和八大产业,发展配套产业,推进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培育“专、精、特、新”、明星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上求突破。要按照市委要求, 以全国百强县为参照系, 落实刚出台的《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探索以工补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尽快把三县建成与合肥现代化大城市相协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典范, 以“县托市”改变合肥“县拖市”局面。第一步使县域总量占到全市的20%,以后每年上升1—2个百分点。可以预计,通过十一五的努力,合肥县域工业将会有一个大的飞跃。
四、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合肥工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没有好的投资环境、引资政策和诚信度,就很难留住企业,就会使“雨润现象”在合肥重演。现在抓大发展、大环境,首先要从工作效率、政务环境抓起,流失掉一个投资者,就是剥夺了一批劳动者的就业权、生存权,挖掉了政府的一块收入。如果说“大拆违”是拆“外违”,那整治发展环境就是拆“内违”。拆思想观念,陈规陋习、思维定势之违。要让合肥成为环境凹地,让资本之水流来能存住,就必须要实施商鞅变法式的改革。
目前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有:行政审批环节多,政务公开不到位,一些部门出于权力和利益考虑,不愿主动进行并联审批、集中审批和提供一站式流程作业审批。政务中心有的办事窗口流于形式,“一站式”变成了“加一站式”:部分窗口人员不是业务骨干,行政效能低,一些收费依据标准未公开,有些内容不是一次性告知,让办事者来回跑。有些外来投资者反映有些事不能在开发区一站办结,还要再找市相关部门,效率低、时间长,认为合肥的环境不如芜湖。再就是有些专项检查随意性强、次数多,加重了企业负担。2006年我市首先开始在开发园区执行“宁静生产月”,每月上、中旬一般不准检查,直至把开发园区变成“零收费区”。春节后刚对园区企业取消37项行政许可项目(由财政买单3700万元),日前市四大班子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对审批事项集体会审,全面清理,又取消123项,现全市只剩230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发展软环境。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就企业发展环境问题进行地方立法。市委要求全市各部门都要强化以“企业为主, 以发展为主”的服务观念,营造“开明开放,宽松宽容”的环境,下大力气解决审批事项多、程序复杂、办事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而把合肥打造成中西部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做到县区审批2天之内,市审批5天之内,需上级审批的,积极帮办,尽快办结,项目落地30天完成。特别是关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重大事项,要求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发展活力,争创发展新优势,显著提升合肥对外的吸引力。
当然,合肥在工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远不只以上四个方面,只是这几个问题相对突出一些。随着“工业立市”战略的强力推进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工业文化氛围的大力营造,一定会逐步得到改善。具体来说“关于总量小”的问题,只要每年增幅安排高一些,到2010年各项总量多能达到2005年的三倍;关于“投入少”的问题,现每年安排投入增幅都高于产出增幅,1—4月全市工业投入增幅高达200%以上;关于“县域弱”问题,已被市委列为突破的重点,县域经济和各县位次均在大幅度提升;关于“环境差”的问题,大家都能强烈感受到,合肥正在进行高强度的整治。让合肥成为中西部乃至全国办事效率最高、审批环节最少的城市之一,将不是梦想。只要我们将“工业立市”、“县强才能市强”、“发展为上、投资为本、环境比投资更重要”、“无功是过,慢也是过”、“抓紧招商引资第一要事”这些新理念作为我们的长期举措,通过“十一五”的努力,合肥工业一定会有大的发展和提升,合肥在中部崛起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思考
谢静筠 丁文杰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房屋拆迁数量急剧增加,由此引发的拆迁矛盾也日益增多。正确处理因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化解矛盾,对于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目前我国对房屋拆迁的法律尚不健全,导致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拆迁纠纷中时常出现适用法律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形。因此,对房屋拆迁的法律性质及纠纷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已迫在眉睫。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与法律关系。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迁,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安置,并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予以经济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功能表现为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某一地域是否拆迁、拆迁后土地的用途以及对拆迁过程进行的管理,政府具有决定权。此时,拆迁的性质表现为行政性质。在决定拆迁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进行协商的行为,应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不应由行政权力干预民事行为。 因此,在整个的拆迁过程中,存在着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交叉,无法断然割裂。
二、补偿纠纷处理程序混乱。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行为无论是公益性质的拆迁还是商业性质的拆迁,在当前的城市土地供应活动中,均含有行政性质。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由此看出,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即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就具有民事性质的安置补偿达不成协议的,也应由行政机关予以裁决,赋予了行政机关对民事权利的裁决权。如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裁决不服的,可再提起行政诉讼。由于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可能导致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无法对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纠纷作出最终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对人民政府或城市房屋主管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或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仲裁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民事案件受理。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拆迁补偿安置,也只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的纠纷,才能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由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达成补偿协议,作为民事案件审理,最主要的是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反悔原因的审查。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和解协议,也属民事合同,具有民事性质。 当事人予以反悔的,其提起的诉讼请求,有且只能是撤销、变更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法规定,对因重大误解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协议的反悔,其根本目的是不履行协议,而不是不能履行协议。如果当事人反悔协议,不能证明协议存在可变更、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则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如协议存在上述情形,则合同应被撤销或被确定为无效,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安置补偿恢复到未达成协议的状态。此时,人民法院能否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人民法院直接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安置补偿权利义务,则与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相违背;如不直接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权利义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要经过拆迁主管部门对补偿安置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后,再提起行政诉讼。此种情形既浪费资源,又耽误时间,实为不可取。因此,笔者认为,对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应取消行政机关对民事权利的裁决权。理由是:赋予行政机关对民事权利的裁决权,不符合现代司法理念,与法制国家的精神背道而驰。其次,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既是决策者,又是组织者,更是裁决者,集行政和民事权力于一身,容易产生腐败和侵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因拆迁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反悔的,一律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土地性质的不同适用法律不同。
在我国,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要根据房屋所处的位置适用不同的法律程序,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房屋所处的位置是从两个方面进行规定的: 一是依据房屋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即房屋是在城市规划区域内还是在城市规划区域外;二是依据房屋所占土地的性质,即房屋所占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根据以上两个规定,又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以下四种情形:一、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二、城市规划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三、城市规划区域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四、城市规划区域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条例第2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39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域外国有土地的上实施的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因此,不论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的,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均应适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并给予补偿安置的,条例并未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费和安置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费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地过程中的房屋是否含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在各地方性法规中一般都有原则性的规定。如《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7条第(5)项规定,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由省人民政府规定。从地方性法规规定来看,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并给予安置补偿的,是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处理的。因此,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无论是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还是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其房屋拆迁应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范,不能适用条例的规定。
四、补偿范围与依据
房屋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拆迁的主体房屋和附属物,违章建筑和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适当补偿。附属物一般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如围墙等。因附属物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拆除附属物必定对被拆迁人造成损失。所以,补偿范围应当包含附属物。而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的必须拆除的建筑或必须经过改正方可使用的建筑。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成永久性建筑。违章建筑的认定应由规划部门依职权确定,并出具证明,拆迁人或拆迁主管部门无权认定。在同一所建筑中,既有合法建筑,也有违章建筑的,对违章建筑的面积应不予补偿。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拆迁人对拆除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而未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拆除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会给被拆迁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适当补偿是鉴于临时建筑的特点,按使用期限的残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这也符合公平原则。对实行货币补偿的,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以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人民政府均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但与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相比均偏低,不能反映市场经济状况下的房屋价值。如《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1998年10月1 日起施行,该实施细则对当时被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但在目前的纠纷处理中仍然适用该实施细则,被补偿房屋的价值显然过低。建设部于2003年12月1日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指导意见》,明确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意见。因此,对被拆迁房屋价格认定的主要依据应是评估报告。人民法院在处理补偿纠纷中,应委托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单位对被拆迁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在案件审理中,应审查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以确定评估报告的证明力。法定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属于优势证据,在没有足够的其他相反证据否定时,应以评估报告为依据作出裁决。
履行监督职能 增强监督实效
袁贤祥
人大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以来,瑶海区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职权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有了较大的改变, 比如通过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通过工作监督,积极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通过述职评议,有效地促进被任命干部的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履行监督职能,本人结合工作实践,浅谈以下几点认识与体会。
一、明确职责,提高监督工作的主动性
在人大监督工作中,不难发现一些被监督单位和部门还存在着认识上和形式上的应付现象,往往人大在监督工作中感到不到位和监督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被动监督的多,主动监督的少;偏于事后监督的多,事中监督的少,预见性不足,“亡羊补牢”时有发生,有时还会出现不了了之现象。为此,要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就应当提高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人大常委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为人民说话的,是为人民进行监督的。所以,必须建立信心,树立勇气去履行监督职能。 当前,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只有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市、治区的进程;只有通过监督工作,才能充分体现人大地位和作用; 只有提高对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克服畏难情绪,大胆进行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主动性,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实现新突破。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针对性
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应从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入手,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针对性,才能会有监督的实效性。一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准确把握全区经济发展中事关全局、长远利益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实施监督。二要时时注意关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以重视、实施监督。三要对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实行跟踪监督。四要督促“一府两院”及时向人大及代表公布议案、建议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人大及代表的监督。五要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工作报告中承诺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都有职责监督政府实现承诺,让人民感到满意。
三、注重调查研究,把握审议的准确性
人大监督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依法监督,掌握实际情况,提高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首先是依照法律,准确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监督,无论是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作出决议决定都要从法律的高度来准确把握,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提出建议,杜绝“冲撞”法律、政策的现象发生。其次,就是通过调查、视察全面的了解掌握“一府两院”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为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调查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基础,任何监督都以调查研究起步,调查报告要达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 言之有据,才能使被监督者感到入性、入理、切实可行,才能使人大的监督出成效。其三,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形式,去综合评价、提出意见、督促工作。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结果,也是评价被监督者是非曲直和要求落实的一种意见。因此,在会议审议或作出审议意见时,要体现准确性、建设性和权威性,这样才能引起被监督者的重视,认真去整改、抓落实。
四、健全监督机制,力求监督的广泛性
努力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就是要进一步开拓视野、不断的探索。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不断拓展监督工作。一要认真行使决定权,将履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与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任免权等结合起来。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内容和程序,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正确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提高被监督者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三要扩大监督参与面,实现监督的广泛性。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呼声和人大代表的意见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要结合舆论监督,加大人大监督的宣传力度,要把人大会议、视察、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出来,公布出来,才能提高人大监督的影响力,才能体现人大监督的社会效应。
加强效能建设 提升工作水平
计四平
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加强效能建设,首先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升素质,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而自身素质的提高,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学习。人大机关的每一名同志,都必须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等。除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法律知识讲座、业务培训外,还应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选择地加强自学,力求学深、学透、学扎实, 以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第一,要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实施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是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行使后抓落实的可靠保证,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必须抓住重点,把握尺度,依法进行。这个重点就是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来进行监督。同时,在开展监督工作中,要切实增强监督的实际效果。不能搞浮光掠影、蜻蜓点水、隔衣搔痒,而要有始有终、开花结果。
第二,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质量。调查研究是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审议、决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是体现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在调查研究中,人大办公厅(室)及各工作委员会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把眼光投向基层,放到一线,深入群众。同时,调研要细致、全面。要围绕调研课题,采取座谈、问卷、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等多种形式,努力使形成的调研报告和材料符合客观实际,真实反映群众心声,找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在人大日常工作中,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这些经验和做法只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留传后来者,更好地改进和促进人大的各项工作,使人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也有必要对机关的财务管理、考勤、车辆管理、学习、宣传等工作进行规范,这也是建设节约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的。
第四,要更新观念,提高工作创新能力。创新是进步的灵魂。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人大工作不能始终按部就班、循规蹈矩,而要在原有基础上开拓创新,只要是法律许可的,都应该大胆去探索。在改进监督方法、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人事任免等方面,都有许多的文章可以做。例如,监督财政支出结构、代表辞职、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公开代表联系方式、全过程考察任命“两院”干部法律职务等,各地人大都创新了许多好的做法,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值得我们进一步借鉴和推广。
我为效能建设叫好
范毓顺
沐浴着效能建设的春风,合肥到处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而当前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是合肥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安徽奋力崛起的一场至关重要的革命。长期以来,我们深深感到,合肥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不要说与沿海地区,就是与周边相比较,差距也越来越大,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思想观念墨守成规,政府机关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效能建设就是要人们消除陋习,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用新的观念、新的思路、新的作风、新的方法,来加快发展。效能建设实际上就是一场创新革命。
效能建设让我们重新审视旧的规章制度,那些束缚手脚、多年不变的计划经济产物的条条框框应该被废除、被打破了;
效能建设告诉我们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有根本转变,过去那种工作可以上网聊天、下棋打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种现象应该杜绝了;
效能建设要我们提高办事效率。以前办一件事,经常是跑很多次、等很多天、花很多钱,没有熟人不好办事,不找关系办不成事,有了关系违背原则也能办事,耳闻目睹,我们深有体会,老百姓心里窝着一肚子气,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这种屡见不鲜的例子再也不能发生了,效能建设实行的问责制,就是根治的一付良方;
效能建设需要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效能建设要防止闻风而起、随风而过,要抓到实处,落到每一个角落,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有雷声、无雨点,要加大监管力度,当前要注意减少行业、团体为了部门局部利益开展的各种评比、赞助、培训等活动,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省会显效能的新局面,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善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效能建设最终的结果将促进合肥城市的大建设、经济的大发展、环境的大改善、人民生活的大提高、社会的稳定和谐,过去顺口溜“路不堵不是庐州府”的局面将一去不复返。
作为人大代表,我们要积极投身到效能建设中去。最近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做出决定,在机关中开展强化宗旨意识的效能建设,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务实型和节约型机关,把机关管理水平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起到了带头作用。多年来,我深深感到市人大机关无论从政策水平,还是服务态度,从工作作风,到办事效率,都是有目共睹的,我们来到了人大就犹如来到了自己的家,亲切的接待、热情的服务、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的工作态度,都打动了我们的心。我们要加倍努力,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以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希望、人大领导的信任。
(作者:合肥市人大代表)
围绕中心任务 加强代表培训
5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在美菱大夏举办了部分人大代表培训班,来自我市各条战线70多名基层人大代表参加了为期2天的培训。
本期培训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关于“三大推进”的中心任务,邀请了市经贸委、市规划局的领导和专家分别作关于工业立市和合肥城市规划建设的专题报告。市经贸委领导同志在报告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用纵、横比较的方法,以事实和数据说话,论证了工业立市的紧迫性、必要性、艰巨性和可能性,并阐述我市在工业立市方面采取的确立战略、转变思路、编制规划、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破解难题、突出重点、招商引资、狠抓项目、优化环境、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城乡协调,推进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市规划局的专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形象地回顾了合肥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展示了合肥规划建设的成就和现状,介绍了合肥城市规划的特色和优势,描绘了合肥城市规划建设的“141”战略蓝图,代表们听了两个专题报告后,一致反映学到了知识,了解了情况,增强了觉悟,提高了认识,鼓舞了土气,表示要在“三个推进”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合肥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培训班还进行了《代表法》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秀芳同志为培训班作了总结,就为什么要发挥代表作用,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及发挥代表作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洪心义)
市人大财经(预算)工委开展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
6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碧传率财经(预算)工委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听取了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合肥市发展私营企业条例》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召开了不同类型企业代表座谈会,考察了安徽第三棉纺织有限公司、合肥安凯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安徽丰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精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
调研中发现,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融资难、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有些部门服务效率不高。对此,财经(预算)工委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五条建议,即制定近期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理顺中小企业管理体制,营造中小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王锦瑞 史俊峰)
优质供水 诚信服务 科学管理 持续发展
6月9日下午,瑶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部分常委及机关工作人员就供水工作对合肥供水集团及其下辖的第四水厂进行了视察。
全体视察人员依次参观了第四水厂的厂容厂貌、制水工艺流程和供水集团的供水调度中心、国家级水质检测中心,还听取了供水集团及第四水厂领导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区人大领导认为,近年来,供水集团上下齐努力,团结拼搏,大胆改革创新,各方面变化都非常大,符合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同时,服务社会和回报社会的意识很强,值得肯定;希望继续秉承“优质供水、诚信服务、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服务理念,再接再厉,为合肥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李宗娟)
人大代表群策群力话招商
日前,由瑶海区人大副主任、分管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常委和部分企业的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前往瑶海区“一大三小”工业园(瑶海经济开发区、磨店工业园、红旗产业园、大兴工业园)和招商局听取今年以来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
2006年是瑶海区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开展的一年,区领导高度重视,四大班子领导亲自上阵,充分挖掘资源,赴各地带头招商,区里先后成立了50支招商小分队外出驻点招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5月底,全区共引进招商项目76个,其中省外项目56个,累计引进市外到位资金12.3亿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10.1亿元;引进外资项目2个,累计到位资金93.3万美元。均超过市里下达指标的序时进度。
在听完介绍之后,调研组中的人大代表们围绕“在招商中政府还应做好哪些工作”展开了讨论。被聘为合肥市招商大使的瑶海区人大代表、绿宝电缆公司总经理张胜利认为,瑶海区在招商工作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外来投资者都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招商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希望政府在招商的同时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在工业园区的定位和合理布局上要下功夫;二是在全面招商的同时加强对本地企业的扶持;三是要注重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以本地区的专业人才为园区和整个招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丁 勇)
包河区政府提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强化办理责任和办理工作,近日,包河区政府在《政务督查》上专门发出通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领衔办理,落实专人负责。对代表建议要抓紧研究,加快办理,及时答复,对重要建议要专门研究办理意见和措施,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办理过程。二要认真做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对3件大会议案,要重点办理,认真落实领导批示,深入研究办理意见,制定具体办理方案,切实提高办理的落实率。三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商,不断改进办理办法。要注重与建议人的联系,共商解决办法。四要规范行文,提高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和代表的满意率。答复要符合统一格式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办理的,应与代表沟通说明情况后再行答复。五要严格时间要求,按时答复。六要实行办理工作通报制。区政府每半个月对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6月下旬,各承办单位要向区政府报送办理工作总结。 (计四平)
全国十四省二十区(市、县)人大工作研讨会在包河区召开
全国十四省二十区(市、县)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5月15日至20日在包河区举行。广州市天河区、青岛市市南区、太原市尖草坪区、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纳溪区、沈阳市东陵区、黄山市黄山区、河南省偃师市、洛阳市洛龙区、河南省新安县、衢州市柯城区、武汉市洪山区、株洲市天元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福建省晋江市、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共100多人参加会议,就“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进行专题研讨。济南市天桥区人大常委会应邀列席了会议。
开幕式上,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介绍了基本区情和区划调整以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福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到会讲话。
研讨会上,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就紧紧围绕“如何加强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这一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据悉,第十五次研讨会将由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大常委会主办。 (唐 洁)
加快大建设 推动大发展 优化大环境
瑶海区人大视察合钢自然村搬迁工作
5月12日下午,瑶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区人大驻会常委和相关人员,在区有关领导及合钢三个自然村搬迁指挥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冒雨视察了瑶海区合钢三个自然村的搬迁改造情况。
视察组一行冒着细雨,先后到合钢公司庙岗、黄泥坎、夏大郢三个自然村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听取了指挥部负责同志关于三个自然村搬迁工作的汇报。
合钢公司的庙岗、黄泥坎、夏大郢三个自然村隶属合钢公司管辖,厂区生活区不分,生活环境较差,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合肥市此次全力支持瑶海区对三个自然村进行搬迁改造,限定瑶海区6月中旬拆迁完毕。合钢三个自然村搬迁指挥部的同志放弃节假日休息,诚肯、耐心地做工作,仅45天就使拆迁户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响应政策,从拒不搬迁到争相交房。目前三个村交房率已达到97%,并且在此过程中无一人上访,创近几年来拆迁工作的最好局面。
视察组认为,三个自然村的搬迁工作是瑶海区“三大推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表现。指挥部的同志不辞辛苦,高质量的完成拆迁任务,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这得益于强有力的领导,充分的准备工作,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市、区、乡、居之间默契的配合。要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快拆迁进度,掀起自然村拆迁工作的新高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为今后的拆迁工作营造一个好的氛围;三是要在最后阶段更加细致的工作,注意人身安全和维持当地治安的稳定。 (丁 勇)
市人大领导视察滨湖新区规划方案
6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率市人大考察组来到合肥久留米友好美术馆,视察了正在那里展出的滨湖新区规划与城市设计方案。
市规划局局长王爱华向市人大视察组介绍了8家单位设计的滨湖新区规划与城市设计方案,其中由同济规划院设计的引湖入城的规划方案和英国沃特曼公司设计的建设生态节能滨湖新城的规划方案暂时处于领导地位,分别被专家论证组推定为一等奖和二等奖。王爱华局长还介绍滨湖新区最终方案的确定不仅要通过专家组的论证和听取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下一步所有的规划方案还要听取市民的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邓石如,秘书长周阿成及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视察。
(贤涛 苏青)
长丰县人大机关大力开展效能建设
近日,长丰县人大机关紧紧围绕促进大发展、大建没、大环境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全县开展的“爱岗敬业、激情工作、热情服务”的学习李庆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的领导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主动地参加,认真分析本单位及个人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人大机关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和修改各项制度,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发展的需要,修订了机关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力求达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改进会议和文件管理工作。推行无会日制度,规定人大常委会每月5日一25日原则上不召开全县性的大会。加强文件管理,对上级来文、下级请示事项的处理,—般当日的事当日处理,需要主任会议等研究的及时安排上会研究。大力推行信息化、无纸化办公。三是严格执行机关的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做到到岗不离人、离岗不离事。工作人员做到文明行使职权,热情服务群众,注重礼仪,礼貌待人,对待下级机关来人办事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给基层添麻烦,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办公场所力求做到整洁有序、和谐、方便,各种标识、铭牌的内容正确、规范和醒目。 (马家圣)
依法规范网吧市场
石传翠
2004年10月份,部分群众反映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和影响较为严重,要求人大应对此加强监督,并要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大网吧管理力度,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尽量减轻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
一位中学生家长说:“我的孩子因迷上网络,整天不回家,并吃睡网吧长达半月之久,害得我们家长四处寻找,学校怪家长没有把孩子管好而逃课。”如网吧得不到及时整顿,这样长期下去,将会贻误一代人。
我在人代会召开期间也有代表建议:“我们区中小学、大中专学校周边网吧较多,人大在监督网吧整顿上应有所作为。”
鉴于此,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跟踪监督,督改到位,要给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是人大开展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主任会议的分工,分管主任和教科文卫工委的同志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首先召开工商“公安、文化、教育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征求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其二,分别与执法人员去网吧经营场所查看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网民的意见;第三,对重点查处的网吧进行严查,看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
经过调查,我们获取网吧经营存在的问题:①网吧数量较多过滥。按有关规定,包河区40多万人口,网吧不得超过50家,可实有网吧达150家,严重超过了规定数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无序,造成网吧泛滥成灾。②违规经营较为普遍。经营业主只顾赚钱,来者接纳,超时经营,接待未成年人上网,不按实名登记,有的登记栏目空缺,无法查实。③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有的网吧只有一个小门,没有出口,没有通风窗户;有的网吧座落在居民楼中,不符合安全规定;有的网吧男女混居,吃住玩一条龙;还有的为了逃避检查,关门营业。④出现“黑网吧”。一些无证的“黑网吧”仍在经营,这些网吧为了逃避管理,不缴税费,甚至还经营涉黄内存,严重扰乱了文化经营市场,造成管理失控。⑤管理不够协调。按照规定,文化、工商、公安部门都是网吧的管理单位,各有职能分工。但在实际管理中,往往出现各自为政,日常管理不正常,缺乏经营性的沟通和协调,有时出现监管空档。通过深入调查,掌握了存在问题的真实性,区人大常委会形成了《关于全区网吧经营状况的调查意见》,通报给政府引起了政府高度重视,并下决心对网吧进行整顿。
二、督促网吧整改到位
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本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的原则。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合理提出建议,努力协助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具体做到“三到位”:
1、探索工作新路子到位。要搞好网吧监管工作,需要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如何能探索一条工作新路子,我区人大常委会面对现实深深思索。之后,区人大常委会召集文化局、教育局领导探出“三管三进,四位一体”的网吧管理新模式。即:发挥社区作用,网吧监管进社区;发挥学校作用,网吧协管进校园;发挥学生家长作用,网吧痴迷学生联合管理进家庭。形成执法部门、社区组织、有关学校、学生家长四位一体的网吧监管模式。从全社会各个方面来监管未成年人上网吧,广大群众十分满意。
2、监督网吧搬移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要想搬移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执法人员感到阻力太大。对此,区人大常委会把此项工作呈报区委,引起区委领导重视,并成立整顿学校周边网吧领导小组,强行依法推进网吧搬移,在不到一个月内,学校周边的网吧几乎都搬离200米以外,群众拍手称快。
3、建立长效机制到位。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基础上,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还定期召开会议,相互交流了经验,共同提出管理措施。平时,我们人大常委会除参与职能部门活动外,教科文卫工委还不定期组织工委委员进行调研,督促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促使经营者依法经营。
三、监督成效显著
2005年11月,区人大又一次对市场网吧进行视察,大家一致认为:政府整顿网吧市场工作措施有力,管理到位,效果明显,表示满意,主要表现如下:
1、市场竞争秩序规范。整顿工作中,打击取缔一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和证照不全的“灰网吧”;搬迁一批在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从而规范网吧市场秩序,学校周边环境得到了改善。
2、监管手段明显改善。公安部门安装了监控软件;不仅部门逐一进行登记,随时可对网吧的安全经营、接纳对象进行监控,提高了监管水平。从而改变了过去人员少,管理难的老问题。
3、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得到控制。各网吧严格实行凭身份证登记上网,凡是未成年人一律不允许上网。我们在视察中翻阅了登记薄和随机抽查中未发现一例未成年人上网。
4、痴迷上网者大有好转。我们在调研中听取一些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反映一批上网痴迷孩子缺课现象大有好转,几乎每天都能到校上课,成绩也逐渐提高。一些学生家长发出肺腑之言:“我们要真心感谢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整顿,挽救了一批孩子,从而促使其茁壮成长”。
落实整改气象新
刘志佳
今年6月初的一天,肥西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正在县人大6楼会议室召开。会上,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周先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受到与会委员的一致好评。大家在审议发言时都说:“县政府能够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计划生育工作一年内发生了这样多的新变化, 我们听了很满意。”
过去,肥西县是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从2002年起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全面下滑,2003年在全省由一类县降到二类县,2004年再由二类县降到三类县,并列入“重点帮助县”。对此,引起了肥西县人大常委会的极大关注。去年4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县政府的专题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召开之前,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还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乡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当时的官亭、董岗、聚星、 山南、小庙、高刘等乡镇,走村串户开展了为时一周的考察和调研,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县人民政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力,财政投入不足,计划生育干部配备不强,优惠政策不到位,优质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县政府争取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尽快改变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后局面。
一年来,县政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整改意见,明确提出了“重心下移抓基础,系统管理促规范,确保三类晋二类,位次靠前不靠后”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采取强化领导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强化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协调配合能力,强化齐抓共管氛围;强化政策推动,落实奖扶制度;强化质量指标,夯实工作基础等有效措施,围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等工作重点全面打好计划生育翻身仗。2005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取得了由全省三类县晋升到二类县并名列二类县前三名的好成绩。
长丰县人大常委会构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
马家圣
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权力。近年来,长丰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工作平台。
一、健全培训机制,夯实代表履职基础
(一)任后培训学法律。我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任职后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培训已经形成制度,在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内容上坚持学习宪法和学习部门法相结合,考试方法上坚持结业考核和年终测评相结合。几年来,先后举办了一期新任人大代表培训班和四期人大代表学习法律研讨会,进行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使每位代表熟知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代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行职务的自觉性。
(二)分类培训懂业务。我们按照工业、农业、科教等不同类型,把代表编成若干代表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定期组织代表开展相关政策、法律、业务知识专项培训。今年以来,为切实解决我县的三农问题,全县代表小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代表进行了以中央一号文件、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农业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广大代表树立了强烈的支农意识,全县上下掀起了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的热潮。市人大代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董善新深有感触地说:专业知识培训给我们送了一场及时雨,我们对一号文件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了,对国家的农业产业政策把握得更准了,立足农村、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的信心更强了,履行职责、建言献策的劲头更足了。在今年8月份进行的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专题视察中,他针对我县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条高质量的建议,并牵头组织开展了创建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活动,全县小额贷款发放额一路攀高,累计达2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畜牧产业和特色农业的发展,受到了全县广大农民的一致好评。
二、丰富活动形式,拓宽代表建言通道
(一)活跃小组工作。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我县制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暂行办法》,建立了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一府两院联系代表制度,设立了代表热线电话,组织代表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在视察个体私营经济活动中,实地视察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听取和评议工商、税务、城建、公安等单位的工作汇报。在评议水务局、商务局的工作时,要求乡镇站所同时配合检查。在每次代表活动反馈整改意见时,都明确要求被监督单位在半年至一年之内落实整改,按照要求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对整改措施不力的,责令延长整改期并报告再整改情况。去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2个执行案,我们组织代表走访案件当事人,听取法院汇报,与法官面对面交流,对案件逐项提出意见,使法院的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提供参政机会。一是改进视察方式,提高视察实效。如在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之前,我们邀请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参加,分成中央一号文件落实情况、旅游规划情况、环境整治情况三个视察小组,深入到农户茅舍、田间地头实地察看,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为审议报告形成决议、审议意见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让代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实施情况。三是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让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如去年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解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诺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代表向全县人民发放调查卷共1000份进行测评,收集各项建议200余条,批评、意见300余条,有效拓宽了人大常委会对各项工作信息了解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了审议、评议的客观性和针对性。
(三)搭建政见平台。为了畅通代表谏言渠道,及时听取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建立了两沟通(沟通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五联系(联系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本单位领导、人民群众、各级政府部门)制度,在人代会期间,通过代表团会议、专题审议会等多种形式,保证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真正反映广大人民和代表的意愿;在大会闭会期间,坚持重大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制度,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各项联系代表制度,让代表的声音有渠道反映,意愿有组织接纳,建议有部门落实。为有组织、有系统地反映代表的呼声,我们改编和创办了《长丰人大工作》期刊,专门设置了建言献策栏目,给代表们发表政见开辟了新的阵地,并以免费赠阅方式分发给县委、政府有关部门,让他们从这一渠道了解到更多的社情民意,倾听到群众的呼声。
三、维护代表权益,筑牢代表履职通道
(一)落实代表经费,为代表履职撑腰。一是保障运转经费,把代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最大限度保障代表工作需要。闭会期间,代表参加的各项履行职务活动,有工作单位的代表要求原单位按正常上班对待,对于农民工代表,我们及时发给一定的误工补贴。二是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组织和后勤服务。对每次代表活动都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落实保护措施,为代表履职壮胆。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十分注意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代表法》赋予代表的各项权利,真正实现代表的言论、表决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体现代表职务的法律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奖惩办法,为代表履职强心。代表的工作做得是否到位,选民是最公正的裁判。今年十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选区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点工作,听取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评价,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准备取得经验后在全县推广。每年年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考核小组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述职测评结果以及代表平时参加小组活动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按考核结果评选优秀代表、先进代表小组,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奖励,有效地提高了代表履职的主观能动性。
走过衡山湘水
王 衡
如今发达的高速公路网缩短了时空距离,我们一行在这暮春与初夏之交的短短几天里,经合界高速、京珠高速、长张高速等线,下岳阳、登衡山、上韶山、过张家界,匆匆地走过衡山湘水,粗略地品味了三湘风情。
自然风景是客观存在的,赋予它们灵性和感召力的是有着主观意识的人类,但是历史总是垂青于少数的几个风流才俊,把他们厚重而鲜明地标注出来,供后人景仰和评说。三湘大地就是古往今来这些才俊们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我们站在前人一定站过的那些方位上,用与他们差不多的视角打量着很少会有变化的自然景观的时候,有所不同的或许只能是被代代才俊们不断充实并封存于其间的文化内涵。
范仲淹其实没到过岳阳,他写《岳阳楼记》根据的是滕子京差人送去的一张图。在这篇只有三百多字的文章里,浓缩着他深厚的文化功底和流芳千古的处世哲学。现如今我们再登岳阳楼,必然要直面并承担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公仆情怀。
岳阳楼上,临“浩浩汤汤,横无际涯”的八百里洞庭,有多少神话或传奇都不为过,所以有必要登上对面的君山岛,去看看湘妃墓、斑竹、秦始皇封山印、汉武帝“射蛟台”、柳毅井等独特景致。柳毅作为一个落第书生,能与这些帝王、帝妃共处一地,仅仅是因为他为一素不相识的落难女子传过一封家书。这使人想起《致加西亚的信》中的罗文上尉——一个不畏艰险、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充满正义感的信客。这本书的印数已经过亿,日本天皇在战死的俄国士兵身上发现这本书之后,曾下令每位政府官员、士兵乃至平民都要人手一册。当你发现,在诚信稀缺的市场经济洪流中,满世界都在像当年的那位美国总统一样,寻找“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的时候,你会觉得柳毅现在的地位是贴切的。
八百里衡山,亦称“寿岳”,因其上应28星宿之轸星而得名。相对优越的自然条件,使它的雄浑伟岸被华丽的植被所遮盖,因此在五岳之中独自显得秀丽和轻盈。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天下南岳”牌坊,宋徽宗一笔潇洒的瘦金体彰显着千年的辉煌与沧桑。可是历史阴差阳错地着重展现他政治家的身份,留在后人印象中的,是他在异国他乡的萧条孤馆之中,悲吟“家山回首三千里,目断山南无雁飞”的亡国之君形象,这与他在文化艺术方面的贡献形成了强大的反差。这种历史性的定位错误还有不少,如婉约词派领袖南唐后主李煜、“梨园领袖”唐玄宗李隆基等等。他们留给后人的是千年的嗟叹。
南岳庙宇群是禅宗南宗的发祥地。山下的南岳大庙占地面积达98500平方米,是著名的佛、道、儒三教合一的道场,也是中国南方保存最完整的唐代宫殿式建筑群之一;我们进山的道路,同时也是一条十余里长的香火大市场,足见其今昔的旺盛与繁华。至今山上的南台寺仍被日本的曹洞宗封为祖庭。我们没去南台寺,倒是去拜谒了供奉有张自忠、郝梦麟、佟麟阁、赵登禹等抗战烈士的忠烈祠。
祝融氏相传是轩辕黄帝的火正官和主管南方事务的司徒。人类发明钻木取火后却不会保存火种和不会用火,祝融氏由于跟火亲近,成了管火用火的能手。西方神话中能同他有一比的是普罗米修斯。他住在衡山,死后又葬在衡山。由于他对人类的这一特殊贡献,逐渐被尊为火神。“祝”是持久,“融”是光明,意思是永远光明。祝融氏由火神的身份,还衍生出多种身份来:比如说“火”可以解释为“红火”,所以他还同时身兼福星、禄星;又因为衡山上应之轸星主管人间寿数,所以他又兼职当了寿星。我想衡山脚下那条香火大市场中的绝大部分产品,应该都祭奠给他了吧。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历史在多次的定位错误之后,似乎幡然醒悟了。于是,从韶山冲里走出了毛泽东——一位把思想政治智慧、军事指挥才能、文化艺术造诣完美地集于一身的伟人。他的传奇不仅仅改变了韶山的历史,也改变了一个民族的历史。“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他的思想和作品依然指引着时代的脚步,激发着每一位华夏儿女反抗人 生缺憾的英雄情怀。人间四月芳菲尽,韶山冲依然沐浴在浓郁的春光里。
走到张家界,我们的文化负累一下子轻了不少,因为这是一块才开发出来不久的旅游胜地,还有不少的景致在公开征求命名呢。张家界地处云贵高原隆起与洞庭湖沉降带交汇之处,独特的石英砂岩峰林峡谷地貌使它集奇、险、雄、秀于一体,藏桥、洞、湖、瀑于一身,有“放大的盆景,缩小的仙境”之称。大自然的无穷造化在这里被鲜明地表达着,而人类的语言文字乃至于高科技的现代影音设备都不能状其一二。与我们同行的外国友人不少,尤其以韩国人居多,在袁家界,一个土家族的老太太用一口流利的韩语向他们推销着她种的黄瓜。据导游小姐介绍,每年大概有一百多万韩国人要到这来旅游,他们真正地把这当作“人间仙境”,生命中的“香格里拉”。在韩国青壮年人当中,以能否把自己的父母送到这来旅游作为检验孝心的标志。人类的文化就像他们的足迹一样,对自然风景的入侵是无孔不入的。我想多年以后,更多的文化内涵就会充实在这块仙境当中,改写它的历史的,或许就是那帮韩国孝子,抑或是那个土家族老太太。
张家界现已开辟出30条精品游览线路,我们原计划是要花上两天时间去品味和领略这一风景大餐的,不想张家界只给了我们半天的好天气。在春夏之交的这场浓雨里,我们遥望天门山,带着莫名的遗憾踏上了归程。我想,我们此行,或许仅仅是刚刚撩起了充斥于这三湘四水间文化的涟漪,而让其奔涌而出的闸门远未打开……
参观南街村感赋
王 同 仑
5月26日至28日随市人大机关党委组织的支部委员赴河南南街村参观学习,触景生情赋诗以记。
(1)一声同志心房暖,树绿草青红帜扬。
老少同仁风气净,无愁贼盗皱眉张。
(2)甘把爱心公制献,按需分配暖民心。
春风两制百花艳,游客丛中闻赞声。
注:两制即原住村民实行低薪高福利的供给制;外来打工者实行薪酬制。
刘铭传与刘老圩
徐维新
位于肥西县铭传乡启明村的刘老圩,是清末淮军名将、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的故居,建于清同治七年(1868年)。建好以后虽经历了火灾、人口增加扩建、军队入住后拆除重建等过程,但圩子内古木森森,故居环境依旧,格局遗址依存,向人们昭示着这里曾有过的兴盛和当初主人的显赫。该圩也于1998年被批准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刘老圩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
刘铭传的一生主要做了三件大事:第一是镇压太平军和捻军;第二是保卫台湾、抗击法国侵略者;第三是担任首任台湾巡抚六年时间内开发和建设台湾。这位出身农家的将领,曾经贩过私盐,啸聚山林,其人生颇具传奇色彩。
刘铭传,道光十六年(1836年)生于安徽合肥西乡大潜山下,排行老六,幼年曾染天花,脸上有麻子,同乡人又叫他“六麻子”。少年时的刘铭传秉性鲁钝,据说他二目如电,说话嗓门很大,同年龄的伙伴都怕他。后来上了私塾,学书不成后,只得随人贩运私盐以补家用。成年后躯体伟岸,刚毅猛烈,勇谋出众,曾徒手夺刀,手刃辱其母亲的土豪,为乡邻所瞩目。
咸丰六年(1856年),江淮间遭到百年不遇的大旱,饿殍载道,盗贼蜂起。刘铭传偕贩盐结识的一些难兄难弟,筑寨护乡,组织团练,并为四乡团练推为首领。同治元年(1862年),刘铭传率部加入李鸿章的淮军,号称“铭字军”,参与了镇压太平天国和剿灭捻军等战争。清廷嘉其忠勇,晋刘铭传一等男爵,授直隶提督,这在武将中为最高衔。此时,刘铭传经上疏奏准,于同治七年(1868年)衣锦还乡,并兴建了占地一百多亩的刘老圩。
光绪十年(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台湾告急,清政府在危难之际又想起刘铭传,急令他以巡抚衔奔赴台湾督办军务。刘铭传到台湾后,发现台湾防务十分薄弱,但他采取扬长避短的战略方针,顶住了朝廷的压力和舆论的指责,相机出击,团结湘淮将士,苦战十个月,先后在台湾的沪尾、谅山等地大败法军,取得了抗法保台的胜利。刘铭传成为晚清第一个挫败侵略者,使民族自尊得到张扬的民族英雄,也是继郑成功之后第二个为保卫祖国神圣领土台湾而英勇抗击外国侵略者的杰出爱国将领。
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划省而治,刘铭传首任巡抚,在任巡抚的六年中,他巩固海防,建设交通,兴办新式企业,发展商务,抚番与垦荒,整理财政,改革关税制度,提倡新式教育,清赋丈田等,全面推进台湾的近代化进程,使台湾的面貌焕然一新。有学者称他为台湾的近代化之父。
光绪十七年四月(1891年),朝廷准许刘铭传开缺,台湾首任巡抚离开了他所挚爱的台湾。刘铭传隐居乡里,也始终心系台湾,听到清政府甲午战败、割让台湾的消息后,他整日沉默无语,“忧思郁结”,终至卧床不起。据说,他死前还面朝东方高呼:“苍天啊,还我台湾!”。刘铭传死后,台湾民众追思不已。 刘铭传不仅是一名智勇双全的武官,还是能文善诗的儒将,虽只读几年私塾,然多年驰骋疆场,胸襟大开。每赋闲回乡,总潜心究学,结交名士,寄情山水,以诗抒怀,他领首创办“肥西书院”,为家乡培育人才。
江淮圩堡群的突出代表——刘老圩
刘铭传故居位于肥西县大潜山西北麓约2公里处,三面环山,坐西朝东,占地一百多亩,系大潜山下金水河谷挖濠填土而建,金水穿流而过。圩内南部为生活居住区,北部为大堰,堰中有大、小两座小岛,大岛上建有读书房,小岛上面为弹药库,与之相对应的是子药房。圩四周有道宽约10-15米的护圩壕沟,内侧砌有石围墙,围墙转角处筑有碉堡、炮台,外壕内东南、东北各有一座大吊桥,两吊桥处均有两层门楼各七间;进门后是内濠,又有三座吊桥、三座门楼。
有房屋建筑约300间,建筑正大厅为三进,每进十三间,头进与二进天井院内是回廊包厢,第三进为两层堂楼;建筑均为排山排柱,雕梁画栋,堂楼后部有盘亭、花园、藏书楼等。1950年部队进驻刘老圩后,对圩内大部分建筑进行了改建或新建,改建房屋三十余幢,保存原有建筑三幢十七间,在原有基础上整修旧房三幢十二间,现整个故居自然环境依旧。
正厅面对连接外壕的月牙塘,月牙塘为两角尖、内弦为长方形的荷花池,池中有长方形花圃,四周雕刻石栏杆,两边有石桥相连。正厅西南是西洋楼,三间两层,为藏书楼。正厅北面为钢叉楼,五间两层,此楼有“压邪镇圩”之意。钢叉楼后建有盘厅,造工精细,装饰典雅,四周环水,石桥相通,亭内存放西周时期的著名青铜器虢季子白盘(1949年冬其曾孙刘肃将该珍贵文物献给了国家)。盘亭北面有九间屋,为刘铭传待客会友之处。
故居内还建有稻米加工房、马号等建筑,错落有致;圩内还栽植许多名贵花木,其中的广玉兰树传说为慈禧太后所赐、刘铭传亲手所栽。圩外东北有华祖庙一座,庙内有华祖塑像,刘铭传白战马塑像,不远处有马塔;东南三百米处有办团练时旱庄房屋数十间,旱庄东面建有刘氏私祠,有刘铭传母墓。
江淮大地上这种独特的民居——圩堡群,不同于皖南民居,是古城与皖南民居之间的一种过渡形式,江淮之间自然环境的过渡性的产物,吸取了古城城墙与护城河防御性特点,每个圩均建有壕沟、围墙和城堡,在中国民居体系格局中具有自己独特的风貌特色。
2004年9月,刘老圩由部队移交给肥西县政府管理后,该县迅速成立了刘老圩修复建设领导组,谋划恢复建设刘老圩,通过发展旅游业来充分发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刘老圩的开发利用工作也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05年6月,王金山省长和文海英副省长先后来到刘老圩视察指导。我们相信,不久,刘老圩这块名胜古迹,将会成为人们旅游观光、休闲、接受历史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去处。
两月要闻
5月10日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首次开展2005年市直机关5个部门决算初审试点工作,常委会副主任李碧传听取汇报并作讲话。
5月16日至17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巍带领内司工委进行《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调研。
5月22日至23日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举办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培训班,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参加。
5月25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秘书长周阿成,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洪剑及省人大信访办负责人应邀到会指导。
5月25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武巍召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员,对《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草案)》进行论证。
6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邓石如,秘书长周阿成和市交通局、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到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点肥东县白马山果园场调研。
6月13日至16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县区人大机关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效能建设意见,常委会秘书长周阿成主持会议。
6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议案的汇报,关于合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汇报,关于部分单位2005年部门决算的初审报告,关于开展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视察方案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领衔督办代表议案和部分建议意见的汇报;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6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何炳章、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邓石如,秘书长周阿成及驻会委员到合肥市久留米美术馆听取市规划局关于滨湖新城规划的介绍。
6月28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听取并审议了《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市政府关于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关于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合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修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合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
(孙宏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