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
上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本刊编辑部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工作中,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五是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七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明确职责 增强素质
推动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陈秀芳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是巩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但是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人大体系中,乡镇人大是最基层最基础的一级人大。“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就是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其次,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更能体现政权的人民性,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在广大农村扎根。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的,它以民为本,以法为纲,以权为力。只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才能保障人民行使权力,使乡镇政权真正地体现人民性。第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建设,有利于宪法的贯彻和实施。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具有经济建设的推动、监督作用,民主政治建设的促进、保障作用,法治建设的能动、权威作用。只有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为此,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增强人大工作的使命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的把自己工作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联系起来,把自己的工作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起来,以自己的行动和丰硕的成果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
认真行使各项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代表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十三项职权。概括起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这三项权力开展工作。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要自觉把乡镇人大工作同党委的中心工作,同本地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这个中心结合起来;在行使监督权上,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充分运用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评议等多种形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在行使选举权上,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细致地做好选举工作,努力使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志。在选举过程中,乡镇人大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激发选民和代表参与政治的热情,在选举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意愿,尊重选举结果。
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与政府以及其他各部门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这是搞好乡镇人大的前提和保证。乡镇人大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领会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和安排人大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处理好与政府及其它各部门的关系,乡镇人大与同级政府及其他部门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根本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人大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是人民赋予的权力,这种监督既是对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制约,更是对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人大要多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取得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乡镇人大工作的新路子。乡镇人大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紧密的联系,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快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促进农村基层“三个文明”建设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把宪法和法律贯彻到乡镇人大实际工作中,是我们所有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课题。因此,市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研究与指导,经常深入乡镇进行调研,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研究乡镇人大工作,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各乡镇人大工作同志,也要本着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做好人大工作。
二、进一步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要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掌握政情社情,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至关重要。多年来,我们在保障代表知情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代表履职要求仍有差距,一些代表尤其是基层的代表,对上面的情况了解不多,对政府和“两院”工作了解不够,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4号文件的要求,要从提供资料、信息,扩大代表参与和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落实力度,让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常委会、政府、“两院”的工作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情况,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
要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每一项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这就要求人大代表不仅要有很强的政治责任感,还需要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良好的法律素质和广博的知识,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具备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由于受到个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领域的限制,从总体上讲,代表个人的履职能力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环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培训制度建设,改进培训方法,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人大代表要争做“学习型代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学习和领会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导向;学习与履职有关的基本知识,了解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掌握提议案、建议的条件、范围等基本要求,熟悉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方式方法,严格按代表法的规定办事。要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从人民群众推进现代化的实践中吸取精神,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增强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真正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
要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是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根基。人大代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及时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为代表联系群众构建工作平台,做好服务,形成制度,努力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要不断总结代表联系群众的经验,不断创新代表联系群众的方法和途径,积极探索代表接受人民群众和选举单位监督的机制,使代表工作真正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保证人大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不断改善代表工作条件,为代表履行职责做好保障。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善于依靠代表集中群众的意愿和智慧,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贯彻落实代表法的规定,依法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做好服务。要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4号文件要求,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为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提供方便、做好服务。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履行职责给予时间保障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把学习贯彻监督法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使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
要安排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开展代表活动,是做好整个代表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把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一是广泛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如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要形成制度,抓好落实。二是抓好代表经常性活动的组织,提高活动实效。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载体。要指导代表小组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和各地实际,选准活动重点和项目,开展活动。要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考察和经验交流活动,帮助代表拓宽视野,增强履行职责的本领。代表小组组长要更好地担负起组织小组活动的职责。三是改进和加强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重点组织好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注意在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好代表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视察调研内容要与审议议题相结合,与代表提议案、建议相结合。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围绕每年人代会审议的重大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 了解社情民意,帮助代表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写出高质量的视察、调研报告,形成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要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的制度。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政府和“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都要向同级人大代表通报。建立这种通报制度,对于落实代表知情权,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十分必要的。希望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安排和落实今年工作中,认真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办事。
要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从交办、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跟踪督促,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要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健全和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要主动跟踪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成效,促其落实。同时,可筛选代表反映强烈的重点建议,组织视察、调研,提出意见转交政府和“两院”处理。
要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切实搞好服务和保障。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代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要依靠所在单位特别是各级人大机关为他们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把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在这次全市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后,要认真抓好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并把培训活动贯穿于代表任职的全过程。
发挥党员表率作用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周阿成
一、科学把握作风建设的内涵,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党的作风建设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其中,思想作风是基础。思想作风主要涉及世界观、思维方式、思想认识路线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从根本上说是要解决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际的关系问题。工作作风是关键。工作作风是处理工作事务的行为方式和方法的综合表现。如果说思想作风较多地与党员干部内在的思想活动相联系,那么工作作风则主要与实际工作和干部的从政行为相联系。生活作风是标尺。生活作风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都有密切联系。一个生活作风腐化的干部,很难有正确的思想作风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反映党的形象,体现党的路线和宗旨,而随着实践的推进,作风建设将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科学把握作风建设的内涵,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就是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即: 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这八个方面,涵盖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突出了对领导干部的党性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刻内涵的系统阐述,也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发展。
机关作风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是人民群众评价机关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准,也是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机关作风好坏,通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态度、办事能力、工作效力等具体反映。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是紧密联系的,是机关作风的一面镜子。因此,我们要认识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尤其当前,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正处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全力实施三大推进,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我市超常规、跨越式又好又快的发展,必须有一支人民群众信赖的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必须有一个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在建设发展中,涌现出一大批风正气清,带领党员群众谋发展,干实事的优秀领导干部。另一方面,又出现了象王广玉那样作风腐败的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正,甚至腐败堕落的干部虽属少数,但其在社会上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因此,加强领导干部和各级机关的作风建设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一直重视机关的作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建设总体状况是好的。尤其是近年来,机关大力推进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到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特别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以来,大家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市纪委二次会议上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即一是恋旧。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二是推诿。责任意识淡化,凡事首先考虑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工作不积极主动。三是漂浮。“葫芦掉进井里,漂着”。扑不下身子沉不下心,习惯于应付差事,做表面文章。四是享受。贪图安逸,粗枝大叶等,在我们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也不同程度地有所表现。这些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否则将影响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甚至会损害人大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温家宝总理就关于民生问题深情地说,“一个船队决定它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最慢的船只。如果我们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就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生活状况。”我想说,一个机关,影响它在群众心目中形象的,不是多数同志,而是个别同志。个别同志的作风转变了,整个机关的作风就改进了。所以,我相信,以这次“作风教育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大家的共同不懈努力,在人大机关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中定能逐步形成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达到学习风气有新转变,服务意识有新增强,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发展环境有新气象的目标。
二、努力加强市人大机关的作风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学习教育是作风建设的基础,这是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建国前,我们党开展了以学习马克思主义,整顿作风为主要任务的延安整风运动,确保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延安整风的成功实践,使我们党不仅看到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而且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的基础在学习教育。近些年来,我们党从新时期的时代特点出发,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集中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两次大规模的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多方面的显著成效,其中就包括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实践反复说明,学习教育是作风建设的基础,只有扎实的学习教育才会有良好的作风。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这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古人说:“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在于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胡锦涛总书记就理论学习如何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出了四个“一定要”,即:“一定要紧密联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要求来进行,一定要紧密联系认识和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进行,一定要紧密联系自身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来进行,一定要紧密联系更好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来进行。”为此,我们的学习,要善于结合本职工作,善于带着具体问题,以研究的态度去学习,自觉从理论和社会实践的结合中实现自身素质的提升、能力的提高、工作的改进、作风的转变。
2、扎实推进制度建设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制定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重要规章,建立健全了党委议事和决策、质询和罢免、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颁布实施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从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这几年十分重视制度建设,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作为构建效能机关的保证,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2006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对一些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自觉的,认真严格地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机关有的制度执行较好,而有的制度则执行的不够好,需要大家从作风建设的高度去对待解决。能否执行机关规章制度,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其实也是一个组织纪律性问题,其本身就体现了作风问题。一个不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其作风好不到那里去。
3、在为民、务实、清廉上下功夫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为民,就是要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爱岗尽职。人大机关工作重点是搞好服务,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尤其是讲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态度和精神。清廉,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忘记党的教育、制度和纪律,不能忽视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正确对待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批评,及时扫除自己政治上、思想上、人品上沾染的灰尘,以优秀的品格、高尚的行动、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人大机关虽是清水衙门,人大干部也要自觉加强修养,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做到深入基层察实情,不图虚名说实话,心系群众办实事,共同维护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加强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发挥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是关键。作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在三个牢记上下功夫。
1、牢记党性观念
机关组织过多次红色之旅,同志们多次到革命圣地,重温党的历史,但大家是否知道,老一辈革命家最可贵的是什么?是崇高的理想、坚定的党性观念。他们把对党忠诚,服从组织,视为生命。我们有的同志虽然加入了组织,但思想上没有真正加入组织,发挥不了先锋模范作用。其实我们可以从机关、从身边老党员的一些表现中学习党的观念。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翠珍,在世时,注意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认真负责,办了许多实事。去世前,谆谆告诫子女不搞遗体告别,一切从简,不给组织添麻烦。她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2、牢记艰苦奋斗的好传统
艰苦奋斗是政治本色、是创业精神、是光荣传统。艰苦奋斗说到底,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问题。艰苦奋斗应体现在方方面面,体现在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中。尤为重要的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面前的困难需要艰苦奋斗去克服,幸福美好的生活需要艰苦奋斗去实现,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也需要靠大家艰苦奋斗去开创。
3、牢记进取精神
进取是共产党员必备的品质,机关干部努力的方向。工作成绩是进取的记录,丰富知识是进取的积累,公认的信誉是进取的回报。缺少进取精神,就是缺少竞争的能力。人大机关在推进民主法制的进程中,需要一支刻苦、勤奋、顽强的干部队伍,需要一支不怕困难、埋头实干、积极进取的干部队伍。在机关工作中,做任何事都要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的水平。按孙书记的话说就是,干每项工作都要研究,不要将就,都要创造,不要应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来之不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需要一年又一年,一届又一届不懈努力,扎实推进。我们一定要珍惜在人大工作的机会,珍惜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黄金时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本文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周阿成同志6月21日在市人大机关“作风教育活动月”中党课教育内容摘要)
深入贯彻《代表法》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肥东县人大常委会
一、增强认识,营造良好履职环境
加强学习。我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后,即安排组成人员通过专题学习代表法及相关法律,了解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明确代表职责和义务,了解人大代表与人大常委会之间的组织关系,在常委会成员中统一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是代表中的代表,不仅要向人大代表负责,而且应自觉接受代表监督。
把好入口。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工作,人大工作的质量高低取决于代表素质。因此我们在县乡换届选举中注重代表的条件结构,在代表提名中注意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那些乐于为民代言、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遵纪守法的人选为代表,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
做好服务。常委会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求人大机关全体同志树立代表意识,提升为代表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代表的“娘家”。
完善保障。近年来我县通过每年召开一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不定期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向代表通报情况;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让代表多渠道了解常委会和县政府工作。建立代表接待室,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办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在全县原36个乡镇建立了代表活动室,给代表们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场所。去年年底,由于乡镇撤并,有的代表活动室被撤销,换届后县人大人事工委已经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充实完善代表活动室,建好代表活动阵地,准备在今年下半年进行一次督查。为保证代表活动正常开展,今年我县把代表活动经费按照每位县代表800元纳入财政预算,部分乡镇也把乡镇人大代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让代表多渠道知情知政,县人大常委会还给代表订阅有关报刊,邮寄县人大会报和工作简报,安排相关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行风评议员,了解民情政情。常委会领导十分关心代表生活,在代表患病住院或特殊困难时,都派人去慰问,县人大机关还先后开展了给高亮乡贫困村代表买农资、助春耕以及向特困代表献爱心等活动,受到代表和群众好评。
二、健全制度,规范代表履职活动
健全制度。我县有省市县乡各级人大代表1700多人,分布在各行各业、各个地区,要想将本地区或本级代表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有一定的制度加以保证。为此,我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实行了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制度、走访代表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同时,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定点联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访接待代表制度,规定每年10月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代表,每月20日为常委会领导轮流接待代表日,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建好网络。我县各级人大代表换届后,按照便于活动、方便工作的原则对代表进行编组,其中市人大代表小组4个,县人大代表小组35个,乡、镇人大代表小组130个,形成上下联系、左右互通的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代表小组建设,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选配好代表小组长。要求他们首先要有一定的奉献精神。组织一次代表小组活动,虽然只有一两天时间,但作为小组长,从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制定、具体实施,到情况反馈、建议落实等等,要花去不少时间和精力。其次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活动时要组织代表在小组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带领代表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知识,有的还要形成文字上报给有关单位。再次要有一定凝聚力和协调能力。人大代表大多是兼职的,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时,可能会对代表本职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意见,还得靠代表组长上下联系,协调落实。
规范活动。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逐步建立起对代表履行职务的考核约束机制,推行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对代表履职实行综合考评,力求做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县乡人大在开展代表活动中,能够做到以代表活动室为平台,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相结合等形式,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代表活动日”、代表进选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有计划地分步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内容上围绕县委提出“勇当全省先锋,争创全国百强,实现肥东跨越式发展”总体思路着眼,从服务大局着力,找准人大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结合点。通过规范代表活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来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使代表在活动中不断增强服务“第一要务”的能力,增强人大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履职实效、扩大代表影响力,使我县人大代表成为肥东经济社会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
三、丰富载体,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为提高代表活动质量,我们在抓活动载体上下功夫,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抓宣传。我县专门成立人大宣传工作领导组,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近年来,县人大充分利用《代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之机,在每年四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每五周年开展一次大型庆祝活动的思路,成功举办了几次较大规模的学习宣传活动。县人大与县电视台还联合创办《人大工作》专栏,每月一期,每期15分钟,突出宣传我县各级人大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风采。在《肥东报》开辟专版,每周宣传一次人大工作。专栏、专版开办四年多来,由于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民为本、为民代言,深受群众的喜爱和好评。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事迹得到及时的宣传报道,广大干部群众人大意识得到增强,代表意识明显提高,已经形成了争当人大代表、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抓培训。代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主要是靠人大主席和代表小组长去抓,每次换届后,我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更换较多,有些乡镇人大主席还是由党委书记兼任。这些同志对人大工作、相关法律的认识和熟悉需要有一个过程。为使他们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使他们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和人大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尽快进入角色,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抓好监督工作。为使代表更多地了解情况,履行其职责,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驻会委员每年一次,非驻会委员二年一次,到外地进行参观考察。还集中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到北京、湖南、江浙等地参观学习外地人大先进工作经验,开拓人大工作视野。并将对县人大代表小组长采取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行职务能力,带动其他代表提高水平,使代表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促进代表发挥作用,推动人大整体工作前进。
抓监督。为增强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其感受到代表职务的价值,充分体现出为人民办事有权,替人民说话管用,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对代表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力度。采取主任领衔督办,分管县长领办,相关单位包办,现场会交办的形式加以落实。对答复不满意的,要求相关部门重办,年终要求政府对办理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彰。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就肥东新城区水厂供水、县殡仪馆改造扩建、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进行了视察和督查,了解到群众的真实诉求,加大了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强化了教育和疏导。既支持政府工作,又督促问题妥善解决,维护了群众利益和一方稳定,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地位。
抓评议。根据代表和群众意见,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三至五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邀请和安排部分代表参与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评议工作。03年以来连续三年组织全体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同时,采取上下联动,指导乡镇人大每年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评议,组织选民评议人大代表。 近年来我县石塘镇人大开展评议机关办站所,撮镇镇人大开展评议政府负责人、代表回选区述职等活动,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抓典型。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视察调研中发现,撮镇镇人大在闭会期间工作开展较有特色。为激励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用典型示范、用特色引路来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召开现场观摩会,邀请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对其专题宣传,同时在县《人大工作》简报中报道推广,其他乡镇人大纷纷主动到撮镇人大参观学习,带动我县换届后的乡镇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抓创优。为激励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县人大常委会每届开展两次创先争优活动,以小组初评、县乡人大审核、集中表彰的方法进行。05年初,我们在县人代会上集中表彰51位优秀县人大代表和10名先进人大工作者。06年,我县受市人大表彰7位优秀市人大代表和7名市先进人大工作者。实践证明,在代表中开展“创优评先”活动,既有利于代表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代表积极性的调动。
坚持“八个狠抓”做好代表工作
肥西县人大常委会
一、抓宣传,深入贯彻《代表法》
我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于优化代表履职环境,坚持不懈地抓好对《代表法》的宣传工作,每年都要以《代表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代表法》的热潮。今年在《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五个一”活动,隆重纪念《代表法》的颁布实施。一是发表一次广播电视讲话。由县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在县电台、电视台上发表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广播电视讲话,连续播放三天,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召开一次代表座谈会。4月12日,来自我县各条战线的部分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欢聚一堂,围绕纪念《代表法》的颁布实施,畅谈自己的履职经历和体会,并给县人大、政府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代表们达到了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也将推动县人大、政府进一步改进工作。三是在重要场合悬挂一些宣传横幅。在纪念活动期间,县人大、县政府、“两院”、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 都悬挂宣传横幅,开展纪念活动,全县共悬挂宣传横幅110多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举办一次学习《代表法》知识竞赛。拟在今年下半年组织乡镇人大开展一次学习《代表法》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印发一份文件。在开展纪念活动期间,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布置宣传纪念活动。同时,我们还狠抓对代表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每年都有多篇宣传代表和代表工作的稿件被省、市、县有关报刊、杂志采用。今年,我们拟在全县范围内,安排12名各类型、各行业的市、县人大代表,在合肥电视台《人大视点》栏目中进行宣传,展示代表风采。
二、抓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素质
我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分批次地组织在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乡镇人大主席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为人大代表订阅《江淮法治》,分发《合肥人大》、《县人大常委会会报》、《肥西人大工作》等刊物,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今年换届后,常委会针对新当选代表多,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太了解,对人大工作不太熟悉等情况,于4月27日开展了一次集中培训工作,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参加了培训,重点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月份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下,各乡镇人大纷纷开展了针对本区域内的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的培训。目前,我县新一届304名县人大代表、1139名乡镇人大代表已全部轮训一遍。
三、抓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内容。我县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工作领域,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一是安排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多位代表参加对《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全县执法状况的改善。特别是在对《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代表们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城关地区乱搭乱建、非法转让土地、无证开发房屋等问题,督促县人民政府对巡查出来的 7宗违法违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处理,对违法建设予以强行拆除, 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近年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的农业六大特色产业建设、城镇建设、旅游开发、公路建设、 9个工业聚集区建设等集中进行了视察、调研,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三是组织代表开展评议活动。常委会在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开展述职评议时,首次向全体县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述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我们还先后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国税局、公路分局进行工作评议,各个县人大代表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视察、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在评议中,部分县人大代表与被评议单位采取面对面的方式, 由人大代表依次发言,既肯定各单位工作成绩,又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意见。通过评议,进一步促进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四是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县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我们将全县代表划分成22个小组,确定了代表小组组长,督促各代表小组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
四、抓保障,继续改善代表工作条件
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认真贯彻《代表法》,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条件。一是积极赢得各方的重视和支持。我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并注重在“一府两院”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共同做好代表工作。目前,我们的不少代表都被受聘担任“一府两院”的政风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二是抓好代表活动室建设。我县早在1998年,就在各乡镇建立了代表活动室,但由于受到乡镇撤并等因素的影响, 多数乡镇代表活动室已不符合要求。今年,我们把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平台。目前,已抓好三河镇、官亭镇的试点工作,做到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和格式,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其他乡镇主席参观学习,促使每个代表活动室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都得到进一步完善,八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各乡镇的代表活动室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三是加强代表学习、活动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的部署,我们相继建立、完善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参加评议制度、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制度、代表直通车制度、代表评比表彰制度等十项制度,使代表工作及活动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提高了代表活动经费。为了确保代表履职活动顺利开展, 2006年我县的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以前的每年200元/人增调至400元/人,今年又调整到500元/人,并已列入县财政预算,明年还将进一步提高标准。此外,我县大部分乡镇都将代表活动经费按100元/人,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以保证代表正常开展活动,履行职责。五是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五、抓督办,不断增强议案办理实效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既是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也是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代表所提的10件议案均已办结,213件人大代表建议,已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157件,占74%;因政策和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56件, 占26%。今年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的8件议案和64件建议,均及时进行了交办,并将重点加大对城关地区通公交车、整治网吧和游戏厅、净化育人环境等议案的督办力度,着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六、抓创新,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的前提下,始终坚持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规律,不断创新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是邀请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了让代表们知情知政,提高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县人大常委会从今年开始,邀请基层一线的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计划在本届任期内,所有基层一线的县人大代表,都能列席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是常委会领导分工包片联系代表。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指导两个乡镇,经常深入到乡镇, 了解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这样既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又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三是集中联系走访代表。常委会确定每年十月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走访代表月,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深入到各乡镇的县人大代表中,了解代表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通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四是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我们开展了两年一次的评优活动。本届任期内,将继续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对县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予以表彰,切实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
认真贯彻《代表法》 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长丰县人大常委会
一、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代表法》,增强全社会的代表意识和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
《代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即把学习《代表法》列入常委会学习计划,定期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不断增强人大干部的执法意识和水平。每年县乡人大都开展《代表法》周年纪念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长丰报》等新闻媒体和在县城、乡村集镇街头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代表法》。今年4月3日是《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纪念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传法发表了专题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促进《代表法》在我县的深入贯彻实施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合理划分代表小组,健全代表工作网络
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我县辖有15个乡镇、1个工业区,现共有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1423名,其中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49名?穴含省、市直单位11名?雪,县人大代表270名,乡镇人大代表1101名。这些代表来自不同岗位,遍布城镇乡村,为方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刚结束,我们就及时对新当选的县人大代表进行了编组,按照代表所在的地域或工作单位,把270名县人大代表编成18个代表小组。同时,各乡镇对本乡镇的人大代表进行了编组,全县共划编了乡镇人大代表小组96个。代表小组划分以后,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各小组都推选一名责任心强,有组织协调能力的代表任组长,负责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制定了工作计划,并建立了代表学习、视察等各项制度,从而使代表活动得到及时有效的开展。
三、加强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为代表活动提供良好环境
代表活动室是各级人大代表之家,是代表们学习的课堂、议政的舞台、聚会的场所。换届之前,我县的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换届后我们着重加强了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选工委专门下发了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人选工委对照市人大关于代表活动室建设的“三五”标准,根据《代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代表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代表活动室内原有的上墙制度又重新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健全完善了代表学习、视察、活动等十多项制度,编印成册发到乡镇,要求各乡镇以此为标准,连同人大代表简介、照片等一并布置上墙。工作中,常委会分管主任和人选工委同志深入部分乡镇实地查看了解情况,与乡镇主要负责人一同商定建设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帮助乡镇建好代表活动室。由于领导重视,工作措施得力,全县各乡镇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做到了“五有”,建立了“五簿”,实行了“五上墙”。不仅如此,水湖、三十头、庄墓等乡镇在代表活动室内安装了空调;下塘镇、岗集镇的代表活动室还配备了电脑,实行网络化办公;部分乡镇将代表小组分布情况、乡镇行政概况等图表及《代表法》、《选举法》宣传画、标语张贴上墙,让人感到环境温馨、氛围浓厚。
四、密切联系代表,为代表履行职责、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
一是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走访代表和代表接待日制度。规定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2—3名代表;每年11月为联系走访代表月,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代表单位,了解代表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代表接待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驻会委员轮流接待在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
二是为代表学习和知情知政提供便利。定期将编印的《长丰人大工作简报》,连同征订的《合肥人大》、《人民代表报》、《江淮法治》等报刊发到代表小组,供代表们学习;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都根据议题安排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听取相关工作报告,现场获悉“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和常委会履行职责情况,让代表知情知政。本届以来,已有30多名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三是拓宽渠道,为代表广泛参与社会活动、依法开展监督搭建平台。近期经过我们推选,2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分别被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地税局等单位聘任为执法执纪监督员或人民监督员等职务,代表人民直接参与对聘任单位工作的监督,使代表联系“一府两院”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应有发挥。
四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支持代表履行职务。每年县人大、县政府都要联合召开专题会议交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按照内容和职责范围,将议案建议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会上还对上年度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按照常委会各工委分工联系单位,我们对议案建议办理的监督事项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各工委,实行归口督办。年终,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提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代表们表示满意。
五是不断增加代表活动经费,确保代表活动正常需要。去年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县委充分听取和采纳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把增加代表活动经费作为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加强人大工作的一条实实在在的举措,在出台的《中共长丰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穴长发〔2006〕48号?雪中作了明确规定,将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原来的人均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到500元,并将每届调整一次,为广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是代表工作的载体和重要内容。《代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如今年3月下旬,正值农民春耕备耕之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分四个视察组赴8个乡镇,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工作进行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品牌多、品种杂,农业生产技术的宣传推广应用进展不快,农民维权意识淡薄,以及种子市场监管经费不足等问题,代表们积极进言献策,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有效防止了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随着《代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市、县人大代表活动的广泛开展,我县的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开展得形式多样、成效明显。如今年以来,庄墓、杨庙等合淮公路沿线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对集镇街头的创建工作进行视察,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和合淮公路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吴山镇人大分批组织代表到邻近的陶楼乡陶西村参观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让代表们开拓视野、树立信心,更好地投身于发展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中去; 岗集、三十头、下塘、朱巷、陶楼等乡镇人大也都纷纷组织代表,就工业园区建设、村村通水泥路工程、计划生育等与政府工作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了视察、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进政府工作。
如何做好人大干部的交流工作
武永新
多年来,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普遍存在着人大干部交流难的现象。相当一部分干部自打进了人大机关,很长时间也没有被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例如,庐阳区人大机关从1979年底成立区人大常委会至2006年底的27年间,交流干部不足10名。交流难、成长慢、年龄逐年老化,已经成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曾在组织部门工作多年,对此有较深的感触,现就如何做好人大干部的交流工作谈点认识。
一、人大干部交流难的原因及弊端
人大干部交流难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党委部门对人大干部的使用上存在某些误区。认为将年龄大的干部调进人大机关比年轻干部进人大有威望,但是年老的进了人大就再也出不去了,只好等退休;对年轻的人大机关干部又认为不熟悉经济工作,交流一般考虑得少。二是人大干部自身存在着认识问题。调进人大机关年龄偏大的干部认为自己是退居了“二线”,工作缺少激情。人大干部不能及时得到交流,有许多弊端:一是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很多有能力有经验的干部进了人大就长年工作在一个工作岗位上。长期从事程序性的工作,使一部分人才磨平了棱角,消退了锐气,进取心减弱。不再象以前那样朝气蓬勃、充满激情,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才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优秀人才也就逐渐平庸了。二是不利于调动人大干部的积极性。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干部,因长期按部就班地从事人大工作,长年不变的工作在一个固定的岗位上,工作方法基本模式化、公式化。特别是在基层县区级人大的委、室负责人,从委、室主任提升到常委会副主任的机会很少?穴庐阳区10多年仅有一例?雪,又很难交流出去。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了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逐渐衰退。三是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拓创新。人大工作讲究程序化、模式化,加之大多数人认为到人大工作是自己工作的最后一站,是在向退休过渡,往往不愿去动脑筋想问题,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存在找麻烦和得罪人的思想顾虑。这些同志到了人大安于现状,工作很难创新。因此,适时交流人大干部,使人大干部队伍保持合理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不仅有利于干部的成长,而且将更加有利于人大工作开展和创新。
二、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加速人大干部交流
首先,要更新观念,强化“一线”认识。人大干部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有所提高。不能进了人大机关,就产生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情绪。要振奋精神,强硬自身,充分利用进了人大机关能够多学理论,多学知识,特别是能够多学法律法规的大好时机,尽最大努力为自己充电。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依法治国凸显重要。干部不仅仅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要能懂法用法,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人大干部如果能充分利用在人大机关工作法律性强、程序化强等优势,利用较多的时间,努力积累法律知识和理论知识, 日后一旦交流出去,工作起来就会更加得心应手,有用武之地。当然,党委部门必须将人大干部的交流纳入议事日程,与党政等部门干部同等对待,统盘考虑。
第二,要服务中心工作,强化作为意识。人大工作虽然接触法律法规相对较多,但受工作范围的局限,一般对经济工作参与少。不少干部到人大工作几年后,逐渐养成了不闻不问的习惯。久而久之,对党委的中心工作就了解少了。这样工作就会出现被动。人大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委的中心工作,人大干部不仅要了解中心工作,还要服务于中心工作。特别是在基层,中心工作常常是任务重、人手少。在这种时候,人大干部就应该毫无顾虑,积极主动地服从党委安排,服务中心工作。这既体现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也可弥补在人大机关接触中心工作不足的缺陷。让干部能得到充分锻炼,全面提高,为岗位交流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要加强内部交流,增强机关活力。就拿区级人大常委会来说,设有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委员会。每个委室职责不同,各个工作委员会相应都联系了不少政府工作部门。在外部一时难以交流的情况下,人大干部在机关内部的交流,也能使人大干部学习到不少新的知识,增长才干。目前有些地方,干部进人大之后,进了哪个委室,到了哪个岗位,很难再有变化。如果能定期对机关干部进行内部交流,不仅能使人大干部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还能培养他们增强全局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第四,要积极培育人才,加快干部交流。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虽然人大干部在年龄结构上不具备相当优势,但是人大干部长年在监督“一府两院”的岗位上开展工作。特别是在人大机关内部交流过的干部,更具有法律意识、全局意识,其知识面较宽。如果把这样的干部交流到“一府两院”等其他岗位上去,他们在工作中不仅能顾全大局,深思熟虑,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办事的原则性、程序性较强,并且对人大制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些干部交流出去,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如因年龄大,不能交流出去,符合任职年限的优秀干部,也可以提拔进入常委会领导班子。这样,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常委会党组应该把交流机关干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意识地培养机关干部,为干部交流创造条件。适时地向同级党委推荐干部,鼓励他们多岗位流动。当然,在交流干部的同时,也要积极从党政部门中挑选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懂法律的干部补充到人大机关。让他们接受人大制度的熏陶,更多地了解人大工作。并在人大工作中推陈出新,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只有形成一个推荐出去、吸收进来的人大机关干部交流机制,才能使人大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作者:合肥市庐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关于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调查及建议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初具规模 彰显成效
目前,我市司法鉴定已有一支具有专业水平的队伍,拥有多种门类的鉴定机构和相应的高科技设备,为我市的公正司法、准确判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鉴定机构初具规模。我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6家,其中法医、物证类8家,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如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是我省唯一一家汽车痕迹鉴定机构,在全国为第8家。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为我市唯一一家亲子鉴定机构。安徽省法医精神病鉴定权威机构——合肥市精神病医院。“三类以外”的鉴定机构也有8家。涉及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鉴定、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鉴定,价格评估鉴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等。 经重新审定后我市司法鉴定人员达200多人,其中硕士学历的有10人,本科学历的163人,基本上都具备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鉴定工作初见成效。仅2006年全年完成的司法鉴定项目达2929件,其中法医、物证类司法鉴定项目2716件,占总量的92.72%,主要来自于公安系统的委托;“三类以外”司法鉴定项目213件,主要来自于法院、检察院委托。鉴定结论的公信力得以突显。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其技术设备已达全国先进水平,业务量覆盖全省。2006年自接到鉴定案件共计369例,伤情鉴定104例、伤残鉴定265例。所鉴定结论均被当事人接受,并被法庭采纳,采信率达100%。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是一个机构齐全,并通过了IS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以其过硬的鉴定技术,良好的信誉为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为法院对受理案件的审判提供了科学依据。如肥西县一车主购买了一辆三轮车,没过多久在经过一座桥梁时,连人带车甩到桥下,车主当场身亡。后经汽车检测中心鉴定,事故是由一个螺丝断开造成的,为此厂家赔偿了车辆投入及人员死亡的全部费用。
提高认识 有效管理
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在司法部门的有效管理下,经过鉴定机构的不懈努力,正稳步向前推进。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后,市司法局大力开展《决定》的宣传工作。首先在《安徽商报》以答记者问的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决定》颁布的内容、意义,宣传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前景、动态,并在该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司法鉴定网页。其次利用148法律热线并结合“四五”普法,组织宣传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对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的认识。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市司法局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为目标,严格依法行事,狠抓规范化管理。一是严格审核登记,做好名册编制。《决定》实施后,按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由省司法厅审批,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行使职权,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决定》的规定,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编制名册并予以公告。二是以今年全省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合肥市司法鉴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合肥市司法鉴定工作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和《合肥市司法鉴定人“十不准”》。端正司法鉴定人的思想,严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认真查找问题,努力提高合肥司法鉴定人的整体素质。十家司法鉴定机构以“诚信为民,服务社会”昭示天下,联合发表了《自律宣言》,向社会庄严承诺“五个遵守”,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合肥市司法鉴定的诚信品牌,并逐步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行风优良的司法鉴定队伍。
开创行业管理新路子。随着鉴定机构不断增加,鉴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司法鉴定事业的迅速发展,需要行业协会这样一个自律组织来进行内部管理。为此,2006年11月我市成立了合肥市司法鉴定人协会。该协会主要负责鉴定机构工作日常的管理与协调,在条件成熟时将承担资格授予、行业准入、对外交流、行业一般性惩戒及组织培训等行业事务。其作用是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督,以防恶性竞争和职业道德堕落。同时也利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行业的宏观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鉴定机构种类不全,公共鉴定资源不足。《决定》中将司法鉴定规定为“三大类”,即: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而我市目前的声像资料鉴定还呈空白状态。鉴定资源的短缺,影响了公民在讼诉活动中的讼诉需求。也影响到合肥市司法鉴定在公众中的形象,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司法鉴定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调查中我们发现存在司法鉴定机构“国家名册”?穴经审批的在册机构?雪和“法院名册”并存的现象。我市各级法院自2002年以来建立了各类诉讼案件所需要的中介机构及鉴定人名册即《鉴定人名册》和《专家名册》。分别涉及到的司法鉴定类别有房地产评估、土地、资产、工程造价、价格鉴证、财务审计;法医、外币、文检、药学、病理学、精神病等,这些中介机构也都具有各自相应的行业资质。法院通常采取摇号的方式为当事人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两本名册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决定》明确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机构仅为“三大类”,品种不全,不能满足司法鉴定的需要;二是多年来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造成了“两套名册”共存的现状。
鉴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鉴定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一方面对司法鉴定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决定》第十三条中“严重不负责任”及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两项标准规定不明确,具体操作时无法可依,使得违法的司法鉴定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戒。另一方面经营性鉴定的特点决定了鉴定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其目标所在,加之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与鉴定机构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少数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败坏,鱼目混珠,在人情、金钱等因素的影响下,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滥用技术鉴定标准,做出与实际不符甚至虚假的鉴定结论,也就在所难免。从调研的情况看合肥市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令人堪忧,鉴定人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远未形成。
对鉴定人员没有健全的培训和考核晋升机制。健全和实施合理的培养、培训制度,是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系统的考核晋升制度,是不断提高鉴定人员技术水平,使鉴定事业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两者互为联系,互为影响。目前对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考核,尚无一套科学完整的体系,阻碍了鉴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和进取性。
鉴定机构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往往遇到委托材料不全,委托人又无法提供,而根据鉴定的需要,司法鉴定人必须到公证处、医院、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或复核材料,由于社会有些单位对司法鉴定工作缺乏了解,因此司法鉴定人在鉴定取证、取材时得不到支持和帮助,影响了司法鉴定的质量。
建 议
深入学习,加大宣传。要继续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司法鉴定人深入学习《决定》,认真领会《决定》要旨和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做好思想保障。对司法鉴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争议和不同理解,要从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局把握发展趋势,要从法治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同时也要对改革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结合“五五”普法深入持久地开展《决定》的学习宣传。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一步做好宣传,继续扩大《决定》的社会影响,让行内人士与行外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履行管理职权,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司法鉴定人协会只是一个行业自律组织,在现今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期,必须建立政府为主,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努力促进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司法鉴定机构的健康发展。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掌握鉴定机构的人员、场地、设备和运作状况,对没有达到规定条件的机构要限期达标,对运作不规范的要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对业务开展少的机构要分析具体情况拿出相应的方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做好鉴定机构的收案收费、鉴定程序、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做到程序正当、文书规范、档案齐全、收费合法。
做大做强,把好准入关。目前我市鉴定机构还不能满足社会诉讼需求,要完善和健全鉴定机构特别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建立音像司法鉴定机构,为公民在诉讼活动中的鉴定需求提供保障。其次,要有创品牌意识。要将诚信力强、技术力量雄厚、设备优良、人才优势尽显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继续做好鉴定机构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新设的司法鉴定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决定》的有关规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把好准入关。从申报单位的场地、设备、人员实力综合评估,择优而定,切实保证质量。
加强协调与沟通,解决双“名册”问题。对司法鉴定过程中存在“两套名册”和其它一些争议和不同理解,司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理直气壮地依法管理,同时要多与公、检、法沟通、协调。从司法改革的大局出发,从法治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本着建设法制社会的愿望,共同协商解决。
对“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事项,应执行《决定》中提出的“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不搞一刀切。
加强对鉴定人的管理。一是保证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资格的取得和授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核制度。”要严格按此规定合格者方予注册并颁发证书,确保鉴定人真正具备专家水准。二是健全对鉴定人的责任追究。要依法打击司法鉴定中弄虚作假行为。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予一定的处罚,用法律责任来扼制少数鉴定人有恃无恐,随意出具鉴定结论的现状,保障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
引导司法鉴定机构有序竞争。根据《决定》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接受委托和地域范围限制,因此司法鉴定机构之间竞争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之间的平等、有序竞争,促进司法鉴定工作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物权法与失地农民补偿权益的保护
胡谨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主要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关系的调整,主要任务是保护个人,因此,又称民法为私法。 但是个人的财产权利很多,并非都由物权法规定,比如知识产权、债权。不同性质的财产权利应交给不同的法律予以规定,物权法规定的是以所有权为中心的财产支配权,其主要解决民事生活领域的财产保护问题。而商品经济的性质决定每一个商品的所有人一定是独立的、平等的。商品交换的平等决定了民事财产生活领域中主体的平等。因此,物权法对市场主体的财产进行平等保护,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有无可取代的地位。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应该属于市场行为,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给于补偿。
一、物权法与农民财产权益
物权法实质上是一部“财产法”。物权法意义上的财产,应该包括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物权法是市场经济中界定、确认和保护财产权的基础性法律,它连接了财产关系、经济关系,维护农民基本的经济权利,协调着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与其他和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相比,物权法是涉及农民基本财产权界定的一部法律,还涉及到对农民权益的确认、保护的原则。同时,它也是宪法中有关保障公民和国家财产权利的条款的延伸,进一步解决宪法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包括对社会转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财产关系都有所反映。物权法的地位十分清楚,它在市场经济中是一项基础性法律,同时又不是担当全部的功能。
物权又称为产权。物权法的根本任务在于界定产权、确认产权和保护产权。物权法的核心是在产权上。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中,形成了大量新的财产,比如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要保护好农民的财产权益,必须严格规定对农民土地的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征地补偿一定要有一套透明、清晰的制度安排,包括征地补偿主体是谁,征地方、被征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和政府的权利与职责。农民的财产权确认以后,保护的问题就很清楚了,一旦其权益受到侵犯,那么侵犯者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若是政府作为侵犯者就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二、物权法与失地农民权益的保护
征地补偿问题是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并实现市场化供应的关键环节,是当前城乡关系的矛盾交集点。物权法对征地补偿的操作程序和基本内涵作了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与过去的“合理补偿”相比,《物权法》明确了补偿费用的法律依据。法律是要征地主体、被征地主体和政府共同去执行。在现实的农地征收过程中,征地补偿的费用大部分是要由征地方向被征地方实施货币支付的,没有政府成体系的制度保证、操作规程、执行标准以及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是难以实现对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合肥市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合肥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合政办〔2004〕10号),该文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了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和补偿标准;明确了签署征地补偿协议的主体与合同内容;制定了征地补偿实施的民主化流程;完善了征地公告的制度;强制规定征地转非劳动力必须全部进入社会保险体系,规范了补偿费用支付的先后顺序;建立了征地补偿费最低保护标准制度,使政府、土地开发商和被征地方在实施征地时很难超越严密的制度规定。
三、政府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的职责
政府在土地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发挥、监管职能的到位,是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受偿利益和权益不受侵害的根本保障。土地开发制度框架下实施征地补偿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土地开发市场中,利益结构清晰、经济关系明确,政府授权的土地开发商与被征地方的权责关系一般是征地和被征地、拆迁和被拆迁、安置和被安置的关系,在政府有效监督和政策指导下,强制性的补偿措施和公开化的操作流程更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对社会安定与和谐有着重要作用。合肥市政府在贯彻执行《物权法》,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过程中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根据《合肥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暂行办法》,合肥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需征用土地的,必须按程序组织报批和实施。
可以说土地开发的过程就是开发商调动规模性的资金兑现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过程。土地开发涉及到征地方、被征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和政府的三方关系。开发商是资本驱动的利益主体,而博弈的对手被征地农民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对补偿与受偿的给付过程进行强有力的系统化监督。因此,合肥市政府在建立土地开发市场时对开发商设定准入门槛,制定详细的补偿标准,公布监督流程和成本审核项目、预定收益结构,并按照开发商的承诺验收补偿安置效果有积极的意义。
四、合肥市在建设高效政府、维护失地农民权益的制度创新
合肥市政府为了依法贯彻物权法,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采取了设定土地开发市场准入门槛,通过招标选择开发企业的措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合肥市将成立招标投标中心,作为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今后,合肥市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种涉及到政府投资以及公共资源的交易性行为,均要在新成立的招投标中心这一平台上进行交易。《合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对土地开发市场主体的进场规则作了基本规定,对招标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方案的制定、招标方案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投标评标中标等做了具体规范。获得土地开发权的门槛大大提高,避免有些开发商由于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形成“占而不开”、“开而不补”或“补而不足”的现象。土地开发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土地开发市场的确立,也标志着政府对征地补偿监管模式基本确立。
政府对农民权益的保护还体现在对征地补偿进程与质量进行监督上。为有效避免土地开发商对农民利益的损害,其政府采取具体措施对土地开发商的土地开发实施方案进行依法监督。土地开发实施方案是对整个项目开发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和投资额度进行的一体化安排,方案中要明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依据和具体数量,明确补偿资金注入的规模和具体时间,承诺阶段性推进成果。土地开发商对政府要承诺实施方案的推进,同时要与被征地方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向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承诺补偿事宜,因此,对开发商的约束来自政府和农民两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安置不到位,补偿协议执行不利,被征地方可以拒绝在征地结案表上签字,开发商的项目推进就难以为继。土地开发实施方案通过是招标成功进场的前提条件,政府对开发进程中的监管主要是依据招标协议中的约定,监督实施主体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了实质性的资金注入,是否按计划、依据政策完成了征地拆迁、劳动力安置、回迁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土地开发的质量实际上是指上述委托任务完成和政策执行的情况。政府可以通过对实际运作进度与开发主体投标承诺进度进行对比分析,监督开发进度。对于资金不到位、补偿不如期、实施不得利的开发主体,政府可以采取限期完成、收违约金等手段督促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直至终止收回协议。
(作者:合肥师范学院政法系教师、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蜀山区人大组织食品、环境卫生专题视察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就食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视察活动,视察人员深入二里街农贸市场、中医学院食堂、丰乐大酒店和新联食品厂等地,实地察看食品卫生情况,重点选择了市容环卫设施中的免费公厕、市容数据化监控管理中心以及陈村路小街巷建设、潜山路、黄山路等主要景观道路卫生管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进行了视察,同时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召开了有驻地相关单位、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市容局、部分街道、社居委等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座谈会,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政府抓紧落实,按期做好反馈工作。 (蜀山区人大办)
瑶海区人大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视察
6月13日下午,瑶海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视察和指导。
视察组先后来到三里街街道凤阳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铜陵路街道花溪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察看了各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穴中心?雪的环境、管理、卫生、设备、服务等方面的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区、关注民生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意义重大,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老百姓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是衡量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做得好与不好的重要标准。视察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成绩,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做到全力支持;二要加强宣传,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三要加大社区卫生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服务品位和质量;四要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范围;五要强化人员素质,努力提高服务的整体水平;六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杨 聚 李宗娟)
蜀山区人大代表关注小区配套学校建设
6月26日下午,蜀山区十余位人大代表来到华府骏苑小学、大溪地学校和新加坡花园学校视察等新建小区配套学校视察,检查配套学校建设状况,要求开发商抓紧时间,保证质量,确保8月10日前交付使用,9月1日如期开学。
据介绍,今年合肥市将有33所小区配套学校建成投入使用,蜀山区占了其中的13所。分别是翠竹园小学、香樟雅苑小学、金色池塘学校、大溪地学校、颐和小学、颐和花园中学、龙居山庄学校(中小学)、新加坡花园学校(中小学)、华府骏苑小学、丽景花园小学和奥林花园小学。这13所小区配套学校建筑总面积86289平方米,占地142215平方米?熏建成后可增加教学班288个(小学204个班、中学84班),将解决近13380名中小学生的就近入学需求。这些学校规模大、设施新、条件好,建成投入使用后,全区中小学的布点布局基本趋于合理,蜀山区适龄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 (许永生)
蜀山区人大立足自身建设强化监督服务
蜀山区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建设,强化监督服务职能。一是从完善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入手,依据监督法的规定,积极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目前,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关于加强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关于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等制度已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二是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调研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但注重围绕常委会建议议题开展调研,而且专门针对区政府的重点难点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如和谐社区建设、税源结构状况和商业规划、新农村建设、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情况等。通过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等形式提出多种建议,交由政府落实和反馈,有效提高了监督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积极制定区人大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网页,登发蜀山区人大信息。 (蜀山区人大办)
包河区出台《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
日前,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人大及“一府两院”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监督法》,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明确人大监督的目的与职责,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要从实际出发,明确经常性监督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人大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委员会要分工负责,精心选好监督议题;要注重实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努力做到工作监督与法制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工作评议和组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相结合;高度负责,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做好服务,要围绕会议议题,开展视察、调研,严格会议材料的报送时限,认真整理《审议意见》,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要做好通报和公布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计四平)
包河区人大向区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书》
日前,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向区政府下达了《审议意见书》。
《审议意见书》要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尽快解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资金缺口问题;针对部分中、小学校建设债务问题,要求区政府从08年起将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要从投入、待遇、师资等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要在预算经费上对远郊中小学予以倾斜,还要创新机制,研究制定政策吸引优秀教师落户远郊从事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资产管理;要进一步净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取缔校园周边网吧和小商小贩摆摊设点,预防和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健康、文明、安全的教学环境。同时还要求,区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唐 洁)
心系企业 履职为民
罗云 杜胜斌
2003年12月,合肥四方磷复肥公司总经理杨秉智被补选为肥东县第14 届人大代表,2006年12月,他再次当选为肥东县第15届人大代表。对此,杨秉智同志既感到骄傲,又感到责任重大。他一方面千方百计经营好他领导下的企业,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发展地方经济。另一方面,他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心全意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立足本职振兴企业,致力发展地方经济
杨秉智同志是一位从基层里走出的企业家,他所经营的四方磷复肥公司,原本是一个经济效益欠佳的化肥企业。2003年以来,在以尹涛董事长、杨秉智总经理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坚持以发展创新为主旋律,通过进一步挖掘潜力,开发新产品,降低产品成本,创新营销模式,建立新的管理和激励机制,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存的根本”。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化肥市场,以及中国加入WTO后的现状,杨秉智同志敏锐地意识到:任何一种产品都有生命周期,任何一套设备都需要不断的技术改进。要想保持现有的优势,就必须完全打破生产什么卖什么的旧观念,设备的技术改造以及新产品的开发应由“用户说了算”,市场需求什么,用户需要什么,企业就生产什么。在他的倡议下,企业先后自筹资金近千万元,将原磷铵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将年生产能力由6万吨提高到12万吨,并上一套喷粉塔装置,满足不同用户对产品的需求。增上一套磷肥破碎系统,解决了粉肥中有碎块的问题。新建复合肥库棚,使仓库面积增加908m2,保证了复合肥销售的全天候发货。新建一座熟化库,解决多年来困扰磷肥销售的水份问题。针对用户提出的高浓度复合肥结块问题,投用了防结块装置,并借机推出“绿江淮”、“麦稻乐”系列精品复合肥,产品推出便受到众多经销商的青睐。这些成果投入运行后,使长期以来制约生产、影响产品质量的诸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从而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市场如战场,竞争如战争。在激烈的市场拼搏中,非生即亡,这是市场经济运作中的必然规律。为此,杨秉智同志深入企业,实际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工作,适时提出“销售工作是‘龙头’,是企业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思路,在企业上下明确了产品要销掉,价格要卖好,货款回笼要及时的三项要求和末位淘汰制、债务终身制,销售风险抵押制等三项制度,有效地调动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其次,经过认真分析,他认为,光有质量过硬的产品还不行,还要有全新的销售策略。为此他果断的提出了“坚持一个中心,立足两个重点”的销售策略,即坚持以企业效益为中心,立足省内和北方两个重点市场,错开肥料销售中的淡旺季,打好“时间差”、“季节差”,实现了“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市场调查,坚持24小时发货制度和“销售一条龙服务制度”,做到手续简化,方便客户。深入农村开展咨询、宣传,在与众多客户的合作中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在产品营销上形成了“环抱群山”的良好态势。
在企业管理上,杨秉智同志摒弃传统守旧的管理理念,推行先进的管理模式,逐步使企业从简单、粗放的管理状态中解脱出来,推行科学、合理、严谨、高效的管理模式。在他的大力倡导下,企业首先将整个生产系统进行条块分割,化大为小,化整为零,化小核算单位。然后在企业决策层的调控之下,把企业内部的上下流程、上下工序和岗位之间、工种之间由原来的单纯行政机制转变成平等的买卖关系、服务关系和契约关系。同时将岗位的经营权让职工能买断的买断,能承包的承包,能租赁的租赁,让职工在合同的约定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生产经营上与公司变成伙伴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在人事制度改革上,规定无论是管理岗位,还是一线生产岗位,都引入竞争机制,所有岗位向每一个职工敞开大门,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一律采用竞聘上岗,实行有情培训,无情竞争。通过一系列举措,企业迅速走上了创新管理之路,完成从粗放经营到科学管理的飞跃,从而在公司上下形成“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的管理格局,企业的综合实力得以全面提升。
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杨秉智同志坚持从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做到不忘职责,为民执言,依法用权,努力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
一是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杨秉智同志自当选肥东县人大代表以来,积极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而且每次会议上都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如他针对合(肥)马(鞍山)路在桥头集段因坡多弯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给当地百姓造成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状况,提出书面建议,要求设立相关隔离带、警示标志、减速区,受到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并督促交警部门付诸实施。近年来,他所提的意见、建议都能从企业、百姓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了一名基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真实反映情况,积极传达民意的责任感。
二是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杨秉智同志坚持从全局的高度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把局部问题放到全局中考虑,把眼前问题放到长远中权衡,从根本上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真正为最多数人谋福利。作为化肥生产企业,他始终以保护环境为己任,努力打造绿色产品,构建绿色家园,在实现企业稳步发展的同时,做到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环保,把企业生存发展与环境治理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各套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废水废气产生,为做好“三废”治理,公司先后投入231万元,建成了三套废水处理装置,加大对废水的治理与回收利用。为了避免因设备事故或恶劣天气造成总排口水对周边农村生产生活的影响,在他的积极推动下,企业投资300万元,建成总下水处理回收工程,给企业在废水排放上又设置了一道屏障,起到了双保险的作用。为了加大对“三废”的综合利用又斥资350万元分别对处理尾气、粉尘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这些都表明了杨秉智同志以及他所在的公司重视环保、敢于负责的态度,同时也进一步地唤起了公司员工及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环境。
三是热心公益事业,无私回报社会。杨秉智同志作为一名企业家、一名尽职尽责的人大代表,他时刻牢记着成功来源于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来源于当地百姓的奉献与参与,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时刻不忘回报社会,服务群众。在他的关心和支持下,公司投入数万元组建了锣鼓队、舞龙队、铜管乐队及艺术团,多次参加省、市、县的大型公益演出,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自2003年以来,公司多次向长丰徐庙乡、肥东桥头集淝光村、含山清溪镇等无偿捐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产品50余吨,支援当地农业生产。为加强对职工的爱国主义教育,该公司在瑶岗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他倡导企业上下捐款捐资,支持教育基地建设。2004—2006年连续三年向肥东县总工会献爱心捐款10万元。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共接纳周边农村的200多名村民从事公司内部劳务,年支付劳务费320余万元,带动了一方百姓的富裕。
杨秉智,一个从基层走出来的企业家,一个朴实睿智果敢的人大代表,用自己的言行赢得了职工的信任,赢得了群众的赞扬,更赢得了事业的成功。他所领导的四方磷复肥公司先后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防治污染技术协会评为“全国环保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工商局评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被省消费者协会授予“安徽省消费维权20年荣誉奖”,被省经贸委评为“安徽省质量奖”,被省石化协会授予“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行为规范》优秀企业”,被合肥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合肥市总工会联合授予“合肥市职工素质暨‘创争’活动标兵单位”称号。公司产品“江淮”牌磷铵、复合肥再次被评为“安徽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杨秉智总经理本人亦先后当选“合肥市先进个人”、“全国环保优秀厂长(经理)”、“合肥市化医建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家,杨秉智在双重事业上齐头并进。在成绩面前,他没有骄傲,望着无数的荣誉和光环,他想得更细、更多、更久远,一个更加宏伟的蓝图在他脑中绘制。他意气风发,无论未来的路途是平坦或是荆棘,但留在他身后的每一行足迹都将是那样的坚定和镌长。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2007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大讨论”活动。期间,机关召开大会,来自四个党支部的六名同志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合肥“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机关建设”这一主题,交流了学习心得,现摘登如下。
李 灵: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责任感。合肥的大发展,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合肥市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有义务为合肥的建设添砖加瓦,有责任为合肥的发展尽心尽力。人大工作的内容决定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站在公正立场上,为人民群众着想,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公平、公正的投资创业环境,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充电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我们要不断的充电学习,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学习既是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一种政治责任,既是提升素质的需要,也是成长进步的动力。城市发展、经济建设、效能革命,这些都要求我们真学、真懂、真信。学习是个积累的过程,非一朝一夕之功,学习是不断总结的过程,不善总结则不会学习,学习也是不拘一格的,向书本、向领导、向实践,向你所认为的可学之人学。我们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树立“塑形象争一流,谋发展图跨越”的思想,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理念创新和机制创新上下功夫,着眼于“三大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昂扬向上,开拓奋进的精神面貌站在发展的前列。在学习的基础上,提高个人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对于合肥来说,每位市民的素质提高一小步,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水平将提高一大步,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三是强化“四个坚持”,扎实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一要坚持发展为上。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事实告诉我们,发展才是硬道理,地位要靠实力来支撑。二要坚持建设为先。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又好又快的发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不足的中部省会城市来讲,在保持一定的质量效益前提下,坚持速度为先的战略取向,是我们逐步缩小同先进发达地区的差距乃至赶上先进发达地区的唯一选择。三要坚持投资为本。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我们要力求“三轮驱动”推动合肥加快发展。四要坚持富民为主。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以人为本、重在富民,我们要始终把富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最终目的和归宿。
李文红:要勇于面对五大挑战。一是对策能力的挑战。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时,要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信息,增强危机防范意识,提高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依法行政能力的挑战。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创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坚决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知法犯法、以权代法等现象。三是对宏观能力的挑战。宏观驾驭能力越高,就越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风险,反之,亦然。四是对社会服务能力的挑战。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公务员必须及时转变“官”念,培育和树立现代服务观念,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对管理手段、方式的挑战。我们要从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方式,转变为主要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是未来几年内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作为公务员,我们要有强烈的危机感,应该加强学习,增长才干,不断提高自己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抓紧学习掌握市场经济知识、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法律知识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备的知识。
努力做个合格的公务员。“科学发展观”关键是科学,而科学又是知识的代名词,要做一个具有科学发展观的现代公务员就应不断学习。可能有人要说,做好人大工作与科学知识关系不大,其实不然。知识是相通的,知识水平的不同,看问题的高度也不同。比如立法是人大一项重要的工作,立法不但要立足于当地的实际情况,还要有其前瞻性、世界性。今天我们立法不仅要立足于当前,更要着眼于将来,放眼于世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让世界变小,同样,现代科学文化正在一统世界,让世界在同一的游戏规则下运行,所以说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公务员的再学习、再提高。我相信,通过这次学习讨论,大家的思想一定能进一步受到教育和启迪,知识得到进一步升华,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苏 青:一是正确把握加强机关改革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人大机关开展改革创新大讨论,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激发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创造潜能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把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加充分地调动起来,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有利于使机关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节奏、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服务,为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是把握好建设和谐机关应具有的标准。首先要有一个和谐相处的同事关系。机关活动的主体是人,一个和谐的机关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和谐的同事关系,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既有个人自由发展空间、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发挥自己创造力的平台,又有同事之间的相互配合、团结友爱、互守诚信、相互促进。其次要有一个高效运转的良好秩序。一个和谐的机关不只是表现在人气的和顺,还表现在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各项制度要科学实用,激励机制要科学到位,工作成效要令人满意。再次要有一个美化宜人的工作环境。主要包括:优良的物质环境,办公条件要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优良的文化环境,各项活动要体现深度的文化熏陶,各项举措有利于长知识,增长才干等;和谐的外部环境,包括社会各界对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等。
三是努力构建和谐的人大机关。要建立和完善若干具体工作制度,促进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优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结构?熏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熏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
汪碧宇:一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200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又好又快,争先图强”的态势,提前四年实现了GDP千亿规划,财政收入达到166.77亿,省会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这些都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但是,古语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合肥要发展,就要锐意改革,不断进取,因此,市委提出2007年是我市的改革创新年,是非常符合市情的。当前这一时期,既是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在发展不断加快的同时,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合肥经济才能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继续前进。二要加快和谐机关建设。建设和谐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没有机关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人大常委会既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又是政府行为的监督者,如何协调各方关系,用和谐的思想指导机关建设,推进机关工作的协调、有序、高效运转,显得尤为重要。和谐机关的关键在于机关内部的和谐。这包括“人”和“事”两部分。荀子说:“和则一,一则多力”,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可以聚合人心,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关心下属,同事和睦相处、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这是评价一个机关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准;一个和谐优秀的机关,必须有一个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注重效能的工作态度和人民认可的工作成绩,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一个政令畅通、运转协调、科学有序的工作状态,这是和谐机关建设的目的所在。
和谐机关的保障在于外部环境的和谐。老百姓或人大代表通过议案建议将反映民生的重要信息传达给人大常委会,但这些问题的具体解决很多要依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应该积极沟通、加强协调,通过执法检查、调查研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行使好人大的权利,进一步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人大机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使人大机关的工作落到实处。
和谐机关建设需树立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人大机关的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到机关时间不长,在教科处就接触到如教育均衡发展、社区医疗服务、特殊儿童教育等工作,无不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人大人应该怀有一颗为民排忧解困的心,这是和谐机关建设的灵魂所在。
孙宏霞:2006年,我们实现了“十一五”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开局,全市GDP首次跨越千亿元,提前四年实现预定目标;这一年,合肥又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敢为人先的大动作,大拆违、大招商、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改革创新年无疑是英明而果敢的。
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心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政管理体制、文化体制等多方面进行改革,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为契机,积极主动地狠抓各自的改革创新工作,在改革创新年有所作为。作为市人大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我对全市改革创新活动的精神实质和工作思路也有所领悟,感到积极工作责无旁贷。人大机关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所以我们的首要任务便是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思想观念上改革创新,破除头脑中一切消极怠慢、停滞不前的思想,勇于接受挑战,提升工作质量。也许有人要质疑,人大工作还能有创新吗?其实,创新就贯穿于我们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举例来说,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宣传工作,今年初,在常委会领导和部门领导的亲自带领指导下,市人大首次创办了宣传人大制度的电视专题节目“人大视点”,节目反映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首次将人大工作以专题形式搬上电视荧屏,使老百姓更加喜闻乐见,将人大宣传工作推向前所未有的广阔平台,这难道不是创新吗?再举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们的各项工作也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狠抓机关信息化建设,专门成立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去年,常委会网站就已基本建成,网页内容也不断更新、完善,很大程度上为公众了解人大工作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形式,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发展和突破。这样的例子,难以一一枚举。可以想像,只要我们始终有发展为上的意识、勤奋肯干的劲头,就是最大的进步,最好的发展。
史俊峰: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以一个个良好的“小环境”,共同造就合肥一流的“大环境”,营造“小环境”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和谐机关建设。和谐机关建设是促进人大工作以及内部和谐的重要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进一步激发人大机关工作活力和全体同志创造潜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在建设和谐人大机关过程中,我要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认真把握其主要内容,准确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细致梳理有关工作文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安排好本职工作。通过改革创新,敢于突破传统的工作思路、套路和模式,克服条条框框的限制,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奋发有为的状态全力为“三会”做好服务工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权利运转有效、运转和谐做好服务。
密切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政策,熟练地掌握做好人大工作必备的知识,用法律、政策和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习当代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扩大自身的知识面;学习掌握和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注重学习的同时,重视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现实情况,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培养求真务实作风,养成实事求是、研究规律、掌握规律的习惯。在工作上积极主动,多干事,干实事,求实效,为人大和谐机关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围绕中心 依法履职 不断促进乡镇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许继平 陈茂忠
近年来,肥东县撮镇镇人大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依法开展人大工作,不断促进乡镇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一、争取党委重视,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地位
撮镇人大针对过去有些干部群众对人大工作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一是有组织、有计划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宪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知晓人大工作的不可替代。二是每年年初将人大工作要点向镇党委报告,便于党委统筹安排协调,并在整体工作中贯彻落实。三是争取党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人大的重要会议、有关活动,都主动邀请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为了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好职责,镇党委注重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政府积极落实人大工作各项保障。如:组织建设到位。配备了一名专职镇人大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使人大工作有专人做, 改变了以前工作由人大主席一人抓,唱独角戏局面。待遇落实到位。镇党委把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同等对待,坚持人大主席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和参加其它重要会议制度,人大办公室主任的政治经济待遇和镇办、站、所负责人同等落实。加强人大办公硬件建设,为镇人大办公室更新了办公桌椅、档案橱柜及全套办公用具。镇政府每年初预算安排人大经费都在10万元以上,保障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开展。在人大组织视察、调研时,优先安排车辆供其使用,对人大工作专项活动,在经费上都给予保证。三是支持人大行使监督职能到位。为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党委在人大设立督查室并且与政府督查室合署办公,将全镇重点项目、机关效能建设、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等监督工作由镇人大负责督查。镇人大每周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程落实以及驻村指导员、机关干部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以督查简报的形式向党委报告,有力地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
二、强化自身素质,夯实乡镇人大工作基础
撮镇镇人大一直狠抓学习不放松,坚持学习制度化,人大工作同志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都得到长足的提高。撮镇镇是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 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都很繁重,各项工作要求较高。为了适应新形势人大工作任务的需要,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和效率,镇人大主席蔡传礼虽然是老同志,但是对自己严格要求,带头学习法律和有关理论。他说,“人民把我选上人大主席,党委政府如此关心支持人大工作,我不能在思想上放松,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工作,要对人大工作充满激情,进人大门、说人大话、干人大事、做人大人,热爱人大工作,不负人民重托”。撮镇镇人大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经济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最终成为人大工作的内行。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好代表小组组长学习,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通报本地区的重大事项,使代表们了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强化学习使代表们认清了履行职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履职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履职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人大代表在工作中带头宣传贯彻党委政府决定,发挥了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到了把贯彻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与维护群众的利益有机结合,促进了全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
撮镇镇人大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如: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活动登记制度、代表视察制度、评议制度、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制度、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制度等工作制度。镇人大将制度统一定做成十个牌子下发给所属每个代表小组,并且要求在代表活动室上墙公示供代表们学习履职时参考。撮镇镇人大通过抓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健康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有声有色,人大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乡镇人大工作实效
1、依法开展执法,加大监督力度。撮镇人大结合本镇实际,先后对《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药品卫生监督法》、《科技进步法》、《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城镇建设、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和拆迁、重点项目落实等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的过程中,做到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治不到位的提出批评,确保整改督办有力。
2、组织代表、选民开展评议,增强监督实效。镇人大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先后对镇派出所、法庭、土管所、合作医疗办公室等镇直部门进行集中工作评议。镇人大还将评议工作进一步延伸,组织代表对三名政府副镇长开展述职评议,通过评议,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了行风政风明显好转,更加优化了投资环境,得到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与支持。为了密切代表和选民之间联系,让代表接受选民监督,镇人大还在全县率先开展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进一步激发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广泛开展调研,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每年根据镇党委中心任务,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对于事关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镇人大都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深入到村组走访座谈,掌握了大量一手材料,为党委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4、认真办理代表、群众建议,切实关注民生。镇人大把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意见的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定期走访代表和群众, 当面征询意见,并积极督促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对办理质量不高和群众不满意的,责成重新办理,使得一批如城镇建设管理与改造、大病统筹资金兑现、失地农民就业保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 医药品市场管理、工商行政执法、地区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很好解决,树立了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光辉历程
洪心义
我有幸来到列宁故乡,
神情肃穆地站在阿芙乐尔号巡洋舰上。
仿佛当年攻打冬宫的炮声,
犹在耳旁回响。
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
中华民族的精英和脊梁。
高举十月革命的火炬,
探索中国的命运和方向。
1921年7月初的一个晚上,
中国12位共产主义先躯,
聚会在嘉兴南湖的小船上,
自此宣告建立中国共产党。
将反帝反封建的号角吹响,
组织浩浩荡荡的工农革命武装。
扛起大刀、长矛和土枪,
打倒土豪、劣绅和列强。
面对反动派的屠杀和猖狂,
南昌、秋收起义的枪声打响。
井冈山的斗争燃起星星之火,
万里长征精神光大发扬。
从瑞金到乌江,
由遵义到陕北后方。
毛泽东拨正船头定航向,
红旗插到延安城楼上。
党的七大放光芒,
全党确立毛泽东思想。
三大法宝显神威,
把日本鬼子赶回东洋。
解放战争炮声震响,
打垮人民公敌蒋匪帮。
中国人民站立起来,
人民当家喜洋洋。
百废待兴奋发图强,
工农产值飞速增长。
“两弹一星”震惊世界,
祖国建设蒸蒸日上。
解放思想改革开放,
初级阶段建设为纲。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党和国家大有希望。
二OO七年七月于“仁爱斋”
七月航船
沈煜
碧水红舫夜未央,风雨如磐意彷徨。
神州默默空流泪,月儿弯弯挂忧伤。
七月流火映天光,南湖托起红太阳。
风正帆悬破浪去,华夏从此话沧桑。
香港回归十年
沈 煜
一国两制开先河,十年回归唱赞歌。
百岁羞耻云散尽,千秋大业展宏图。
紫金花开舞婆娑,香江涌起通天波。
母亲伟大我强大,金瓯一统待几何!
南湖遐思
汪 洋
八百南湖碧波漾,心潮澎湃忆征途。
红船载得乾坤转,党纲诞出指航路。
星火之势起燎原,翻开崭新一页书。
八十六载崎岖路,洒向人间都是福。
注:八百南湖指南湖的水面有八百亩;八十六载指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已八十六年。(2007年5月14日参观浙江嘉兴南湖有感)
省会经济圈的“地域亲缘”
戴健
高层次的省会经济圈论坛近期分别在合肥和六安两地举行。自安徽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逐步形成以省会经济圈为中心,以皖江城市带和沿淮城市群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和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进一步明确“高标准构筑合肥滨湖城市框架,规划建设以合肥为中心,以六安、巢湖为两翼的省会经济圈”以来,合肥、六安、巢湖三市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调研和论证工作,目前正强力推进实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指出:三市“山水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融”,“有着非常紧密的、频繁的、深入的交流合作”。本文从历史人文的角度,阐述三市既往的地域亲缘关系。
六国、巢国、庐子国,分封诸侯时的“三国”
六安为古六国地。六国为夏所封,传曾向殷王“贡龟进女”,与英、六、蓼等古国同为偃姓,皋陶之后。《春秋·文公五年》记:楚国崛起后,曾自恃武力强悍而与六国结成“与国”。六国欲反叛自立时,“(前622年)秋,楚人灭六”。六国故城在今六安市区以北。《汉书·地理志》载,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建六安国,范围在今淮河以南、河南固始到霍邱和原六安县一带。
巢湖为古巢国地。关于“巢”的来历,《孟子·滕文公下》解:古时洪水“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赵歧注曰:“卑下者于树上为巢,犹鸟之巢也。”《庄子·盗跖》也释:“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巢居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有巢氏时代,《名胜志》谓“古名居巢,取‘下者为巢’之义”。巢国是周代一个伯爵的封地,偃姓。后汉时一度也曾置居巢侯国,故城在今居巢老城区东北约3000米,早圮。
合肥为古庐子国地。西周初年,周武王大封诸侯时,以合肥为中心建庐子国,《国语》中称“庐”为妫姓之国。庐国和同时期的舒国范围自合肥、庐江、舒城延伸到沿江地区。合肥县志记载,历经春秋战国数百年,庐子国先后为楚、吴、越所兼并,又复归楚。江西庐山自己编的导游词,介绍山名来历,也有庐山江北即今安徽合肥、六安一带,古代曾有个“庐子国”,楚王曾去过庐邑,庐江县、庐江以及后来的庐州,都是因庐邑和庐子国而得名,后来庐邑范围逐渐向南扩展,其境内的山即叫“庐山”一说。有地名专家认为,历史文献已经证明合肥前身应该是从庐子国开始发展为城邑的,最初的时间应该是在公元前1066年,所以说合肥具有3000多年的人文历史积淀。《诗经》上说“中田有庐”,“庐”即田中小屋,这比“树上为巢”应该说前进一大步了。
值得一提的是,巢国、六国、庐子国,秦时同属九江郡,后汉又属庐江郡。
庐州、巢州、六安州,“陷巢州、涨庐州”传说
据《嘉庆一统志》等记,合肥自晋朝起,先后叫过豫州、南豫州、合州,隋开皇元年(581年),文帝杨坚改合州为庐州。《旧唐书·地理志》载:武德七年(620年)即唐高祖李渊时期置巢州,把巢地的襄安分设开城和扶阳二县。今六安自秦置六县。《史记·夏本纪》载,帝禹因皋陶贤,“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英在今金寨东南含英山。六即六安,别称皋城。史上六安曾分别叫六县、霍山、盛唐、六安。六安有州的概念则是在元代,此前它叫六安县、六安军。
相传巢州城内有一位乐于助人的老妇人,有一次她热情照料了赶考路过此地的两个穷书生。俩后生感激涕零,辞别时告诉老人。此地不久将陷落为湖,要她注意只要城东门的门阃上有血,就赶紧上山躲避。从此那老妇人每日便到东门观察门阃。守城的门卒得悉原委,某夜故意以鸡血抹在城门槛上。翌晨,老妇人见状连忙呼喊全城百姓往北山跑去。须臾,暴雨倾斜,地动山摇,巢州城刹那间真的陷了下去,成了汪洋湖泊。“陷巢州”的传说有多个版本,故事味越来越浓,包括门阃演绎成城门边石龟,鸡血涂阃改为朱点龟眼,那老妇人也有了“焦婆”的名字。还有因焦婆独不食巨鱼而感动一位老者(巨鱼系老者儿子化身),他便提前告诉她将“陷巢州”的情况。焦婆和玉姑招唤乡亲们先走,她俩落下双双淹死变成姑(孤)、姥二山。君不见至今姥山边还漂浮着两座“鞋山”,那是焦婆的鞋呢!高诱注《淮南子·淑真训》、乐史《太平寰宇记》以及《清琐高议》等,都提到这段“当后为湖”的事。唐代文学家罗隐游巢湖时,就曾有“借问邑人沉水事,已有秦汉几千年”的诗句。《陷巢州》至今还是流行于合、巢、六一带的地方戏——庐剧的保留剧目。
“陷巢州”和巢湖的真正成因“不谋而合”,近年来不断有巢湖地下城池的新发现见诸媒体。从地质学的观点来看,巢湖这一带位于淮河台坪、大别山台盾,是古生代褶皱层的交汇地带。白垩运动初期,受燕山运动的影响,地盘下降形成盆地。到老第三纪和更新世初,地盘再度下降,终于形成湖泊。而且,古巢湖比现在大得多,包括庐江白湖和无为县北部都曾在巢湖湖内。巢湖的周长,从有关史籍记载的800里到500里到如今不足200千米。它的东西长54千米,南北最宽处21千米,总面积800平方千米,容积17亿立方米。
巢县、合肥县、六安县,庐州地域的“最大化”
从同一个地域概念来说,“县”的概念要早于“州”。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九江郡辖有居巢县、合肥县、六县。三国时期,曹操把相当于今天几个省地域的扬州州府迁到合肥,又把九江郡的郡治设在合肥,使合肥同时有了“行省”和“州府”这样两个高层衙署,使合肥这座商业都会在政治上也达到空前鼎盛时期。《隋书》和《旧唐书》载,居巢先后叫过蕲县、襄安县、开城县和扶阳县,到唐武德七年(624年)改巢县,属庐州。同治《六安州志》载:“六安之名起于汉,而为州则始于元”,六安在隋唐先后属霍山和寿州,宋开宝四年(971年)置六安县。
自汉以降,合肥一直是合、六、巢一带行政区域中心。庐州成府,它的地域和巢县、六安县等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两县和其周边县多次归庐州辖。庐州地域的“最大化”,一是在隋文帝杨坚改合州为庐州时,治所合肥,辖7县:合肥县、慎县(今肥东县地)、庐江、襄安(巢县今巢湖市居巢区)、霍山(含今岳西、英山部分地区)、淠水(今霍山境)、开化(原六安小县境)。张守节作《史记正义》解“夏本纪”,“庐州巢县有巢湖,即《尚书》‘成汤放桀于南巢’者也”,庐州和巢县的关系一目了然。一是在清初,光绪《庐州府志》记:“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庐州府隶江南省,领州二县六:合肥县、舒城县、庐江县、无为州、巢县、六安州、英山县、霍山县”。甚至包括今天金寨、岳西的一部分和湖北英山县当时都属庐州。到“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庐州府辖州一县四……升六安直隶州,以英山、霍山属之”。另《清史稿·地理志》:“雍正二年(1724年),升庐州府属六安州为六安直隶州”。
1912年民国建元,庐州府、六安州皆废,称合肥县、巢县、六安县。
新中国成立后,三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1949年初六安、合肥、巢县一带相继解放。合肥和平解放以后,中共江淮区党委和江淮行政办事处决定,合肥城设市,当时的“市”只是以护城河为界,原合肥县的其他地区分设肥西县(直属)、肥东县(江淮解放区第五行政区)。肥西县于1950年隶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1952年2月改属皖北行署六安专区,同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后续属六安专区,1958年9月划入合肥市,1961年4月又划属六安专区,1983年7月再划回合肥市。肥东县1952年3月划入滁县专区,1956年1月改属蚌埠专区,1958年7月划回合肥市,1961年4月再划属滁县专区,1965年7月又改属巢湖专区,1983年7月再划回合肥市管辖。1964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合肥北部新设长丰县,由原属六安专区寿县的四个区和肥东、肥西及定远各一个区组成,合肥市辖。
解放以来,合肥市的地域经历了由大到小再到大的过程。六安地区则先囊入原是庐州府的舒城,又“让出”寿县一部分。巢湖作为新设立的地区一级机构,自己原是是庐州府的一部分,又囊入同是庐州府的庐江、无为而“升格”。总之,三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里附带说明六安之“六”的读音。按《辞源》的单字汉语拼音索引中lìu下没有“六”字,只是在lù下有“六”,查正文“六”字,并排标注拼音lù、lìu,这样其中的“六安”条,似乎Lù'ān和Lìu'ān都可以读。但《辞海》则在“六安”条中明确标注只读Lù'ān,并且其“六”的第二条释义为:“(lù)古国名。偃姓,皋陶之后。在今安徽六安。”查六安新闻网,网址即是WWW.luaninfo.com。综上所述,六安还是应依其原意读Lù'ān。遗憾的是,《现代汉语词典》新版较之老版(以2005年第5版和1996年第3版举例),竟然将“六”字读音之lù删除而仅保留lìu,这样老版中明确安徽六安、江苏六合之“六”读lù,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去岁,有所谓“民政部地名专家组”到六安、合肥,大谈六安应读Lìu'ān,结果遭到众多六安市民和两地地名专家的反对,此事不了了之。
笔者成此文时,专门就六安的读音问题电话请教皖西学院资深历史学教授姚治中先生,姚老我们20多年前就熟识。他说六安确实应读Lù'ān,他还特地指出六国之“六”,古字是“录”,焉能读lìu?省文化厅副厅长兼文物局局长、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修松和我谈到前一阶段他主持双墩古墓发掘情况时,也坚持“六安”应读Lù'ān。
三地交汇点在三河镇,交点能成“焦点”吗?
千年古镇三河号称“皖中首镇”,历史上是合肥县、舒城县、庐江县三县的交界处。1926年建于镇中的杭埠河上的大石桥“三县桥”,诠释了三河所处的“鸡鸣三县闻”位置。笔者年少时游泳,常常翻三县桥栏杆跳下,中孔上端刻石“建于民国十五年”清晰可见。实际上三县交界并不是在镇中心的三县桥,而是在镇外东南方老远的位置,并且交点时有移动。例如,1949年元月三河解放后,原合肥县三河区所辖的新河、北闸、施婆、黄道等乡划入新组建的湖西县,同年7月湖西县并入庐江县以后上述几个乡就再也没有“回来”。解放后三河曾短期设市,属于巢湖专区,1950年4月撤市设区,三河镇区则重新回到合肥,属于肥西县。1955年7月三河镇西南舒三、五星直到丰乐镇河南大片地区划入舒城后,就一直在舒城“版图”内。
解放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三河镇是肥西、舒城、庐江三县交界处。1983年7月之后,肥东、肥西分别由巢湖地区、六安地区划入合肥市,到两地区“撤地设市”,三河镇“一不留神”由“三县交界”变成合肥、巢湖、六安“三市交界”,1991年大水后因防汛职责的关系,庐江县又“归还”了新杭埠河河北原属三河的少量土地。历史性机遇摆在三河镇面前:三河完成了从三县交点向合肥市、巢湖市、六安市三市交点的飞跃。
“交点”能否成为“焦点”?这10多年来应当说三河镇没有把握好。过去三河方圆三五十里范围内农民赶集只要说是“上街”,大家都明白是“上三河镇”。那么,如今三河镇更应抓住机遇,发挥中心城镇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充分发挥既有的“皖中商品走廊”的作用。特别是发展旅游业,三河镇应和周边巢湖市、六安市的相关乡镇联合起来,进一步开发与三河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历史人文景观,改善交通条件,把“蛋糕”做大。
庐剧文化圈、淮军文化圈,支撑省会经济圈的软实力
1955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张恺帆同志的建议做出决定,将倒七戏定名为庐剧。庐剧,顾名思义为流行于庐州一带的地方戏,甚至涵盖六安、巢湖以远。1956年六安曾开过一次庐剧源流探讨会,有老艺人回忆倒七戏西到霍山、金寨、商城、固始一带。1985年在原巢县炯炀河镇发现一块清同治七年“严禁倒七戏”的石碑,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其历史和流传。从今湖北英山和河南固始、商城,到长江南岸的芜湖,都曾是红红火火的庐剧“疆域”。我们如今正论证和打造的六安—合肥—巢湖“省会经济圈”,实际上大体就是“庐剧活动圈”——200多年前就由小倒戏文化完成“联姻”了!
去年5月,庐剧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个月前,由合肥市庐剧院发起,皖西、芜湖、繁昌、和县、无为、全椒、舒城、寿县、肥东、肥西、长丰共12个庐剧院团在合肥联合成立安徽省庐剧研究会,社会各界人士瞩望于庐剧振兴。因为合六巢一带2000多万基本观众需要庐剧;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繁荣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样需要庐剧。
我们如今正论证和打造的六安—合肥—巢湖“省会经济圈”,大体上也是淮军文化圈。历史上的庐州,是淮军主要人物的故里,也可以说是淮军摇篮。《辞海》的“淮军”条中,列入淮军主要将领的张树声、刘铭传、周盛波、潘鼎新、吴长庆、丁汝昌、叶志超、聂士成,以及他们的首领李鸿章,9个人中至少有6个是合肥人,另外3个潘鼎新、吴长庆和丁汝昌也是原庐州府辖下的庐江人,其中潘鼎新也可以说是合肥人。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其故乡刘老圩已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刘铭传晚年痼癖山林,在六安张店和麻埠修了别墅常住,他病故的地方后来被响洪甸水库(今属金寨)淹没,张店的圩子保存尚可。祭奠淮军将士的昭忠祠在忠庙,有李鸿章、刘铭传等题词的文峰塔在姥山,如今都由巢湖市做了修复。三地现存的有关淮军的家谱方志和口碑传说也很多,进一步挖掘和整理这些史料,联手保护开发并打造淮军旅游文化圈,将是独特的人文资源,可以大大提高地方知名度。
总之,从合肥与六安、巢湖的“地域亲缘”关系看,构建省会经济圈,可以实现三市的“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共同进步”。
(本文曾发表在《江淮晨报》5月28日B8版,本次又作了修改。作者附注)
两月要闻
(二O O七年五月至六月)
5月13日至14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长路甬祥一行先后来到我市蜀山区工业园区、科大讯飞和江汽集团等单位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秘书长周阿成等陪同。
5月16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关于《体育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和部分建议方案的汇报、关于举办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对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性文件梳理意见的汇报。
5月1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来我市视察,先后视察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以及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秘书长周阿成陪同。
5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武巍召集立法咨询员会议,对《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草案)》进行论证。
5月24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石如带领合肥市供货商协会成员赴长丰县高阎小学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5月24日 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秘书长周阿成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5月28日至6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碧传率财经(预算)工委开展对2006年市级财政决算及10个市直单位部门决算的初审工作。
5月31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秀芳和人选工委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参加。
6月13日 200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吴德珍和城建环资工委参加了在花园街举行的宣传活动。
6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9次主任会议,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穴预算?雪工委关于10个单位2006年部门决算的初审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关于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及《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视察方案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的汇报、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穴草案?雪、日程?穴草案?雪。
6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视察。常委会副主任甄长琢、陈秀芳、吴德珍、李碧传,秘书长周阿成以及驻会委员、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
6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巍主持召开我市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分析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及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6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栋带领教科工委赴教育局召开座谈会,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特教职工特教津贴的建议办理情况。
6月28日至29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关于废止《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实行监督的暂行规定》、《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废止《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述职、工作评议对象的办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和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报告、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合肥市200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合肥市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厚亮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程瀚为市公安局局长,王贤泰为市交通局局长,徐春雷为市水务局局长,吴劲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姚卫东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路军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沈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万青等14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郭忠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周礼明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张初市交通局局长职务,黄德生市水务局局长职务,赵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黄先明市文化?穴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雪局局长职务,刘国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孙宏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