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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大》2007年第一期
添加日期:2007-9-19 发布人:研究室

凝心聚力加快发展  同心同德再创辉煌

本刊编辑部

    春风绿大地,民意聚庐州。1月31日至2月3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胜利召开。

  会议集中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这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鼓劲、创新的大会,是一次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的大会,是一次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大会,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加快发展,实现我市崛起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眸200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又好又快态势,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这一年,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投资发展环境大大改善,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县域经济取得重要突破,地区生产总值提前4年实现GDP千亿元发展规划,增长17.5%,为1997年以来最高增幅。省会经济首位度达17.5%,财政收入增长2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7%,农民人均收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增长15.5%。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强市”、“跨越发展”和“三大推进”及中部崛起战略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同心同德、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奋发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的结果。

  2007年,是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市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肩负崇高而神圣的使命和光荣而重大的责任,一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抢抓机遇、把握大局、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宏伟大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继续保持昂扬的激情和对人民事业恪尽职守、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市九次党代会及九届二次全委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又好又快不动摇,坚持“三大推进”不动摇,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开拓进取,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全力推动合肥发展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为实现合肥崛起大业而努力奋斗

孙金龙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隆重召开,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天,我们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开个座谈会,请大家对全市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刚才,有12位同志分别作了发言。我特别关注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反映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毛主席讲过,成绩不讲跑不掉,问题不讲不得了。听了大家的发言,一是非常感动,非常振奋。大家作为合肥人民选出的人民代表,话里话外都充满了对我们共同的家园——合肥的感情,十分令人感动,这也是我们合肥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二是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大家谈的意见和建议都实实在在、真真切切,许多还是建设性的,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2007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更好地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有着重要的启迪意义。本次人代会是在合肥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进入“十一五”发展关键一年的情况下召开的。

  我们相信,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人代会和会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一定会为2007年全市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合肥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全体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团结群众,致力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委对人大工作、对人大代表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向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向各位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合肥在过去良好的基础之上,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刚刚过去的2006年,是全市人民创新创业、团结奋进的一年,是合肥发展全面提速、成果丰硕的一年。总结经验,乘胜前进,是我们党一贯的优秀的光荣传统。这段时间,对去年的工作,我一直在回顾在思考。我们的同志,特别是县区、部委办局的同志,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对去年你那个地区、那个部门所做的工作,要好好地总结,从而进一步坚定我们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并从中找出一些哪怕是一个有利于加快合肥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以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关于2006年合肥的发展态势,我想可能有这么几个特点,可以用几个字来概括:一是“快”,二是“好”,三是“实”, 四是“改”。这也是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听了《政府工作报告》的体会。

  所谓“快”,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快,实现GDP1073.86亿元,增长17.5%,总量在中部省会中实现争先进位(武汉2590亿,郑州2001.50亿,长沙1790.66亿,南昌1184.57亿,合肥1073.86亿,太原1013.38亿);增速创10年来新高,高于全国、全省6.8和4.6个百分点,提前4年完成GDP千亿规划;经济首位度进一步提升,占全省经济总量的17.5%,比2005年提高1.2个百分点。由此,也可以概括为“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了在中部省会的位次;二是提高了在全省的经济首位度。二是投资增速快,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4.8亿元,增长66.5%,创1993年以来最高增幅,在全国省会中名列第一;投资总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位次也有了可喜的变化,2005年排第17位,2006年上升到第13位,再努力努力就能进入前十位了。大家知道,对于我们这样的欠发达地区,只有在一段时期内,在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投资增长速度,做大投资总量,才能实现经济总量的提高。三是收入提高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13元,增长13.7%,是近10年收入提高最快的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90元,增长15.1%,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幅4.9和2.7个百分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缩小了同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3元,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可以说,合肥的快速发展,说明我们的思路和举措是符合现阶段合肥实际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心无旁骛地抓下去,合肥的面貌一定会有更大的变化。同时,这些也启示我们,千条理万条理,发展才是硬道理。只要我们咬定发展不放松,就一定会“有志者事竞成”。

  所谓“好”,也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发展质量好, 2006年,全市万元GDP电耗下降1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22%和2.2%,而且每创造万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工业废水和废气分别下降32.8%和17.9%。二是财政增收好,全市财政收入达到167.77亿元,增长28.2%,总量超过全省的1/5,增幅创10年来最高,其中县域财政收入增长32.5%,快于市区增幅4.9个百分点。三是企业效益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保持在200%左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多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7.09亿元,增长47.9%,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51.5%。四是金融运行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821.7亿元,增长19.7%,增速在中部省会居第2位;贷款余额1717.2亿元,增长22.1%,增速居中部省会第1位;存贷比94.3%,居中部省会第1位。特别令人高兴的是,民生问题有了可喜的变化,尤其是就业需求旺盛,去年全市新增就业6.8万人(相当于全部就业人数的10%左右),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按照一般规律,衡量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至少要看这么几个指标:一是就业;二是宏观效益,即财政收入怎么样;三是微观效益,即群众收入、企业利润、金融情况怎么样。通过上述几组指标,一方面可以说明我们的经济增长形势不错,同时也反映出我们追求的是“绿色GDP”。再进一步讲,发展是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发展了,我们才有实力,才有财力,才有基础,才有条件去为广大人民群众办更多的实事。更为重要的是,合肥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是又“好”又“快”发展,少了哪一个字,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都不完整。慢和差绝对不是科学发展观,也必然会落后,落后就要挨打。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好”与“快”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只要我们对认准的路子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就一定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好”与“快”的相得益彰,从而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所谓“实”,就是说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扎扎实实的,我们的发展也是实实在在的,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了实惠。对此,可以从前面所说的情况中清楚地看出来。不仅这样,我们抓工作也是比较实的。在这方面,强力推进“工业立市”就是很好的例证。去年,我市工业经济取得了“一万、两千、六百”的好成绩:“一万”,就是去年全市工业企业超过了1万户。“两千”,就是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达1280亿元左右,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也突破1000亿,达到1098.5亿元,提前2年实现千亿元产值目标;“六百”,就是自去年10月起,单月工业产值超百亿,全年完成工业投资超百亿,年内净增工业投入超百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百户,肥西县成为我省第一个工业产值超百亿的县,肥东县的工业产值也超了百亿。这里还要强调一下,我们为什么要强化“工业立市”战略?为什么要“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格局不动摇”? 早在1964年,毛主席就形象地提出了“两个拳头、一个屁股”的观点:农业是一个拳头,国防是一个拳头,要使拳头有劲,屁股就要坐稳,屁股就是基础工业。党的十五大提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实现我国由农业国向工业化国家转变。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指出,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所在。再从国际上来看,西方强国的近代发展历史表明,工业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就我省现阶段实际来说,省委、省政府强调,我们是一个农业大省,要想奋力崛起,必须成为一个工业大省、工业强省。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提出要大力发展服务业,这话完全对;他们又提出美国的服务业比重都达到百分之七八十,这也是正确的。但我们不能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和原因。为什么美国的服务业能达到这么大的比例?是因为经过了西方近代这一二百年,在完善的、成熟的、发达的工业化的基础之上,服务业才能达到这么高的比例。工业化都没完成,想壮大服务业是很难的。就像建楼一样,不把基础打好,就想建一个200层的大厦,是根本不可能的,一建就垮了。只有工业发展了,才有就业;有了就业才有工资,这样整个社会消费才能拉得起来。所以,我们一定要以工业化为主导,这对合肥来讲也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当前,我们还有一些同志,一提“以工业化为主导”,容易片面理解成就是搞工业,不搞别的了。必须指出,“主导”不是“唯一”,就像雁阵一样,总要有个“头雁”,只有头雁带得好,整个雁阵才飞得快、飞得壮观。对我们合肥来说,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就是要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引领其他产业的更大发展。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2006年我们强力推进“工业立市”战略,很多举措都是具有突破性的。我们狠抓了《优先加快工业发展行动纲要》和《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加快工业发展年”活动。特别是,我们出台了一些力度非常大、外地少有的支持政策,如设立2.5亿元的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263家企业、435个项目直接受益;免收工业投资项目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2057家企业受益。今年,我们还要再增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并组织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全面启动“小企业振兴发展计划”,“大的要抓,小的不放”,进一步做大做强合肥工业,支撑全市经济发展。通过“工业立市”的实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加快合肥发展,要在强化统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抓住关键问题攻坚突破;如果平均用力,只会分散精力,甚至“事倍而功半”。具体到工作层面,不能泛泛而谈,尤其对一些重大问题,不仅要作出正确的决策,更要出台具体的措施,而且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这样才能把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好这一点。

  所谓“改”,就是去年我们不仅改革力度大,而且各项工作都注意创新,有一些创新之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开先河”的。一是强力推进合钢等国有大企业改革。由于改革滞后等多种因素的长期积累,合钢公司近年来陷入困境,去年1-4月份,平均每月就亏损3168万元。我们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2.2万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将付出近30亿元的改革成本,引进马钢公司实施资产重组,成效很好,仅重组后4个月就实现税收7241万元,还安置了6000多人就业,估计今年合钢销售收入能达到40多亿元,到2010年达到100亿元。二是积极创新投融资体制,整合融资平台,建立集中统一的合肥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过去平台分散,2005年总计融资只有19.75亿元;现在集中运作,融资能力可达200亿元左右,2006年成功融资55亿元,是2005年的2.8倍。三是加大工程建设模式的改革创新力度,对所有工程建设招投标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制度,对所有拆迁安置实行“三榜公示”。去年,全市道路工程的建安成本超过55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约成本20%以上;道路建设完成拆迁量95.58万平米,因拆迁问题的信访只有124件,比2005年下降6%。四是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前后派出三批共1306支招商小组驻外招商,不仅引进了资金和项目,而且加强了对外交流与合作,还在经济工作第一线锻炼了干部,增强了服务第一要务的本领,也增强了对投资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去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55户,实际利用外资7.22亿美元,分别增长70.3%和77.6%;引进内资项目1926个,实际到位市外资金275亿元,分别增长22.3%和60.2%。五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消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帐户876个,涉及364家单位、21.96亿元资金,同时对非税收入集中管理,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去年,我们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创新之举,就是以“商鞅变法”的精神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包括大家熟知的“三项制度”、“四条禁令”、“四堂会审”、“宁静生产日”、“全程代理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都是具有突破性的。正因如此,合肥相继被评为全国投资环境50优城市、2006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价值的中国城市、2006浙商(省外)最佳投资城市。总体来看,我们通过深化改革和锐意创新,不仅大大促进了发展,也促进了社会和谐,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还坚定了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的决心。特别是,我们在实践中真切认识到,合肥有很多优势,但优势不等于现实,势能不等于动能,要把潜在的优势转变为现实的发展,把势能转变为动能,必须加大改革、锐意创新。我们要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发展自己,掌握发展和竞争的主动权,也必须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可以说,现在发展的紧迫感我们都树立了,下一步关键是要树立改革的紧迫感,不改不行。这就是我们把今年定为“改革创新年”的主旨所在。

  当然,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多方面的,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呈现出协调推进的良好态势。对此,存荣同志的报告讲得很清楚,大家都是参与者、亲历者,有切身的感受,我不再重复。总之,对合肥的发展变化,我们要感到自豪,但不可陶醉;我们要感到满意,但决不能满足。只要我们这样苦他几年,干他几年,累他几年,压力再大几年,再紧张几年,我们的家园一定会更美好。对此,我们是深信不疑的。

  各位代表、同志们,未来几年,是合肥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我省要逐步形成以省会经济圈为中心、以皖江城市带和沿淮城市群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并要求“合肥要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强化产业支撑,构建交通枢纽,提高经济首位度,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省会经济圈”。这饱含了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对合肥的殷切期望和现实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要求上来。刚刚闭幕的省“两会”进一步强调,要“高标准构筑合肥滨湖大城市框架,规划建设以合肥为中心,以六安、巢湖为两翼的省会经济圈”。这就把省第八次党代会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省委郭金龙书记在参加合肥代表团分组审议时语重心长地要求,“希望合肥市作为省会城市,在安徽奋力崛起的进程中,各个方面都能发挥率先垂范作用、鼓劲提神作用和典型推动作用”,并要求我们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得更好,把经济社会发展得更好,把和谐社会建设得更好,把省会城市的形象树立得更好。推进合肥更好更快地发展,事关全省发展大局,事关全市480万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必须肩负的政治历史责任。

  今年,是深入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当前,无论是国内外的发展形势,还是中央、省委的政策导向,以及我们自身具备的基础和条件,都有利于合肥加快发展,我们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年初召开的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对今年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次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具体安排,刚才我也讲了那么多,归结到一点,就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

 

同绘发展蓝图  共谋崛起大业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审议综述

郑本法

      又是一年燕归来,全市人民关注的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于元月31日至2月3日隆重召开。来自全市各个行业的402名人大代表,肩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责任感,围绕大会的各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围绕我市崛起大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力争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提前四年完成千亿元发展规划,县域经济取得重大突破,农民人均收入超全国平均水平……。与会代表们对此深感自豪,希望2007年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进一步强化工业立市战略,从更高起点谋划合肥市的发展蓝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重点支持高、精、尖工业产品的发展,积极推进科研成果就地转化。重视研究和关注合肥传统工业、传统品牌的发展,在打造合肥本地产品品牌上下功夫。注重家电、汽车、机械工业基地等自身大工业产业建设和发展,以这些支柱产业的形成拉动其他产业的发展。要进一步扶持本土民营企业的发展。努力营造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特别是要积极解决好转型或改制后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土地、房产等问题。设立民营企业奖励基金,鼓励企业创品牌、创名牌;要继续保持招商引资的良好势头,打造更大的招商平台,积极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模式,组织成立有质量、有层次的招商队伍;对一些招商引资的项目进行包装,积极主动地对项目进行推介,吸引更多客商。注重招商引资质量,对已经引入的项目要跟踪服务,营造更良好的氛围。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注重“好”字当头,注重环境保护,防止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代表们认为,2006年,我市启动了以“十镇百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2007年,要继续围绕“十镇百村”建设规划,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要从宏观上加强指导,政策上加以扶持,财力上加以倾斜,舆论上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要设立多部门组成的负责新农村建设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出台超前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城市资源,以市带区、带乡、带镇、带动农业,改造农村,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克服盲目蛮干、搞形式、违背人民群众意愿的行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政策资源,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引进农业龙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重视并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种植、养殖、流通等环节上形成产业链,促进农民增收。要继续抓好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高建设质量和进度。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制定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促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2006年,合肥市拉开了新一轮大城市建设的序幕,气势恢宏,成绩卓著,形势喜人,代表们希望2007年要继续保持大建设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一是加快滨湖新区建设,滨湖新区建设是一项宏大工程,要历经数十年才能建成,在实施中要始终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要避免走先建设后治理的老路,要将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在项目引进上要严把环保关,严禁污染项目入驻。要重视新区周边诸如湿地生态区内村庄改造,同步推进新区建设和生态保护区内村庄改造,进一步加大投入,使建成后滨湖新区和周边乡村美景交相呼应。要做好新区内拆迁群众的安置工作,对征地拆迁农民要补偿到位,让其真正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待遇。二是加快老城区内的城中村、危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应出台具体政策,要将重心下移,相关权力下放,充分发挥区级政府在老城区改造中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一条上下联动、适合“城中村”改造的新途径。在“城中村”改造规划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兼顾各方利益,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向被拆迁者倾斜,不能因经费紧张而损害被拆迁者利益。同时要把社区用房、社区服务网点等纳入到规划、建设中。三是加快政务文化新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诸如金融、学校、医院、超市、餐饮、商住、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要及时跟上,为新区居民解决医、学、购、食、用、行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快城市交通改造建设步伐。城市交通要高起点、高层次规划,要高质量起步建设。加强招标管理,认真开展质量监理,力争达到每修一条路带动一片社区,修数条路带动一个城区。要加强城市出入口道路的扩建和美化,高标准高质量地把城市出入口打造成合肥市美丽的“明信片”。要树立大城市大公交意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并向三县延伸,解决城市交通堵塞问题,方便城乡人民出行。加快合肥北部组团的道路等基础设施与主城区的统一规划、对接;尽快拓宽改造合淮路、合白路,充分发挥合肥北环高速和合淮阜高速通道的作用和价值,提高北部组团发展的承载力。

  推动科教文化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代表们认为,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要重视充分发挥合肥现有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基础薄弱的中小学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瑶海区磨店乡境内的职教城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防止各自为政和资源浪费。要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合肥有重要文物几千件,应该在文化设施建设上有大手笔,应该用大眼光建一个能够代表合肥形象的博物馆。文化发展应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要进一步整合、充实、提升文化产业,打造独具魅力的合肥文化及文化产业品牌。要进一步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对惠民医院、社区医院、农村基层医院设施建设的补助,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等基层医疗机构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切实把病人留住,以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和合作基金的压力,把惠民政策普及到普通百姓。进一步加大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违法行医行为打击治理力度,各种新闻媒体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把关,不做虚假医疗广告。积极实施农村安全用水工程,要适时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安全监测,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高度关注民生,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代表们希望政府推出必要措施,弥补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保证企业改制平稳、彻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要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加大对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理力度。要加大对失地农民及被拆违、拆迁和无固定收入居民的生活保障和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扩大“五保”农民的覆盖面和农村贫困人口供养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医保、教育等方面的投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等问题。对原郊区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早日开展认证工作。要妥善解决好村(居)干部待遇偏低问题,进一步落实城乡退管人员享受各种政策。

  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代表们希望政府在新的一年里,要坚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要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调动县区积极性,明确建制区和功能区的职能,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咬住发展目标不放松,继续真抓实干,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效能建设。注重人才培训和培养,重点加强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型人才、技能型人才、乡土人才的挖崛培养和培训。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基层社区管理问题进行专项调研,认真梳理社居委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明确社居委的角色定位,理顺社居委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和挖掘社居委管理社区的能力;制定社区管理、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标准,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居委,进一步提高社居委工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移交社区管理的市属企业生活小区,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切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工作都要脚踏实地,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关注的热点问题。

  切实加强民主法制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代表们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合肥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广泛开展视察、调研和评议等工作,有效地实施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并注重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有力地推动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市人民法院在保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办案的数质量有了大幅提升,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的大局。市人民检察院在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代表们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全方位谋化立法工作,逐渐消除立法过程中出现部门利益过重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前期调研。前几年《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就未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应重视地方性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利用《人大视点》等栏目,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使出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今年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确保《监督法》在我市得到很好的实施。同时,今年又是县区乡镇人大换届工作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对新当选的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利用开通代表邮箱等现代手段,进一步畅通反映民意的渠道,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市人民法院要加大案件审判后的执行力度。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腐败和对刑事案件监督力度的同时,也要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多想办法,出新招,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干警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管理教育力度,提高素质和能力,增强公信力,真正把“两院”建设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柱石。

 

心系民生  聚焦热点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点击

陈玲

  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们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主题,在促进合肥又好又快发展、全力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议案85件,其中工业交通方面8件;农经水利方面9件;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29件;教科文卫方面20件;政法及其他方面19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拟将郭孝莲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失地农民大病救助和建立保险”等8件6案作为议案处理,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77件议案以及代表提出的51件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从本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来看,其内容紧紧围绕国计民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

      议案之一:解决失地农民大病救助

      郭孝莲和沈训鲁等30名代表提出,由于合肥市“大建设、大发展”的需要,一些农民土地被征用,但征地补偿只能解决其日常生活开支,一旦得了重病则无钱救治。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呼吁政府尽快解决失地农民的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问题,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议案之二:节能降耗,节约资源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2006年合肥GDP长足发展,“工业立市”为合肥市的经济发展、提高省会经济首位度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是相辅相成的。陶克扬等13名代表提出,在合肥市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期,应时刻紧绷节能降耗、节约资源之弦,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增强合肥“工业立市”的后劲。

      议案之三: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社居委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是基层各种矛盾的集中点。做好社区服务工作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我市社区发展取得较大成绩,有的还获得了服务示范区等多项殊荣,但社区建设发展依然不平衡。目前有些社居委办公条件差,工作人员待遇低,因而留不住人才。为此,范毓顺等15名代表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薄弱社居委发展所必需的房屋、设施和工作经费;切实解决社居委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问题;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把热心社区工作、年富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社区,使社区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议案之四:建设合肥市博物馆

      合肥是一座具有深厚历史内涵和文化底蕴的城市,博物馆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然而目前我市还没有市级博物馆。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的文化品位及影响,全面反映合肥2000多年的灿烂文化,妥善保护现有的3000余件藏品(包括国宝级文物2件,一、二级文物200余件),杨刚等12名代表提出建设合肥市博物馆,建议设置古代文明、历史名人、江淮民俗、名特产品、科教城建等展厅,使其成为合肥文化的一个标志,成为市民和外来投资者、游客等了解合肥的阵地。

      议案之五:修建人行天桥

      三里庵是合肥西门较繁华的商业中心,人口众多,各路公交站点汇集于此,常常是人车混行,险象环生,成为交通事故频发地段,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吴玉朝和王国麟等24名代表建议在长江西路三里庵路段修建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以缓解该路段交通压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议案之六:禁止残疾人三轮车拉客载人

      目前我市仍然存在残疾人三轮车无序停放、随意拉客等现象,既影响了市容市貌,有损省会城市的形象,又带来行车安全隐患。为此,黄惠民等1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禁止残疾人三轮车在汽车站、火车站门口拉客载人”的议案,建议市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妥善安置,同时要求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在公共场所拉客载人的行为,重塑省会窗口形象。

 

围绕中心  开局良好

——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回眸

茅丽洁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合肥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开拓前进,为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谱写了新的篇章。

  一、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思想,突显立法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思路,有效地提高了立法质量。

  优化投资环境直接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常委会抓住经济发展中环境这个突出矛盾,着力抓好先行立法,及时在立法计划中增加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并作为全年立法工作的重点,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政府服务,行政司法机关的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部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地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现了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为维护和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制定了《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市供水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广大市民群众和其他用户的切身利益,为把城市供水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制定了《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为适应我市规划发展及水资源管理新情况的需要,还适时修订了《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二、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抓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工业立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落实到保障和促进发展上来,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为了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常委会开展了《税收征管法》、《职业教育法》和《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加大道路安全管理的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我市交通现代化管理水平。同时,常委会还对《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此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法》、《检察官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实施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还注重发挥工作委员会专业性强、便于经常开展工作的优势,把常委会的重点监督与工作委员会的经常性检查督促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实效。一年来,各工作委员会还对《农业法》、《气象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促进了“农业法”等上述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二是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年初与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大局及各阶段的中心工作,讨论确定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要事项。常委会紧紧围绕重要事项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等多项工作报告,加强了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调研分析,对重要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常委会专题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视察工作,对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注意和加强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向市委写出了专题报告。常委会还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拆违工作和滨湖新区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视察。各工作委员会和研究室积极协助,相继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中小企业发展、路名地名管理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不仅促进了工作,更重要的是为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和广泛的社会信息。

  三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对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作出了批准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2006年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的报告,通过审议,常委会认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可以有效地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并就强化预算约束,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就审计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为了深化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常委会对2006年市级各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对市有关部门的决算开展初审试点工作,并积极探索预算审查监督的新途径,对“新农村建设”和“村村通水泥路”两个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不断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的转变。

  四是加强信访和司法机关备案审查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常委会联系群众,体察民情,监督执法的重要渠道。在信访工作中,认真贯彻全国和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规范了信访的办理程序,提高了信访的办理效率。全年共办理群众信访1253件次,来访1897(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继续坚持对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承办的具体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并对一些涉法涉诉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办理,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正司法。

  三、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进一步强化

  根据我市推进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实际需要,常委会适时抓住城市规划、生态市建设和“五五”普法工作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合肥市城市近期(2006—2010年)和总体(2006—2020年)规划,决定批准这个规划。常委会在充分肯定这两个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规划”及执行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合肥特色”上做文章,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不仅要有效推进“大发展、大建设”,而且要有效适应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好规划在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

  生态市建设规划的修编,体现了推进“大环境”建设的主旨,是我市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先后两次进行会议审议,在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新农村建设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强调要通过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实施,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经过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认真修改后,常委会作出了批准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5—2020)的决定。正式实施后,将会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市20年法制宣传教育成果,使合肥市全国“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光荣称号发扬光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四五”法制教育工作情况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安排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现,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四、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畅通代表知情渠道。代表知情知政是参政议政的基础。常委会继续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培训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侧重介绍我市工业发展和城市规划等内容,让代表了解全市重要的市情政要。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有关资料,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加了代表列席人数,全年共有56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奠定了基础。

  支持代表履行职责。常委会坚持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协调和指导,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安排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工作,努力使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全过程。增加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保障。组织在肥30多名省人大代表进行工业立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调研,考察外地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争先创优”评比活动,评选出7个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和47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并予以表彰,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常委会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9件议案和156件建议及时进行交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集中检查办理情况,对议案和部分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邀请代表重点督办,对反馈给代表的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不断督办,确保了代表议案和建议不仅件件有办理结果,而且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努力把握形势发展的要求,注重抓好民主法制宣传,抓好监督法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宣传工作不断深入。常委会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宣传工作新任务。开展人大好新闻好论文评选活动,继续办好《合肥人大》刊物,拓宽宣传渠道,开办“人大视点”电视专题栏目,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信息,初步形成报刊媒体和网络、电视相结合的宣传格局,增强了宣传效果。同时密切与新闻单位配合,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和人大工作,增强了全市人民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为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好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协助市委召开座谈会,对学习贯彻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进行学习座谈,举办市直机关负责同志学习监督法报告会,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发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监督法精神实质。二是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常委会提出并由市委批转了有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一府两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是规范行为,做好实施监督法的准备工作。为了认真规范实施监督法的各项工作,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试行),对常委会监督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努力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法上来,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合肥庐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正式启动

1月26日上午,庐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立大会暨2007年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正式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德珍,秘书长周阿成,庐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全体成员及安徽日报、安徽电台、合肥晚报、合肥电台、合肥电视台等九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2007年庐州环保世纪行以“让合肥人民喝上清洁的水”为宣传主题,旨在大力宣传和推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增强我市对饮用水安全保护意识,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庐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主任吴德珍在会上讲话。对组委会2007年宣传活动和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贤涛 苏青)

 

合肥电视台《人大视点》专题节目正式开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经过紧张的筹备,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市电视台合办的专题电视节目——《人大视点》于元月26日在合肥新闻频道正式开播。

     《人大视点》为深度新闻调查类节目,以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为主线,以纪实性追踪、现场同期声采访和演播室嘉宾点评为表现形式,反映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进一步拓展了人大宣传工作。栏目播出时间为:每周五晚10:10分、次日周六中午12:45分。  (吴超   宏霞)

 

加强审计监督  服务经济建设

       为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安排,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碧传率领财经(预算)工委赴市审计局,听取了审计局关于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安排情况的汇报。共同确定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为审计的部门;科技三项经费、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阳光工程补贴资金、土地出让金为重点审计的专项资金;大建设中政府投资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审计项目。

  李碧传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强调,要深化对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以促进加快公共财政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密切关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使用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促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实施“工业立市”、“三大推进”服务。(锦瑞 俊峰)

 

                   包河区交通局:10件代表建议办理件件满意

      近年来,包河区交通局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一直坚持“办前初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工作制,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联系和交流,办理效果明显,得到了该区人大的充分肯定。2004年,该局被评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在今年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涉及该区交通局的建议就多达10件,10件建议全部是修路、修桥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议转到交通局后,该局负责人多次深入现场进行察看,与提建议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征求办理意见。建议办结后,刘局长又亲自将建议答复函送到提建议代表手中,当面征询意见。这种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赢得了代表们的普遍赞扬,他们在办理征询意见表上纷纷签上了“满意”的意见。10件建议中,已纳入今年道路建设规划的5件,已经或正在做建设方案的5件。        (计四平)

 

省人大领导来我市调研畜牧业发展

      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本立,秘书长郭万清及农工委负责同志来我市调研畜牧业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邓石如陪同调研。来肥调研的领导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察看了益农养殖公司、华杰畜禽公司、森淼集团绿佳禽业等单位的畜牧业发展情况,称赞合肥市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一条龙路子,肯定了合肥市以科学化养殖带动农户致富的重要做法,畜牧工作抓的实做的好,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抓好防疫工作,构建动物防疫网络。       (李 灵)

 

市人大机关老干部关注滨湖新区建设

        2月6日下午,市人大机关25位离退休老干部参观滨湖新区建设。老干部们首先来到滨湖新区启动区现场建设指挥部,听取了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建设情况汇报、观看了概念性规划宣传片,然后实地察看了建设中的徽州大道等建设工地。老干部们对新区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李 红)

 

安徽省新农村建设立法若干问题思考

纪荣荣

      一、新农村建设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从实际情况看,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徽省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相比,尚有不小的差距。新农村建设对农业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总的来说,要加强对涉农问题的立法工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具体工作有法可依。村民自治、计划生育、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社会治安和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特别是减负等权益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敏感和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工作的开展和农业的发展,这些问题,有的仍然依据政策办事,弹性较大,执行力度差。因此,加强农业立法是一项紧迫任务。

  认真梳理一下,安徽省地方农业相关立法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地方特色还不够突出、鲜明。有些法规在体例、内容、法律规范等方面有模仿照抄上位法、同位法的现象。据我们对有些法规分析,从内容上看,有的一半以上条款是抄上位法的,或是直接搬来用,或是仿照改写,真正属于有自己地方特色的规范只有几条。二是部门利益及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时有显露。三是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未能同等重视、同步实施。对法规的清理、修改、废止尚未形成经常性、主动性。四是一些农业及相关的法规尚属缺位和空白。如农业投入、乡镇、民营企业融资、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及管理、农村基础教育及职业教育、小城镇建设、扶贫、绿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交易安全、农民生产生活保险保障以及制种信息、农业旅游、农业技术应用等领域,都亟待立法规范。另外,从安徽的省情来看,尚存在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二、三产业比重低、农业基础薄弱,产业化程度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富裕劳动力转移途径少等问题,不仅严重地制约了安徽农业的发展,还使得全省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近几年安徽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一直在2000多元徘徊,在全国一直居20多位。这严峻的现状,更要求我们在抓发展、促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农业及相关问题的立法工作,依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农业及相关项目有序高效地运作,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保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上述目标的实现,对安徽省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安徽省地方农业立法的路径和重点项目选择

  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看,从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看,从地方立法所应承担的任务看,安徽省新农村建设立法任重道远,具体应当按以下路径做好工作。

  1、安徽省农业立法的路径

  (1)以党的重要决策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农业立法的科学性。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因此,农业立法必须以十六大精神、以党的主张为指针,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具体地说,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二是坚持不断深化农业体制改革及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经济规律,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确定合理的利益格局,建立健全农业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四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扶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要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发展,通过开源与节流并举,利用与保护并重等举措,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赢。

  (2)精心编制规划,增强立法的计划性。三农工作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难度大,特别是国家确立的农业优先和产业化经营的战略,使得三农立法要求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对农业及相关立法的具体需求进行模底排查,根据需要、可能、可行的准则,筛选立法项目,精心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都已确立了本届的立法规划,其中不少项目涉及农业。因此,立法计划一定要与国家和全省的立法规划相衔接。而内在的布局,则要注意选准龙头项目、重点项目、配套项目,使农业立法形成有重点、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的梯次结构,以确保立法计划的实施和完成。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不论编制立法规划还是编制立法计划,都对农业立法予以高度重视,在近几年的立法计划中,都有农业及相关立法项目,其中有的已经出台,有的正在抓紧制定,如《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已经制定出来,适应了当前安徽省农业发展的要求。

  (3)一切从实际出发,增强农业立法的求实性。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的法宝。坚持这一传统对于做好农村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服从服务于农业这一中心任务的立法工作,更应坚持并发扬光大实事求是的原则。当前,人们非常关注农业工作及其立法,提出的立法项目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进行相关立法时一定要吃透省情,通晓区域差别、行业差别,掌握农业工作对法律法规需求的特异性,通盘考虑,统筹兼顾,有针对性,分梯次进行。同时,要树立精品意识,把立法的积极热情与冷静、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有机地整合起来,把握好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出精品,出良法,保证立法效率与效益。

  (4)坚持以农为主,富民为本,增强农业立法的民主性。我国从国情出发,确立了以农业为基础、优先发展农业的战略,其目的是为国家稳定强盛,为人民特别是农民富裕提供丰足而可靠的物质保证。因此,坚持以农为主,富民为本,既是农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实践,也是农业立法必须遵循和体现的重要原则。要为农、为民,在立法工作中就要向农、想民,要突出公开、透明和民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以法的形式增强和固化对农业一这弱势产业和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扶持、保护。

  (5)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农业立法的创新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对农业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课题,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为此,安徽省的农业工作及农业立法,一定要把握住这一时机,与时俱进,注意借鉴吸收省外、国外的成功经验,与国际接轨,与现代化同步,不断探索农业工作及其立法的新思路、新机制、新趋向、新办法,使农业立法既具有创新性和适度的前瞻性,与国际形势、惯例相链接相适应,又具有稳定性、严肃性,符合国情、省情,有特色,有针对性,可操作。

  (6)立、改、废并重,增强农业立法的适应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工作的深入发展,也使一些带有计划经济及旧体制色彩的农业法规的不适应性显现出来;还有一些农业法规由于受制定时客观形势和主观认识的局限,实施后也逐渐显现出不完善和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弊病;有的农业法规,随着形势的变化不但失去了应有的规范调控作用,还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影响甚至制约了农业工作的顺利发展。此外,由于我国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化、税费改革、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社会保障制度的日渐深化,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遵循的新规则和必然要融合要吸纳的新观念等,都要求农业立法要与时俱进,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增强适应性。为此,既应着力抓好新的农业法规的制定,也要高度重视对现行农业法规的及时清理和修改、废止,把三者同等重视,有机统一起来,统筹运作,确保立法的严肃性、有效性和时代性。

  2、安徽省农业立法的重点项目选择

  安徽省农业立法任务很重,但地方立法资源也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这里就有一个项目选择问题,根据安徽省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当前农业及相关立法的重点项目有以下几方面。

  (1)制定实施农业法办法等相关配套法规。农业法于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进行修订,2003年3月1日施行。但迄今为止,安徽省实施农业法办法尚未制定出来,从而导致农业法中很多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提出要求的鼓励和支持性的条款落不到实处。农业法中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地方在实施性立法时就应当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硬化约束,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相关配套的法规出台较慢,使农业法中很多指导性条款实施困难。农业法作为农业方面的一部基本法,其中很多条款是宏观指导性的,具体实施时还要有相关配套的法规,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及“农业补贴、农村信贷、农业灾害救助、贫困地区援助、农业保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尚未出台,因此在具体实施操作时无法可依。有些以前出台的安徽省地方性法规也需要根据新修订的农业法的原则和精神进行修改。

  (2)研究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在我国现行法律的框架下,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以及国家垄断城市土地的一级市场;强制征地和补偿措施存在不公平性;农民的土地权利很弱等等,这都是当前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我国土地政策一直处在动态的变化中,从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立法上就可略见一斑,从1987年底,安徽省制定实施办法到今天,该办法已进行了四次修改,修改次数之多,修改内容之大,在地方立法中实为少见。2005年,安徽省又制定了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但尽管这样,农民土地的保护却日益减弱,农村土地使用者受到不公正对待。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制定,使我国农地所有权制度创新成为可能。当前,要重点研究以下问题:一是如何构建统一、和谐的物权制度,改变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的冲突和混乱。二是明确集体农地所有权的归属及其管理。首先切实保障村民小组成所有权主体资格。其次是进一步明确村民会议的权利及议事规则。三是扩展集体农地所有权的权能。首先保障集体土地的收益权。其次是改革农地使用权设置方式。在坚持农地所有权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可以设立用益物权,以促使农地有效利用。再次是逐步赋予集体农地处分权。四是加强对集体农地所有权的保护。首先是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其次是对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内的各种物权采取统一、平等的保护措施。一待物权法出台,安徽省即着手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做好相关法规的修改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3)研究制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办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这是中央立足农村发展实际,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出发所做出的重要部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经营体制创新。近年来,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目前安徽省现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近4000个。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尽管在规模上,有大有小;在经营水平上,有高有低;在规范程度上,有好有差,但他们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收益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全国来看,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较慢,水平较低,影响力也较弱,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还没有取得它应有的位置。从法制层面上看,这与缺乏法律、法规规范有很大关系。

  200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列入计划,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后,已于2006年10月出台。安徽省应适时开展这方面的立法调研工作,待今年7月1日法律实施后,即着手制定安徽省的实施办法。要通过立法,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一是要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二是要明晰产权关系。三是要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四是要建立合理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为安徽省农村合作组织的大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和法制环境。

  (4)研究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法规,完善与劳动法相关法规。以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推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加快城市化步伐。迄今为止,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仍然制约着农村发展和劳动力的畅通流动,是限制城乡劳动力流动、制约农村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现在,一些地方已经进行户籍改革,取消限制,安徽省应当在这方面作出大胆探索,改革户籍制度。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必须从制度上疏通城乡之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同时,完善与劳动法相关法规,在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基础上,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将有利于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有序转移,从机制上、法规上创造农民收入持久性增长的源泉。再一个要关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法规的制定,安徽省是农民工大省,外出务工人员超过千万人,依法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对于促进安徽省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构建和谐安徽具有重要意义。

  (5)加快相关配套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完善。一是促进科技进步的法规,通过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改进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水和耕地等农业基本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农村教育方面的法规,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职业教育条例等。在强调实行免费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重视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广大农村人口素质。三是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方面的法规。这是当前农村发展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探索,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注重在大病医疗保障的同时,应当考虑满足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四是研究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逐步建立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结合起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是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200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地方应抓紧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进一步细化法律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管理办法等等,以使法律的相关规定具体化,落到实处,以提高安徽省农产品的安全性,提高安徽省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据了解,该项目已被列入安徽省2007年立法计划中。 

 

关于我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调查及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

     近两年来,随着工业立市战略的实施,我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扎实有序,大多数项目建设计划如期或提前完成,部分竣工投产项目已产生效益,重点工业项目对经济社会的贡献逐步凸现,对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我市重点工业项目全部列入了“1346”行动计划、“121”工程,以及省“861”行动计划,分别由市发计委和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计划全面组织实施。2006年“1346”行动计划项目年计划投资260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242.6亿元,占年度计划93.31%。四大基地项目完成投资149.3亿元,占年度计划84.59%。六大工程项目完成投资93.3亿元,占年度计划111.72%。市政府直接调度的20个项目完成投资83.1亿元,占年度计划92.74%。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90个,1-10月份完成投资105.3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21.23%。

     今年列入“121”工程的40个项目,除前期准备的10个项目外,新开工和竣工投产30个项目,今年计划投资42. 63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25.74亿元,占年计划的60.4%。至10月末,20个新开工项目中,已有16个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5.6亿元,占年计划的60%;10个竣工项目,总投资14.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5亿元,占年计划的64.6%。

      项目建设的领导、保障和促进措施有力

      为完成重点工业项目投资目标,保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重大问题现场办公,加强银企合作、扩大招商引资等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工业项目的实施。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项目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将“1346”行动计划项目,纳入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和县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二是加大工业项目在“1346”行动计划项目中的比重,做好工业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营造重视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创造促进工业发展的优良环境。三是坚持重大项目领导直接调度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点建设项目调度会和专题调度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项目进展。四是对列入“1346”行动计划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和外国政府、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贷款,并在各类招商活动中开展项目推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五是充分利用“1346”行动计划网站,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宣传;对“1346”行动计划项目加强检查,保证重点工程能够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规范。

      财政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

      2006年,按照实施工业立市战略的要求,财政加大了对工业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兑现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至10月底,市财政共审核兑现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2.43万元,通过财政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了江汽集团、国风集团等大型企业和一批发展潜力大、生产势头好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二是支持科技创新。今年市级科技“三项费用”总额达3128万元。同时,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基金1亿元,采取资本金注入、有偿使用、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四种方式,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三是运用财政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对重大工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如兑付配套资金,给予贴息、奖励、技改补贴,兑现税源奖励等,促进了一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投产。四是落实县区工业园区免收费政策。全面清理园区涉企收费项目,免收园区37项行政性收费,对免收项目中涉及上缴省级以上部分,全部由财政“买单”。1-10月份,办理了2918项免收费业务,免收资金12194.44万元,涉及上缴省级以上资金1454.72万元,市级以下免收资金10739.72万元。五是支持重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1-10月份市财政垫付合钢改革改制资金3.03亿元,拨付市工投公司1.15亿元用于其对马钢(合肥)公司的出资;预拨1.94亿元土地出让金解决美菱股份公司大股东欠款问题。另外,1-10月份共办理返还其他工业企业土地出让金计1.15亿元。

      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凸现

      随着我市工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力地推进了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了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了核心竞争力,使重点骨干企业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凸现。1-10月份,产值超10亿元的15户企业产值总量占全市总量的53.2%,其中江汽集团、合肥海尔、佳通轮胎、荣事达集团等4户企业分别完成产值119亿元、69.9亿元、41.7亿元和32.8亿元。视察的几个重点工业项目中,合力工业园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70亿元,利润总额5亿元;伊利乳业、天威保变投产后年产值或销售收入都在10亿元左右,可实现利税数千万至上亿元。

      当前工业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工业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与年度目标有一定差距。前10个月,“121”工程项目完成全年任务的60%左右,由于公共配套设施未能到位、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就绪仓促开工,以及规划、土地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121”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计划任务未能按期完成。

      2、“1346”行动计划项目投资完成进度不平衡。如信息工程和生态工程,1-10月份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的60%,未达到序时进度。一些项目受宏观调控、责任单位投资主体变化以及项目推进机制的影响,项目进展缓慢,完成年度投资困难。

      3、市财政用于支持工业发展的资金筹措压力大,政策和资金没有有效整合和衔接。对县区工业园区实行免收费政策和支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减少了财政收入,加大了财政支出负担。同时,财政用于支持工业发展的资金,使用范围存在交叉现象,对有些企业和项目建设存在重复补助问题。

      加快工业项目建设几点建议

      1、加强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调度、督察工作,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动态,狠抓项目开工、在建等关键环节,协调各方力量,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当年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分析原因,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争取尽快动工,鼓励投资者增加投资强度,从整体上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2、实施对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对在建和已经竣工投产的重点项目,要注意加强后续的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保护投资商的投资热情和合法权益,努力使重点工业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3、继续加大财政对工业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对有限资金进行整合,努力做好银企对接,保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和放大作用。同时,制定相关财政政策的实施细则,避免重复补助现象,增强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利于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兑现。

      4、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明年工业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工业立市是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招商引资是工业项目建设投资的重要来源。要进一步改进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效率,通过招商引资积极谋划明年的工业项目安排,做好项目的引进、规划、筛选和建设各项前期工作,争取不断有新的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不断壮大我市工业产业基础。

 

加强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情况的调查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两法”)1995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于保障“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保障法官和检察官依法行使职责,提高法官和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的素质,实现队伍的科学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严格“两官”职业准入,依法录用任免“两官”

      我市两级法院和检察院,都能严格依照“两法”的规定,首先从“两官”任用入手,积极推进“两官”的职业化进程。主要是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进人关。随着“两法”的颁布和进一步的修正完善,提高了“两院”的进人“门槛”,对“两官”的学历、专业等方面都作了硬性要求。我市“两院”抓住这一契机,认真落实“凡进必考”的用人制度,使“两院”队伍的人员素质和结构有了明显的改观,“凡进必考”的准入机制已经形成。二是把好初任“两官”的审核关。在任命初任“两官”时,严格按照“两法”的规定,从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选拔,并按程序报省院审批。近年来,我市“两院”任命的初任“两官”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且素质较好,质量较高。三是把好人事任免关。我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对于拟任审判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和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等,除按规定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外,还对上述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保证了“两官”的素质。

      二、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两官”司法水平

      十多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和检察院,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按照“两法”关于教育培训的规定,大力开展学历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精的骨干队伍。

      《法官法》颁布后,市法院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先后制定了本地区法院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和三年教育培训目标,认真落实教育培训机构,理顺教育培训管理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岗位培训(轮训)、续职培训、新法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专项教育培训以及后勤保障岗位人员专业培训等,截止2005年共有7000余人次参加了各类培训,县、区法院组织补充培训800余人次。同时,市法院还认真做好各类学历教育工作,有95人取得全国法院干部法律业余大学、电大、成人教育、党校函授等大专学历,48人获得法律本科学历,55人研究生毕业,17人获得了硕士学位,40余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十年来共支出教育培训经费近300万元。 《检察官法》颁布后,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争创“一流检察队伍、一流执法水平,一流技术装备、一流检察业绩”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的工作思路,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鼓励在职干警参加自考、电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使全市检察人员的文化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还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了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评比活动,对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给予每人每月为期两年的50元奖励。在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坚持给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干警两个月以上的假期复习迎考,通过司法考试后给予报销学习等各项费用,2002年以来,共有30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两官”司法行为

      多年来,市法院根据各类教育整顿活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建立了较完备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去年以来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中,以规范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立案信访和案件执行等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清理检查,新增和修订完善了141项共3000余条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在审判工作方面,制定了如《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规范信访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工作细则》等;在队伍建设方面,制定了《中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助审员晋升审判员暂行规定》、《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实施意见》、《中院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审判长选任办法》等;在廉政建设方面,制定了《合肥市法院“五项禁令”》、《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干部诫免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通过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法院的审判工作,选拔任用了一批高素质、高学历、有作为的年轻干部,从而增强了法官的职业意识,培养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了执法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官的职业化建设。

      为了促进检察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以改革为动力,在公诉、民行等部门建立了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在反贪、渎检、侦监等部门建立了主侦、主办等检察官办案模式,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绩效、奖惩挂钩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六个严禁”等纪律规范,坚持把纪律教育纳入每年的春训活动中。今年,为服务“三大推进”,市检察院制定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岗位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向社会郑重承诺“六个不准”、“四个严禁”,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多年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三是积极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推动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检察官岗位交流,增强了检察官队伍的活力,一批德才兼备、年轻有为的青年检察官充实到主要业务部门的领导岗位。制定出台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务职级晋升办法》,坚持在职务、职级晋升中向检察官倾斜,向办案业务骨干倾斜,从而使“靠竞争上岗、凭能力和业绩晋升”成为检察官晋升的主要途径。

      四、履行法律赋予职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十多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和检察院及其广大干警,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以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为己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依法打击了各类犯罪,办理了法子英、梁化学、肖作新、“桃园房产”等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经营秩序,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当前我市实施“三大推进”战略的新形势下,“两院”切实增强为投资者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据各自职责,出台了服务投资者的具体措施,为我市实现工业立市和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市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严打先进集体”、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庐阳区、肥西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肥西县三河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庭”。市检察系统也涌现了以“全国优秀公诉人”魏竹梅、“全国模范检察院”长丰县检察院为代表的一批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五、“两官”职业保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全市法院和检察院的职业保障问题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针对法院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从安徽大学法学院新进一名法学博士担任中院副院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继去年对检察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后,又于今年3月亲临全市检察机关总结表彰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也都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项调研,帮助“两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两院”依法办事;市政府在财政预算方面对“两院”是倾斜的,保证了“两院”的正常办公经费开支和“两官”的工资发放,正在建设的“两院”新办公楼资金也给予政策支持,“两院”的执法条件和执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在推进“两官”职业化的进程中,由于受到一些体制性、社会性因素的制约,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在基层表现得更为突出,主要是:

      (一)队伍结构不合理。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知识结构不合理,成人教育培养的多,正规院校毕业的少;知识单一型的人多,复合型的人少;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随着准入制度的推行,这个问题将最终得到解决。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由于编制已满,很多基层法院和检察院2004年以前连续五年以上没有招录法律本科生,使“两官”的年龄结构没有形成合理的梯队,年龄偏大,很多基层单位30岁以下“两官”断档,甚至连30岁以下书记员也没有。三是“两官”与书记员的比例失衡。

      (二)办案力量不足。尤其是基层法院书记员和司法警察严重缺乏,1名书记员要应对4至5名法官所承办的案件,1名法官2天左右就要办结一起案件,这样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而基层司法警察每个单位只有2至3人,遇到团伙犯罪案件开庭时,还要向中院借调法警。特别是在执行案件时,司法警察不够用,往往由执行人员穿上警察制服来“顶替”司法警察,以利维护案件执行秩序。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目前全市基层“两院”在职人数已超编,招录人员受到制约。二是市中院近几年转业来的28名干部中,仅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市检察院转业安置的30名干部中,没有一人通过司法考试。这些转业干部虽然政治素质较高,但由于受法律专业限制,无法适应审判业务的需要,大多只能从事党务和行政工作,造成有人无法用的人力资源浪费,不仅占用了编制,其职级待遇还兑现不了,反而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为了享受我市地方出台的提前退休优惠政策,一批尚未到达退休年龄而办案经验又非常丰富的“两官”提前退出了工作岗位。四是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工资福利待遇较差,“两法”规定的“两官”等级与工资福利没有挂钩,职务职级又无法解决,从事的工作与应得的回报相差甚远,审判和检察工作失去了对人才的吸引力,造成一批优秀青年“两官”有的辞职从事律师职业,有的调出“两院”另谋高就。9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辞职16人,调入省直和县直机关16人。在辞职的16人中,绝大部分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有5人为研究生)。2001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选择辞职、调往省市机关工作的检察官超过20人。这些辞职或调离的“两官”都是业务骨干,使本来就缺乏的办案力量更是雪上加霜,也使其他“两官”思想产生一定的波动,对人才队伍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费不足。市法院和检察院及部分基层“两院”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除财政支出部分建设资金外,相当一部分经费由“两院”自身解决,费用缺口很大。市中院自2004年开始连续11年,每年需要800万投入基建,同时市财政每年从诉讼费收入中调剂200多万元,中院经费日益紧张,法官教育培训、办公设备更新、法官福利待遇等方面费用难以保障。肥西县、瑶海区检察院基本建设资金缺口也分别达600万和270万元。

     (四)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两院”的人权、财权及诸项基本建设的进行均受制于地方,无法超脱的现实地位加大了“两院”独立行使职权的难度。再加上中国传统观念中法律文化和法治土壤的缺乏,使打起官司的当事人和受到侦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总要想方设法找关系、走后门、写条子,干扰了司法独立。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少数当事人还要打击、报复、围攻、甚至伤害办案人员,一定程度影响了正常的办案秩序。

      六、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在新形势下推进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负有重大责任。贯彻实施好“两法”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两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两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也是提高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的客观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法院、检察院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两法”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二)要继续加强对“两官”职业培训。依法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增强干警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宗旨意识,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法治意识;刻苦学习、精通业务的专业意识;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的创新意识和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改革意识。

      (三)要适当增加编制。主要用于补充高素质专业人才,逐步改善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在招录人员时,要根据“两院”的业务要求,可以不受一般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限制,直接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公开选拔考核,以减少准入程序,降低用人成本,提高用人效率。对于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可以偿试采取聘用制和兵役制的办法,以解决编制紧缺问题。

      (四)要提高基层“两官”的职级和经济待遇。目前基层“两院”承担了70%以上的办案任务,但其职级和经济待遇明显偏底,建议明确基层“两院”的规格,确定其内设机构为科级,增加非领导职数。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增加法官和检察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以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两院”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尽快将已实施多年的“两官”等级制度与工资、福利、保险等有效对接、挂钩,当前,在国家公务员工资对“两官”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实行“两官”津贴,以更好地实现法律自身的价值。

     (五)要继续大张旗鼓地在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四五”普法的实践已经证明,通过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司法环境也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权大于法”、“情高于法”的落后传统意识依然存在,继续开展普法教育使干部群众切实树立遵纪守法的荣辱观非常必要。因此,要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为创造更加安宁、和谐的法治社会再做努力。

 

人代会预备会换个形式开如何

汪洋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海南省代表团部分人大代表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改革全国人大预备会的召开形式。笔者对此深有同感,举双手赞成。

  根据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召开会议都要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多年来,包括全国人大在内,预备会议的常规开法都是在人代会正式开幕之前,以全体会议的形式单独安排半天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往往为了比较简单的会议议程和不足半小时的会议时间,要奔波于代表驻地和大会会场。采取这样的预备会召开形式,不仅占用了代表的时间,而且在会议的组织方面需要投入人力和物力,必然带来一些会议开支,如租场费、租车费等等。不说大会工作人员为此要做大量的筹备工作,就是出席大会的几百上千的代表为此耗费的时间也相当可观,可见预备会议的成本是很高的。

   依法召开大会预备会,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基本程序,必须认真履行和实施。但是,如果能改革会议形式,将预备会换一种形式来组织,如:在不耽误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等程序的前提下,将全体会议改成分团审议;或在大会开幕前半小时开。这样做缩短了会期,不仅不违背人民的意愿,而且也依法履行了法定程序,更重要的是能够省时、省钱,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何乐而不为呢。

 

合肥的市树市花应当“与时俱进”

戴健

   “吹面不寒杨柳风”,正是栽花种树时。眼下,无论是集体活动,或者是阖家上阵,还是园林工人突击加班,可能都面临着一个问题:我们植的是市树市花吗?我们合肥的市树市花是不是该“与时俱进”了?

    目前的市树市花是23年前确定的。新中国诞生35周年之际,合肥终于有了自己的“植物城标”,即市树广玉兰,市花桂花、石榴花。当时市树市花从调查、酝酿、讨论、评选到确认,费时一年之久,不可谓不民主,不可谓不慎重,有着破天荒的积极意义。然而凡事都有一个“实践中检验”的过程,凡事都须“与时俱进”。处于“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新形势下,合肥的市树市花很有修改和增加的必要。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20多年前,合肥的行道树基本上是法梧“一统天下”,那个时候决定以常绿的广玉兰为市树,既弥补了法梧冬天落叶万树肃杀的不足,又凸显了广玉兰与淮军将领受赠的厚重历史;决定以桂花和石榴为市花,也能够为人们当时普遍着装的“蓝、灰、黑”从环境上增添缤纷色彩和暖暖春意。问题是,世纪已更迭,时代在前进,合肥已从那时的60万城市人口、60万建成区面积扩展为今天超过250万城市人口、250万建成区面积的大城市,道路大大增加了,广场和住宅小区也大大增加了,市民的审美情趣在变化,城市需要更多的花和树来装点。倘再一成不变地沿袭20多年前定下的市树市花去发展,可能会影响我们整个城市的绿化决策,品种过于单一说不定还会带来审美疲劳和病虫害等诸多问题。

    诚然,合肥的绿化不仅仅靠市树市花,但修改和增加市树市花品种往往能确定新时期的绿化导向。愚以为,合肥的市树不妨增加香樟,合肥的市花不妨增加月季而去掉石榴花。

    先说香樟。香樟是常绿乔木,原产于我国东南沿海,有树龄长、树叶繁茂、树冠开展、树姿雄伟等特点,稍稍怕冷但适应性强,一年四季都可种植,而且经多次移栽的树苗,根系更加发达,更易成活,无论作为行道树、庭荫树或风景林、防风林、隔音林,都是一种优良树种。香樟材质密致,有浓烈的香气,可防虫蛀,是制作包括书橱、衣柜等家具和手工艺晶的好材料。香樟树的根、茎、枝、叶蒸馏而制成樟脑,有着广泛的用途。我们合肥人对樟树一直情有独钟,50年前就有成片种植香樟的历史,保留下来的香樟树更被房屋开发商作为重点推介。香樟的生命力顽强,被称为祖宗之树、长寿之树、文化之树,大江南北的江西、江苏、福建、湖北、四川、贵州和我们安徽的许多城市都已把它列为市树,更有人建议它应是候选的“国树”。最贴近我们合肥的是,它在这里已有广泛的种植基础,被老百姓所认同,且国内也有规模化繁育基地,不愁树源。

    再说月季。月季也是我国原产品种,是中国十大名花之一,属蔷薇科,别名长春花、月月红等,为常绿或半常绿灌木,可盆栽观赏,也可用于花架、花墙、花篱、花门等。月季花被寓作“带刺的玫瑰”,在世界上又被誉为“花中皇后”,品种繁多,其根、叶、花可供药用,有活血、解毒、消肿之效;有香气的品种还可提取香精并食用。我国目前已有北京、天津、西安、大连、青岛、石家庄、郑州等数十个城市把月季花作为市花。月季对环境适应性较强,喜温暖凉爽的气候和充足的阳光,耐旱、耐寒。最贴近我们合肥的是,它在这里也有广泛的种植基础,“月月花开”。近年来公路管理部门在出城道路沿线试种月季,效果良好。至于石榴花,它也是一个优良的花卉品种,但并不普遍被老百姓所认同,且管理上有难度,我市目前种植较少。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它似乎应“让位”给月季。

    当然,市树市花的修改完善,还得经过群众讨论、园林主管部门提出、立法机关批准等程序。总而言之,合肥的市树市花该“与时俱进”!

    相关链接:

    1983年起,<合肥晚报)多次刊出消息,市绿化委员会、市园林局联合开始对我市园林植物进行全面调查,并邀请相关专家酝酿提出合肥市树市花候选名单。1984年9月7日晚报刊出选票,经统计,参评的总人数为42670人,其中将“市树”投给广玉兰的最多,有17796人;将“市花”投给桂花的最多,有21784人。9月25日,市九届人大八次会议作出决定,确定广玉兰为合肥市市树;桂花、石榴花为合肥市市花。

 

长丰县人大关注村村通水泥路建设工程

马家圣

      近年来,长丰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县的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密切关注,他们多次组织视察、调查,先后四次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到全县15个乡镇的58个村组实地查看建成的公路和在建公路工程质量。

  为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该县将全面实施村村通水泥路建设工程,计划建设里程614.8公里,  力争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全县15个乡(镇)268个行政村通水泥路的目标。2006年他们计划建设村村通水泥路建设里程为294.38公里。目前已建设完成的村村通水泥路10条,建设里程31.19公  里;正在建设的村村通水泥路43条,建设里程158.47公里(含已招投标结束,正在准备前期工作的道路);未动工的村村通水泥路  36条,建设里程104.27公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长丰县人大常委会指出了县政府在组织实  施该项工程中还存在工程进展缓慢;大部分乡镇对工程招投标程序不熟;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乡镇缺少工程技术、监理人员,缺乏道路建设经验,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要一次规划到位,按标准.要求分步实施;委托县交通局搞好招投标工作;对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的加大整合力度;县交通局加强对乡镇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大工程监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建议,并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通知县政府限期整改和办理。县政府在接到《审议意见书》后,立即将任务分解成五大块12条整改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紧锣密鼓的落实之中。

 

新当选人大代表如何履行代表职责

石传翠

      在2006年底结束的县(区)乡(镇)人大同步换届选举中,各地有一大批先进公民被广大选民直接选举为县(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这批新当选人大代表怎样尽快实现从一名先进公民向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的角色转换,促使自己在国家事务管理中,不负广大人民重托,不辱代表使命,履行代表职责,争当一名人民信得过的代表,本人根据人大工作经验,谈几点看法。

      首先,人大代表要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这一制度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中国政权建设经验而建立起来的。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充分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机关,便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比较系统地表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又保证“一府两院”能够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有效地开展工作。经过50多年的实践证明,它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做好代表工作和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作为人大代表只有熟悉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在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利时,才能得心应手。

  第二,人大代表要明确自身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人大代表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而且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各级人大代表的这种崇高的地位是由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宪法、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所决定a的。人大代表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它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具有参与决定作用、监督协助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人大代表要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政治文明的总章程。5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幼稚的初始阶段逐步发展到相对成熟的历史时期,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一直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可是,法律没有止境,创新没有止境,人大代表要深入开展工作也没有止境。随着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人大代表必须与时俱进,要到人大工作的一线中去,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足够的实践和理论支持。

  第四,人大代表要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人大代表是受人民委托而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使命者,在开展代表工作和行使代表权利时,必须坚持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代表在闭会期间,应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到选区和选民中去,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详细了解社情,集中反映民意。同时,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挺身护法,为民请命。另外,还要敢于行使监督权、决定权,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贪赃枉法等行为,敢于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本级“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第五,人大代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人大代表是将人民意志转变为国家意志的最直接参与者,应该始终不渝地做到忠于法律、爱国爱民、乐于奉献、诚实守信,这不仅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大代表素质的内在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热切希望。人大代表良好的社会形象,对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增加政权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亲和力,凝聚民主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大代表对自己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大代表。

 

来这里投资最安全

——肥西县公安局“打黑除恶”优化投资环境

刘志佳

    近几年,凡是来肥西投资的人都有一种共同的感觉,那就是来肥西投资最安全,来肥西发展最放心。

  肥西县是安徽省经济发展十强县之一,也是社会治安先进县,县公安局局长周诗华是任长霞式的好干部。这里一直把强化社会治安、优化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来抓。前些年,由于少数人为了自身利益或受雇于他人,经常采取一些威胁、恐吓、阻挠施工等手段,插手招商引资和开发工程建设,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形成了一股黑恶势力,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破坏了投资环境,阻碍了经济发展。

  肥西县公安局针对这种情况,坚决落实上级公安部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重拳打击,运用各种有效措施,狠狠打击各类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肥西县公安局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把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放在首位。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开始,他们就运用典型案例,联系肥西实际,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进行深刻的剖析,帮助干警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县公安局又专门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机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责任制和打黑除恶领导责任制,并从刑警、治安、防暴、法制和有关派出所抽调15名政治可靠、业务精干的民警,成立专案组,同时强化全局干警“打黑除恶”业务培训,提高了大家业务能力和作战水平。

  针对涉黑涉恶犯罪较其他刑事犯罪具有组织性、隐蔽性较强,且案发后大多数当事人慑其淫威不敢报案的特点,肥西县公安局按照“摸排先行、重点突破、以小带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先期对6个工作重点和4个重点地区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和故意伤害等6个涉黑涉恶线索,开展过细地摸排工作,然后再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进行精心梳理、分析、甄别和串并。以重点线索、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以案找人,以人找案,加大调查取证和侦查力度。对涉黑团伙骨干成员进行架网布控,在充分收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果断出击,实施抓捕。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肥西县公安局就已经先后摧毁了艾某、方某、龚某等为首的5个黑恶势力团伙,先后抓获恶势力分子50人,取得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从而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稳定,优化了投资环境,保障了经济发展。2006年1—8月份,全县新引进项目147个,到位资金19.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2%。

 

合肥人吴忠信主持达赖坐床

闻始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香馅裹胡桃,试灯闹元宵。元宵节是中华民族共庆团圆的佳节。1940年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合肥人吴忠信代表中央政府行使主权,在拉萨主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挫败了外来侵略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破坏祖国统一的图谋。本文披露了67年前那段惊心动魄的往事。

一位重量级合肥名人

  吴忠信出名于辛亥革命的风口浪尖上。

  合肥吴姓祖籍江西瓦家坝,明末清初落籍江淮。1884年3月15日(清光绪十年二月十八日),吴忠信生于合肥北乡(今长丰双墩镇)罗家岗东小圩家宅。他的祖父吴永璧在集上开了一个小店,乡人称为吴家店(今地名吴店)。父亲吴德隆和母亲张氏育有五子,忠信居幼。关于名字的来历,童年即遭父母之丧但坚持秉烛苦读的吴忠信曾谓:“幼从塾师读,初受《三字经》、《百家姓》,及读《论语》至‘言忠信、行笃敬’句,若有所悟,奉请于师,师命名忠信,并字以礼卿,且勖以立身处世之道。”他的塾师,是临近岗集的龚宗瑜。龚老先生的一个儿子龚镇洲,后来亦成了辛亥革命中的著名人物。龚镇洲的两个女儿龚普生、龚澎及她们的夫婿章汉夫、乔冠华,则是新中国知名外交家夫妇。

  吴忠信16岁投笔从戎,次年考入南京江南武备学堂,1906年秘密加入同盟会。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龚镇洲在江苏清江攻打督署,吴忠信则力促他的上司、江北提督徐绍桢在南京起义。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徐绍桢任南京卫戍总督,28岁的吴忠信出任京师警察总监并监理市政。一天,孙中山的车夫驾车在南京市中心鼓楼撞了人,被警察扣下。大总统府总务局长打电话给吴忠信希望放人。吴忠信回话,得秉公执法,不能通融。总务局长只好亲自来警局办理了赔偿手续。此举传出,舆论大哗,交口称赞者当然占了上风,谓之“民国新气象”,南京的社会治安一度显著改善。

  孙中山和黄兴先后辞职离开南京后,吴忠信去上海,接替合肥同乡范鸿仙出任《民立报》总理并一度代于右任当报社社长。他们和报社同仁章士钊、宋教仁、吕志伊、叶楚伧、张季鸾等,轮番撰写社说和时评,抨击袁世凯的倒行逆施,报道各地的民主共和活动,深受读者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孙中山在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吴忠信是首批120名党员之一, 他在东京经陈其美介绍,结识了蒋介石,又先后回上海策动江浙一带的武装起义。1922年元旦,吴忠信与小他两岁的蒋介石经胡汉民、许崇智见证,在桂林军旅结为把兄弟。5年后,吴忠信将蒋介石的如夫人姚怡诚及次子蒋纬国临时安顿于自己在苏州凤凰街孔府巷内的私宅,为“蒋宋联姻”铺平道路。蒋介石认吴忠信的大女儿驯淑做干女儿,而蒋纬国则称吴忠信为干爸爸。当年吴忠信的同乡、年轻的卫立煌投奔广州,吴把他介绍到孙中山的大本营做警卫,卫立煌做到孙中山警卫团排长,后以拥有与孙中山夫妇合影为幸。抗战中卫立煌曾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兼河南省主席、中国远征军司令长官。

  1932年3月,吴忠信就任安徽省主席,次年改任贵州省主席,1944年还做过新疆省主席。他到安徽下车伊始即宣布:“我本皖省人士,为家乡父老服务乃是本人的天职。”鉴于安徽财政已严重寅吃卯粮,他特从国民政府争取到一笔特拨款项,给公薪人员发放积欠工资,并热心筹划宁芜公路建设。处于专门捣乱、要县缺、要关卡的贪官污吏的重重包围中,吴忠信曾考虑该抓就抓,以儆效尤,终顾虑若真那样连“祖宗坟墓也难免要被人挖掉”而投鼠忌器,乃辞职了事。张治中晚年曾回忆:“吴忠信是个老好人。他没有做坏事,而且天天想做好事。”1936年,吴忠信为合肥辛亥先驱倪映典题书“陆军上将倪烈士映典纪念塔”,而卫立煌则撰《倪烈士塔铭》。该塔原在小东门街(今长江中路)南侧的映典小学内,如今仍竖立在合肥长江路桥西侧的“淮浦春融”景区中。

关注达赖转世灵童的寻访

  1936年8月,吴忠信出任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成为处理民族和边疆事务的最高官员。他任职期间,经历了西藏地方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找并经中央政府认定到坐床(即位)的全过程。

  西藏原是政教合一的社会。达赖和班禅是黄教领袖宗喀巴的两大传承弟子,后来形成两个不同的传承系统。达赖喇嘛的称号始于1578年,确定于第三世达赖索南嘉措时期。“达赖”是蒙语“大海”,“喇嘛”是藏语“大师”。合起来说,就是在显宗和密宗两方面都修到最高成就的超凡入圣的上师。1587年明朝政府正式承认这一称号,并派使节加以敕封,前两世得以追认。1653年(清顺治十年),五世达赖应清帝之邀来到北京,被正式册封,并授予金册和金印(金印刻有汉、满、藏三种文字)。“达赖喇嘛”封号自此开始具有政治意义和法律效力。此后历任达赖喇嘛转世必经中央册封,成为定制。

  达赖和班禅两个喇嘛系统均采用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藏传佛教认为活佛是永恒的,通过连续不断的“转世”来到世间生活。因此一位活佛圆寂时,就要根据种种“征兆”和“启示”,来确定活佛转世的方向和地点,然后再派人沿着一定方向寻找被认为是活佛化身的“转世灵童”(有时寻访到的“灵童”不止一个,便须“金瓶掣签”)。再经过中央政府认可和“坐床”仪式,便正式成为“转世活佛”。

  1933年12月17日,十三世达赖圆寂,此后,西藏地方开始了寻找其转世灵童的历程。十三世达赖是面朝东圆寂的,寓示灵童将转生东方。当时地位仅次于达赖、班禅的热振大活佛观海,据说他看到海子内现一农家,位于马路将尽处,门前有巨柳一株,树系白马,有妇人抱小儿立树下。热振将海中所现情景,请画师详细绘出,并派格桑活佛及古桑子二人,于1936年起按图向东北方向寻访。费时两年之久,果然在青海湟中县寻找到当时的情景与热振观海所见完全相同的家庭。于是,古桑子伪装阔商,格桑活佛扮作仆从,共至那家借宿。其间,那个叫拉木登珠的幼童对“阔客”竟然不理睬,独独对“仆从”格桑活佛表示了好感,与他亲近,还抚其脸捋其须,并将其项间所挂念珠一串摘下说:“这是我的东西,现应归还我!”格桑活佛是十三世达赖亲近侍从,念珠确为达赖所赐。接着格桑等拿出茶杯10多只,其中新旧参差,色泽亦不一致,让小孩自选。拉木登珠不取其中最大最美的,偏偏择一淡黄色旧杯,也是十三世达赖旧物。如此反复测试,无不应验。于是确认拉木登珠为达赖化身的“灵童”,热振嘱拉木登珠的父亲曲穹次仁和母亲索郎错尼要对其备加监护,不久将迎至拉萨布达拉宫供养。

  1938年7月,西藏方面向中央政府报告,新的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已在青海塔尔寺附近寻获,请派员择吉莅藏,认定并主持坐床典礼。吴忠信接报后认为,达赖灵童转世事关重大,中央政府派员进藏表示对幼童的认定和祝贺,将能促进民族和睦和维持边疆稳定,至少他应参加。他向国民政府提出实施方案,组成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行辕,代表中央政府前往西藏主持达赖世灵童坐床,并安抚和慰问藏族僧众。在抗战期间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他积极争取拨款并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解决了包括外汇在内的经费问题。1939年10月,他派孔庆宗等蒙藏委员会官员护送生于1935年的拉木登珠(即将要坐床的十四世达赖)从陆路进藏,抵达拉萨之日远道前来赡礼者达数万人,西藏僧俗欢欣若狂。而吴忠信作为前往祝贺的中央特派大员,则按西藏传统习俗,由香港经缅甸、印度(今孟加拉国)、不丹绕行,从南边(喜马拉雅山之阳)入藏,以示礼重。

主持坐床乃是行使主权

  万里路遥,坎坷艰辛。吴忠信在穿越世界屋脊喜马拉雅山脉时,看到沿途密布着英国兵站,使他更感受到帝国主义图谋和染指中国领土的野心未死,感受到此行捍卫国家主权责任的重大。他们一行经亚东、江孜,于1940年1月15日抵达拉萨,受到西藏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

  民族主义分裂势力往往别有用心,吴忠信“下车伊始”就感到西藏问题的复杂性。到拉萨的第二天,吴忠信依例去布达拉宫瞻礼时,有人竟横生枝节,将正门三道台阶的中道用绳索拦住,说是中道只能由达赖一人走,其他人须从旁道。吴忠信正言厉色:“我本代表中央的大员,在本国的领土内,无处不可行走!”说罢,即命拆除拦起的绳索,从容执杖,中道而上。

  在准备坐床大典的细节安排时,曾有英国驻藏代表唆使少数别有用心者提出届时吴忠信应向达赖灵童行参拜礼,并拟将吴的座位安排在达赖正座下首左侧,以蓄意降低中央代表的地位。吴忠信严正指出:“西藏地方从属中央政府已有800年之久,达赖喇嘛坐床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他人饶舌!我主持坐床乃是行使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如否认中央代表的察看权和主持权,我即行离藏!”在热振呼图克图等西藏上层爱国人士的支持下,吴忠信被安排与达赖一起面北朝南平坐,共同接受各方的参拜,而英国等代表的位置则排在吴忠信随员之下。英国代表古德眼见阴谋不能得逞,拒绝参加达赖的坐床典礼。帝国主义者多年鼓吹的中国对于西藏“是宗主国、不是主权国”的谰言又一次破产了,他们和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妄图改变西藏地位的阴谋终未得逞。

  布达拉宫坐落于拉萨西北海拔3700多米的玛布日山上,是著名的宫堡式建筑群,藏族古建筑艺术的精华。布达拉宫始建于公元7世纪,系藏王松赞干布为远嫁西藏的唐朝文成公主而建,是民族团结的象征。布达拉宫宫堡占地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宫体主楼13层,高115米, 999间房屋全部为石木结构,5座宫顶覆盖镏金铜瓦,金光灿烂,气势雄伟,被誉为“高原圣殿”。1940年2月22日(农历庚辰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十四世达赖的坐床仪式在布达拉宫日光殿举行(由于本次只选到一名“灵童”,故循清嘉庆年间九世达赖和光绪年间十三世达赖认定时由驻藏大臣报请中央请予免去“金瓶掣签”的成例而直接册封)。“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并对灵童和在场的众僧民慰勉有加。灵童升座后,热振起立向他行三叩首礼,司伦及三噶伦等呼图克图亦继热振起立,向灵童叩首。经过诵经等程序后,给灵童戴上一尖顶黄缎僧帽,表示加冕之意。从此以后,灵童便正式称达赖,法名丹增嘉措。坐床典礼后,新确定的达赖即可使用金印和行使权力。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大典前后,吴忠信一行还到大昭寺和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等处“熬茶布施”,给两万多喇嘛每人赠藏银七两五钱。在藏三个月,吴忠信广泛会见僧俗官员,为藏汉群众施药寻诊,并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4月4日,吴忠信率团从西藏返内地。东行路上,他赋诗一首:

此行圆满东归去,全藏人民信佛深。

遍眼荒山无一物,有心有愿作甘霖。

  吴忠信此次西藏之行,对于加强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统一,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吴忠信也一直认为,他一生中最为难忘、最为难得又最为艰辛的使命,就是代表中央政府主持了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坐床典礼。

 

两月要闻

       1月4日至8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碧传带领财经(预算)工委负责同志对2007年市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和部门预算进行初审。

   1月10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秘书长周阿成在市县有关部门的陪同下,到长丰县杨庙镇看望慰问敬老院老人及农村特困群众。

   1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5次主任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和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免去有关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组负责人关于各项建议名单的说明,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1月15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吴德珍、邓石如、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全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培训。

  1月17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确认补选的11名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的提请,批准免去:葛夙勤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沈朝晖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王树廷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苏仕球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富林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1月17日  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举行新当选代表座谈会,常委会副主任陈秀芳及人选工委负责同志给11名新当选代表颁发了代表资格证,并就人大职权、代表职责等知识给代表们作了培训。

      1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秘书长周阿成到瑶海区看望慰问生活困难老人和下岗职工。

  1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林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1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庐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立大会暨2007年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常委会副主任吴德珍、秘书长周阿成、庐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全体成员及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1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市电视台合办的专题电视节目——《人大视点》在合肥新闻频道正式开播。

  1月31日至2月3日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合肥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肥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大会其他事项。

      2月3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大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陈栋、邓石如、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参加了表彰会并为获奖者颁奖。

  2月7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福明带领部分省人大代表来我市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巍陪同调研。

  2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副市长杜平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德珍、秘书长周阿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月10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本立、秘书长郭万清及农工委负责同志来我市肥西县调研畜牧业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邓石如陪同调研。

  2月15日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滨湖新区建设情况和一环路畅通工程方案进行了视察,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甄长琢、陈秀芳、吴德珍、武巍、陈栋、邓石如、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及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视察。

  2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6次主任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草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人事任免事项。

      2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规划局召开《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德珍到会并讲话。(孙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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