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6月26日—2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同文、副主任杜昌寿、邹吉昌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陈栋、谢刚、梁虹、秘书长周阿成和27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晓麟、杨增权、秘书长孔向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建、副院长唐义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副检察长陈峰,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招投标办、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3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合肥市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合肥市与智利圣地亚哥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四、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规定。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合肥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予以修改完善,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大建设融资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推动创新型政府建设,创新招投标工作机制和大建设融资体制,加强对招投标工作和大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建设、大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以上两个报告。
七、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财政收入总量迈上了新台阶,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度进一步得到加强,各项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八、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在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计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加大督促和落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下半年就整改情况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九、会议同时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审判工作的效力和威信。我市法院在加强执行配合工作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会议要求相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推动执行配合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会后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对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议意见书,送市政府和市法院研究办理,请市政府和市法院将办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十、本次会议同时安排了《物权法》专题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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